雨水格外喜欢攀附在那把仿佛能吸走世间一切光芒的黑色伞面上,黑暗就是它最好的保护色。
硕大的雨珠被伞骨分割,沿着倾斜的伞面滑落,像不断分离又汇合的人生轨迹,最终绕过盛愿,落在他身后那片空地上。
他在这样错落的视线中意识到,原来自己与先生之间相隔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
在目睹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的残酷后,他一并理解了为何会有人穷尽一生想要成为强者,使他陷入困苦与挣扎的根源,对于先生来说,恐怕吹灰不费。
站在那样高不可攀的位置,想必月光也会更加明亮。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人的贪念会在尝到甜头时不断放大。
盛愿的贪心很清澈。
他生性温吞,却是那么卑微的、克制的、纠结的、沉默的、偶尔溢出的……恳求这把伞能对他偏心更久一点。
他一生都不愿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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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霄夺垂眸看着他的眉眼,他脸上的皮肤苍白柔软,淡色的眼珠清亮润泽,眼神似山猫,懵懂,纯净,就这样无知无畏的望着自己。
他封闭的心脏好像被猫爪挠了一下。
“盛願,和我走吧。”他说。
透过潮湿的水雾,盛愿看见他的薄唇轻轻翕动,似乎说了什么。
他听不见声音,又不会分辨唇语,忽然变得有些着急。
盛愿颤颤的摊开双手,捧着失灵的助听器,急切的解释道:“助听器、摔坏了,我听不见您说了什么,对不起……”
他的眼圈红,鼻尖也红,睫毛上沾着细小的水珠,分不清是雨水还是眼泪,压低了他的眼帘。
下一刻,他垂落的视线中晃过一粒红,从他手中拾走了助听器。
牧霄夺就这样不言不语的单膝半跪在他面前,路灯昏稠的灯光洒下来,平等的映衬着他们两人的侧脸。
他修长的手指夹着那枚小零件,放在指间端详,机身上一道细细的裂痕,隐隐可见里面精密的脉络。
盛愿是如此依赖着这个精巧的小玩意儿倾听声音,他无法想到,变哑的世界是怎样的。
他把助听器收进风衣口袋,幽深的眸子平静的注视着这个惶恐不安的人。
伞柄立在砖缝里,笼罩着他们两人的身体。
他牵起盛愿冰凉细瘦的手,指尖蹭在他的掌心,一笔一划的缓慢写下一个字。
“盛?”
盛愿轻轻念出声,酥麻的痒意让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看来小孩儿聪明得很,牧霄夺继续写下第二个字。
“……願。”
生疏的繁体字让盛愿犹豫了很久,他名字里的这个字只短暂的用了两天,就被爸爸改回了简体。
他没有去思考舅舅是广东还是香港人,只知道他在叫自己的名字。
于是,他对着男人轻轻“嗯”了一声,唤他:“舅舅。”
牧霄夺也学着他的样子低低“嗯”了声,继续牵过他的手写字。
“和。”
“我。”
“走。”
那时,那刻,这诱人的几个字击中了盛愿年轻的心脏,击中了他欲望的顶点。
他慌了神,下意识想抽回手,却被男人用力捏住了指尖,不容拒绝。
他一下一下眨着眼,像小鸟扇翅膀似的抖落睫毛上的水珠,眼神无辜的问他:“……去哪儿?”
其实,盛愿完全不需要回答。
哪怕是让人失足深陷的泥沼,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牧霄夺沉吟片刻,在他手心里轻柔又郑重写了一个字。
——“家。”
盛愿的神色划过一丝无措,一见他认真的眼,便再发不出任何声音。
牧霄夺牵起他冰凉的小手,带他走向路口的车。
温热的温度从相触的皮肤源源不断的传递过去,感受到他僵硬的手指在触碰中一点点松懈力气。
像逢春的雪,柔软的化在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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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汽凝结的车窗后,盛愿看见长兴街繁华的长路,萎缩成了一片睡意朦胧的光影。
他从未觉得云川的夜晚这么美丽,软红十丈,纸醉金迷,充满了温情和暖意,让他短暂忘记了这座城市曾经带给他的伤痛。
他看着车子昂贵的内饰,蓦然想起,曾经看见过虞嫣坐在他此时此刻的位置上。
她是那般华丽美妙,似乎只有那样的人,才配和舅舅并肩而立。
他错开眼,忽然在车窗的倒影中看见了一张干枯瘦弱的脸,发丝凌乱,皮肤肮脏,全然没有半分体面。
想必没有比自己现在更加窘迫的境地了。
自己刚刚翻过垃圾桶,沾了一身腐烂物,又淋了雨,此时身上的味道必然不会很好闻。
于是他十分局促的蜷起身体,身下只坐了一小片座椅,踮着脚尖,这个姿势很快让他有些难堪的细细发起抖。
牧霄夺随手扯了条薄毯盖在他身上,司机见状,十分有眼力见的将车里的空调调高几度。
咬咬被他扰醒,张嘴打了个哈欠,十分不满意的从他怀里慢吞吞拱出来,在皮质车座上爬来爬去。
盛愿压低声音轻呵它:“咬咬,不许乱跑。”
咬咬甩甩小尾巴,黑亮的豆豆眼咕噜噜转,头一扭,才不听他的话。
这只三条腿的小怪物天生胆大,对周围一切陌生的事物都感到好奇,到处闻闻嗅嗅,用小爪子刨两下,好在它还有点儿良心,给了主人剩了些面子,没在车座上尿一滩。
不过它很快就倦怠了,撒开小爪子,往更远的地方探险,最令它感到好奇的,就是这个突然出现在主人身边的男人。
“回来呀……”盛愿抓了个空,咬咬像只小泥鳅似的滑了出去。
漂亮的唇瓣被咬得微微塌陷,他怯怯的抬眼,目光落在后座另一端的男人身上。
牧霄夺知道小孩儿怕自己,上车之后便很少关注他,给足了他放松的机会。
他手撑下颌,偏头望向窗外的雨,面容一如茨戈薇庄园那晚一般冷寂,只是眼神中多了些旁人看不懂的影子。
三条腿走路还是有点艰难,咬咬无师自通学会了跳着走,蹦蹦跳跳的像个小玩具。
它跌跌撞撞的来到牧霄夺身旁,在他的风衣上嗅来嗅去,小尾巴摇得像螺旋桨,好像插上两个翅膀就能飞起来。
牧霄夺被这只拱来拱去的小东西拉回了思绪,捏着咬咬的后颈把它放到腿上,咬咬不安分的蹭着他的手心,粉红色的小舌头把他的手指舔得湿漉漉的。
他轻不可察的笑了声,任由它作乱,他注意到它缺失的后腿,手指轻轻揉了下那只剩一截的腿肉。
没反应,看来骨头已经长好了。
牧霄夺侧目看向盛愿,没说话,他应该能猜到自己想问什么。
盛愿看他的眼神有些慌,声音也很小:“……咬咬是我捡回来的流浪狗,医生说它的后腿骨折之后又感染了,只能截掉……房东太太不让我养它,说我和它只能留一个,我就带它出来了。”
盛愿还是第一次在舅舅面前说这么长一段话,说完之后,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牧霄夺在一旁安静的听,出乎意料的发现了小孩儿倔脾气的一面。
盛愿头上还顶着自己刚刚盖上的毯子,老老实实的没敢拿下来。
他本意是让盛愿擦干身上的水,显然他没理解,这幅木木的样子有些笨拙的可爱。
牧霄夺坐过去些,宽大的手掌罩在毯子上,手指轻柔的揉着他的头发,任由布料吸走他发丝的水珠。
头顶陌生的触感令盛愿身体一僵,连呼吸都停止了,仿佛一座凝固的雕像。
可雕塑没有心脏,也不会有这样剧烈的心跳。
牧霄夺注意到他的脸颊有些红,手背贴上他的额头,温度有点高,小孩儿身体底子差,估计是又淋雨又吹风,折腾发烧了。
盛愿在他温柔的触碰中渐渐放松下来,僵直的身体也松懈力气,慢慢调整自己的呼吸。
他闻到舅舅身上清淡的松针冷香,透着一股寂寥的寒意,与他没还回去的大衣和西装是同一种味道。
“……舅舅……您能收留我一段时间吗?”盛愿深深埋着头,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敢开口问出这句话。
可事实就是如此,他现在的确没地方可去。
牧霄夺将打湿的毯子随手扔在座椅下,垂下眸子,看到他的手指不安的捏着毯子一角,好像害怕会被人随时扔下车一样。
牧霄夺想起自己当初带小孩儿回盛家时,他也是这样屁颠屁颠寸步不离的跟在自己身后,手指紧紧攥着自己的衣角,怎么甩也甩不掉。
他那时才六岁,刚离开妈妈,就跟着一个陌生人来到了几千公里外的异乡,应该也是害怕被抛弃的吧。
他在这样记忆重叠的时刻,一如从前那般,把盛愿手中紧攥的布料抽出来。
不同的是,他这次覆上了自己的手。
五指收拢盈盈一握,牢牢扣进手心,什么都没说,又好像说了很多。
盛愿眼底一热,就在那么一瞬间,他再也包不住自己的眼泪,滚烫的一颗,砸在他们交握的手上。
车一路向远方开,路的终点是家。
这个春天是多雨的,晚风繁荣,路也泥泞。
牧霄夺在云川最后的暴雨夜,捡回了一个小聋子和一只残疾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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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能带走你所有的苦恼,你的不安会随风消散吗?
如果你能成为我苦海的落幕,我能否活在新的阳光下?
倘若我问心有愧,倘若你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