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人间绝色反派爹 > 100-120
    第101章

    周二郎睫毛微动,眼睛撑开一条令人不易觉察的缝隙偷看儿子到底搞什么名堂。

    他就见钰哥儿把一粒像是什么种子的东西放在两颗小白牙间咔嚓一咬,然后也看不出他怎么剥的,一粒白白的果仁就落入他的手掌心。

    这也就是他自己的亲儿子,换别人这么个剥法,他都不带吃的。

    周锦钰让周二郎张大嘴巴,小手里的瓜子一股脑给塞进去,瓜子就得这么吃才过瘾。

    周二郎睁开眼瞪他,儿子你喂牲口呢。

    周锦钰就笑,抓了二郎的手,小脑瓜亲昵地靠在他胸前。

    前世父亲在世时,每次买了好吃的,都让会让他先闭上眼睛,再喂给他,一样东西在视觉没有接触到的时候,先品尝到它的味道,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

    这大概就是人家所说的承欢膝下,小孩子这般亲昵依赖的撒娇,能融化天下每一个父母的心,二郎也不例外,钰哥儿就是他心中最柔软的所在。

    “爹,好不好吃。”

    周二郎细细咀嚼后,点点头:“味道还不错,挺香的。”

    又问:“这是什么吃食,哪儿弄来的?”

    周锦钰:“徐坤送给我的,听他说并非是我们大干朝的东西,说是从海上运过来的,他管这叫瓜籽。”

    徐坤?周二郎抓住儿子话语中的关键点儿,不动生色地问:“钰哥儿同你的关系很好吗?”

    闲聊般的轻松口气,状似随口一问,这是周二郎想了解儿子在书院情况时一惯的做法,他知道只有在最轻松随意的氛围下,孩子所表达的才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倘若审问一样的口气,不但招致儿子反感,破坏父子感情,他也不会跟你说实话。

    瞅瞅,周二郎想做好一件事,他就一定能做好,他若像经营父子感情一样重视夫妻感情,云娘也不至于如此没有安全感,这就是偏爱,他不是不会,只是他不对你。

    说到底,男尊女卑的社会,能给娘子体面和尊重就已经非常不易,你让他一个高高在上的一家之主去揣摩女人的心思,就有点儿太不切实际强人所难了。

    所以,云娘为大哥选个通房都如此挑剔,因为身为女人,她很清楚,对于女人来讲至情至性的大郎才是最好的归宿,除了荣华富贵,女人想要的,大郎都能给。

    只不过,时光倒流,让她重新选择,她依旧会选周二郎,从小跟着爹颠沛流离,嫁给二郎以后因为钰哥儿的病天天为钱发愁,那种孩子有病没钱治,活活等死的感觉,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二郎不在家,钰哥儿半夜犯病,一次两次,她总不能次次都喊公爹公婆或者大伯大姑过来,她抱着吊着一口气粗喘的儿子,甚至想过干脆掐死他,自己也找根绳子一了百了,也好过于这般受折磨,死又死不了,活又活不好。

    后来,周家靠养鸡境况好了一些,家里能买得起一些好药给钰哥儿吃,再后来钰哥儿无意中弄出那辣椒来,金贵的人参都成了钰哥儿的日常,直到现在,钰哥儿有了端王的药,不犯病的时候,已经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这所有的经历,让她明白一件事——没银子不行。当然,光有银子也不行,不是所有东西银子都可以弄来,比如端王的药,还得有权势。

    银子和权势二郎都能弄来。

    她穷怕了,所以,她选二郎,选荣华富贵。

    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见钟情的两个人,彼此身上多少是有点儿相似气场的。

    和徐坤的关系很好吗?

    周锦钰想了想,前日都被徐坤硬拉着学人家桃园三结义了,这能说不好吗?

    周锦钰点点头:“和他关系还行,不过肯定比胜哥儿要差一点儿的。”

    周二郎摸了摸儿子的头,轻笑,“看来我们钰哥儿还挺喜欢他的,你跟胜哥儿认识都多久为了,跟他才认识几天?这就只比胜哥儿差一点儿了。”

    听周二郎这么一说,不知道为啥,周锦钰突然就觉得自己好像背叛了贺景胜一样,特别对不起他,怎么能差一点儿呢,胜哥儿是他最好的朋友,徐坤几颗糖衣炮弹就能把他收卖吗?

    周锦钰赶忙解释:“爹,肯定是跟胜哥儿关系更好,就是徐坤他还挺有意思的。”

    周锦钰不解释还好,越解释周二郎就越笃定这个徐坤对自己儿子的影响力远大于胜哥儿。

    这就是谁都逃脱不了的人性,就连小孩子也一样,喜不喜欢你,跟你为他付出多少没有关系,只在于你对他有没有吸引力。

    别看书院里都是小孩子,其实亦有人情世故在里面,只不过是孩子之间的人情世故,儿子交朋友,周二郎不会轻易否定或者不允许他交往,他要儿子慢慢学会识人、辨人,他在旁边观察看顾着就好。

    ——当然,是徐庚的儿子更好。

    他与徐庚之间不过是所站立场的不同,既无杀父之仇,亦无夺妻之恨,说白了,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徐庚若真想要弄死现在的自己,就算是有皇帝和端王护着,也无济于事。

    再者皇帝和端王爷不会为了自己一个工具人去跟徐庚反目,杀了周凤青,还有李凤青。

    同样也正是因为徐庚清楚杀了周凤青、还有李凤青,亦不想因为自己同皇帝矛盾激化,所以才能容忍自己蹦跶,只是找人搞臭自己,而没有弄死自己。

    不过,不死只是暂时的,无论是徐庚、端王还是皇帝,最后都会让自己去死。

    其一、徐庚绝对不能容忍有一天自己的成长对他造成实质性威胁。

    其二、端王要篡位,篡位以后为了安抚群臣,彰显正义,也为了堵住悠悠众口,自己这个身受皇帝宠信却又背叛皇帝的人非斩不可!

    其三、皇帝利用自己搞徐庚,失败了要杀头平息徐庚怒火;成功了,皇帝不允许朝廷出现第二个徐庚还是得杀头。

    所以,被卷入这神仙打架的局中,自己的结局注定非死不可。

    倘若自己真从这个坑里跳不出来了,非死不可,他要提前为钰哥儿为家里人铺后路,当然后路是越多越好。

    钰哥儿与徐坤交好,这种打小的情意总是比成人之间要单纯许多,说不定这份善缘将来能为钰哥儿谋一份造化。

    钰哥儿这病能活到什么时候谁也不知道,也不必害怕斩草不除根,担心他为父报仇。

    当然,最要紧得让钰哥儿抱紧贺景胜的大腿,徐坤靠不靠得住看天,但贺景胜的脾性绝对靠得住。

    管你什么老谋深算,权势滔天,在绝对的兵权面前都得给我缩着。

    当然,就算是要依靠他们,亦不能让儿子像小跟班儿似的哄着他俩,得让他俩围着钰哥儿转,习惯和服从是慢慢培养起来的,让他俩给钰哥儿付出就得从娃娃抓起,付出得越多,他俩越无法看着钰哥儿去死。

    至于云娘想要孩子,生出来干嘛,给人家送人头吗?他不想给,即便是夜夜笙歌也怀不上。

    周二郎的思绪一下子滑得有点儿远。

    “爹?”

    周锦钰轻轻扯他的衣袖。

    周二郎回过神,低头看了一眼软乎乎又可爱的小孩,墨玉般剔透的眸子正注视着他,伸手把儿子抱起来,笑道:“交朋友是好事,爹也有自己的朋友,我们钰哥儿这般漂亮可爱,没有人会不喜欢你的。”

    周锦钰:“……”

    这可真是亲爹滤镜无疑了,麦子是别家的好,儿子还得是看自家。

    被周二郎这么一打岔,周锦钰差点儿忘记正事儿,忙剥了一个瓜子仁儿出来,然后用两个拇指盖用力挤压,把瓜子仁挤碎,小手摊开在周二郎眼前。

    “爹,你看!”

    周二郎看到儿子粉白指甲上亮亮的油脂,目光微凝,脱口而出道:“榨油?”

    周锦钰觉得他爹不要太聪明,把手指送到他爹鼻子下面,“爹,你闻闻,没有猪油的腥味儿,也没有羊油的膻味儿,很清香呢,最重要比起黄豆它更容易出油,爹觉得如果大量种植这种东西会不会比辣椒更赚钱?”

    岂止是清香,他刚才吃的时候还没有像动物油一样过分油腻呢。

    周二郎的眸光瞬间亮了起来:辣椒如何能与这东西比,不是人人都喜欢吃辣椒,且辣椒也不是非吃不可,贵的话,老百姓大不了就不买了,但这食用油可不一样,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谁家能不吃油呢?

    这就跟食盐一样,是老百姓饭桌上不可或缺的东西。

    前年南方洪涝,水淹良田。

    今年北方大旱,大量土地颗粒无收。

    依据经验,这大旱之后往往会伴随着第二年的蝗灾。

    连续四、五年大干朝的光景都不咋好,国库空虚,以致于永和帝现在初一、十五都开始吃斋念佛了。

    倘若把这瓜子推广开来让老百姓种植,加收特定农业税,百姓多了进项,朝廷多了税收。

    而由瓜子带动起来的各个油坊亦能解决一部分城里百姓的生计问题,食用油的大量供应说不定还能带动酒楼饭馆的生意。

    自己现在被困在死局中,既然从上面找不到出路,何不尝试从下面找生路。

    若自己能把这瓜子推广开来,让老百姓得到好处,必然能增加自己在民间的声望,如此以来,那些人想动自己,就得堵住悠悠众口,必然会有所顾忌。

    当然,这种好事儿不能自己独吞,得拉上皇帝,拉上徐大人。

    毕竟自己的声望绝对不能高得过皇帝,否则就是找死了。

    至于徐大人,这瓜子的推广得需要地方官员的配合才行,否则上面的想法再好,下面不好好执行也是白搭。

    徐大人的门生遍天下,可以说大干朝半个朝廷皆是徐大人的人,他若想干什么事儿,下面执行力绝对能到位;同样,他若阻挠你做什么事儿,那当真是让你举步维艰!

    这件事需得好好谋划才是。

    周二郎万万想不到让自己有可能的破局的竟然是一粒小小的瓜子,还是对头家的小少爷送过来的。

    所以啊,这人得有格局,有胸怀,有容人之量,什么对头不对头的,你坑我喝酒,我损你两句,多大点儿事儿。

    拍桌子骂娘,坐下来就是朋友,这就是游戏规则,为了共同的利益,朋友敌人随时可以切换。

    周二郎快爱死自己的钰哥儿了,儿子是上天给自己派下来的救兵吧,屡次让自己脱困,简直就是自己的小福星,喜欢得不行。

    周二郎重重一口亲到儿子的脑门儿上。

    第102章

    周锦钰不知道他爹为何这般激动,难道家里现在缺钱了?

    周二郎的确很缺钱,手里的权力不够大,想要在夹缝里求生存,就得掌握第一手的可靠消息。

    就比如端王给了自己秘信,自己就可以早做准备,防止上套。

    也正因为端王手握锦衣卫,既又军权又掌握朝廷的动向,永和帝才后悔自己养虎为患,对他万分忌惮,甚至弄出个东厂来与之抗衡。

    同样的,徐庚也是宫里宫外,朝廷上下眼线遍布。

    他自是没有他们二人那般的能量,但在某些关键位置上,他必须得有自己人在关键的时候能给自己通风报信。

    比如魏伦,皇帝今天心情是好还是不好,最近遇到什么难题了,喜好什么,忌讳什么,对自己略加提点,应对起皇帝来他就能是事半功倍。

    人家凭什么给你提供信息?光看好你不行,还得有银子打点,这上下活动都得要钱。

    这都是关键时候能救命的钱,多少也得舍得砸。

    当然,周二郎自是不会和儿子说这些东西的,只是搂着他,下巴蹭着他小脑瓜,夸他聪明能干,问他晚上想吃什么,都给买。

    周锦钰更加确定爹一定是缺钱了。

    ……

    京郊,骑兵大营。

    一帮年轻力壮荷尔蒙爆棚的壮汉们,每天除了操练之外,一言不合就开打那都是日常,在这儿可不讲和为贵,以理服人,那必须是谁的拳头硬就听谁的。

    贺文也不管,军汉没点儿血性还打什么仗,挨揍多了,就知道怎躲开,怎么还击了,只要不闹出人命来,随便折腾去。

    周大郎前来报道的第一天,入的是骑兵营中最精锐的卫所——飞云骑。

    一帮子人不服气,要知道他们当初费了多大的牛劲儿才能通过层层筛选进来这飞云骑,你凭啥抬抬腿儿就进来?

    关系户?

    那不可能,贺文的尿性他们都很清楚,是绝对不会塞人进入他最为重视的飞云骑。

    既然没有后台,那还怕什么?

    兄弟们揍他!

    贺文也是真够损的,为了让周大郎给自己这帮子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手下们长长教训,在手下面前把周大郎一顿猛夸,并且是捧高踩低,捧大郎,狂踩自己的手下!

    直把一帮子人憋屈地哇哇叫,憋着一口气要给这新来的教教规矩。

    不知所以然的大郎,进来以后见有人挑衅他,想着初来乍到,以和为贵,能忍就忍了。

    显然他要忍,对方不同意,蹬鼻子上脸,就是要针对你,欺负你。

    周大郎不喜惹事,但事儿来了也绝对不会怂,这会儿他也看出来了,不是他忍不忍的问题,对方是成心找茬。

    周大郎清楚,这架得打,还得打得漂亮,这关系到自己在这里的排资论辈儿。

    大郎的宗旨是要么不出手,出手就让你长教训,下次绝对不敢再挑衅。

    于是从单挑到群殴,先是整个小旗10个人上,后来一看不成,又搬来救兵,直到最后整个飞云总旗50个人全都上了……

    躲在旁边儿看热闹的贺文,不懂什么叫暴力美学,但他控制不住自己全身热血沸腾,什么叫简单粗暴、一力降十会?

    问题是周大郎他不光力大无穷,无论是预判能力,还是反应能力都是顶顶上乘中的上乘!

    这干脆利落的进攻!

    这几乎无懈可击的防守!

    周大郎跟着胜哥儿的武师学了没多少日子,出拳就只学会了最基本的直、刺、勾、摆、抛!

    ——但,你爷头的,他的出拳太灵活了,虽然只是简单的几式,且都是最基础的,但他会组合呀,一旦组合起来便生出无穷的变化,让人防不胜防。

    别人也会组合,但你能像周大郎一样有精准的预判和反应能力,懂得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样的拳式最合适吗?

    你能在进攻的同时已经想好了下一步的防守吗?

    你能有他的重心稳如磐石,能有他的身体柔韧似钢丝?

    最变态的是,力量和速度都不减的情况下周大郎可以瞬间连续出拳数十次,快成一道残影!

    这还只是他的拳法,你在看他的脚法,提则轻灵,放则重压,整个腿出去了,重心仍旧纹丝不动。

    贺武这小子太不识货,这么好的一块儿璞玉竟想给弄到锦衣卫那成天不是抄家就是用刑的腌臜地儿。

    其实飞云骑里最精锐的五十个人打一个,周大郎亦没有什么胜算,纵容力大无穷,他也只是个人,不是神,何况对手都是训练有素的军汉。

    但他一往无前的气势完全打出来了,坚定的眼神,凶猛的进攻,那种腾腾的杀气是一种心理和气场上的绝对压制,足以把对方的底气击穿!

    一旦没有了士气,对方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来多少人都没有用!

    周大郎一战成名!

    这种地方不管你聋子、哑巴、还是瞎子,统统都用拳头说话,武力论英雄,打败我,你就是老大!

    最主要是一帮人真被周大郎给打怕了,打服气了,哑巴反而成了大郎身上最不重要的标签。

    自从变哑巴以后,周大郎从未接受过如此多人的顶礼膜拜,他亦胸中澎湃,似是找到了心的方向。

    鲁智深那样的豪侠纵然可以行侠仗义,但能救得了几人,管得了几桩不平事,他要做将军,护佑一方百姓安宁,不枉上天赐他一身的力气。

    当然,手握兵权,他才有可能做二郎的靠山,让二郎走得更稳,二郎不倒,周家便无事。

    按照规矩,谁是老大,谁便可以享受老大的待遇,洗衣裳、打饭,甚至扔洗脚水都有人帮你做。

    大郎在众人心中战神一般的存在,但他的狠辣只在交手之时,一旦不打架了,他又无比谦逊,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绝不麻烦使唤别人。

    以武服人,以德服人,他都做到了,当然没有拳头开路,以德服人就不值钱了,像周大郎这样的,站在强者位置上的以德服人才让人受宠若惊,倍加珍惜。

    周大郎来军营没多少天,迅速俘获了一帮追随者,看得贺文都妒忌了,若不是大郎是哑巴,贺文都怕自己被取而代之。

    这日,一帮子人训练完毕,身上灰头土脸的,直接跑去河边洗澡,除了贺文以及高级将领有条件洗热水澡,千户以下的人全都是河里解决,不管春夏秋冬。

    下了水,众人才更清楚老大就是老大,周大郎对他们是全方位碾压的,虽然为了遮羞这都穿着短裤,可你爷头的,这他娘的一旦湿了水,谁还不得“原形毕露”

    显个丑?

    老大可真是个人才呀,即便是趴着的时候人家也是威风凛凛,不容小觑。

    周大郎接受到众人膜拜的视线,假装没看到,这种事情,你越是扭捏不让看,他们越来劲越起哄,干脆就大大方方的,都是大老爷们还不是一个鸟德性。

    嗯,其实还是有区别的,只是大郎没尝过猪肉,更没看过猪跑,亦没有二郎的小册子,某些方面单纯得比洁癖周二郎的白手帕还白。

    他是真的不自知,但没关系,进入到大染缸里,什么都能搞明白。

    一帮子精力无处发泄的军汉们,操练一天,累得像狗,每天最轻松的时候就是舒舒服服洗个澡,洗澡最开心的事就是互相攀比一下,攀比完了就开始望梅止渴,讲荤段子。

    没办法,这是生理的需求,礼义廉耻读书人喜欢挂在嘴边装,对他们来说,有一说一,不藏着掖着。

    周大郎人生中第一次被迫不单纯。

    第103章

    周大郎波澜不惊地听着男人们荤言荤语的嬉笑调侃,无人知晓他心中在想些什么。

    入夜,兵营简陋,十人一间的大通铺,风吹烛火,火苗忽明忽灭,有人忙拿了衣裳遮挡透风的窗户,一颗颗大脑袋聚精会神地围拢在大郎身边。

    “凤山哥,你写的字儿可真好看,和你的人一样,看着就很爷们儿。”

    李猴儿嘴巴甜。

    周大郎笑了笑,示意他少拍马屁说正事儿。

    李猴儿嘿嘿笑着挠了挠脑门儿,酝酿半天,清了清喉咙,道:“春香,一眨眼的功夫,咱俩快成亲一年了,俺每天都想着你,做梦都想你,想得睡不着觉。”

    周大郎写:春香吾妻,眨眼你我成亲一年有余,夫日思夜念。

    “咱俩第一次见面儿,俺就喜欢上你了,你的眼睛又大又亮又圆……”

    李猴儿停下来,“凤山哥,这句你就给俺写成目若铜铃,显得有水平。”

    周大郎继续提笔写:初相见,卿卿明眸若水,吾心悦你。

    李猴儿洋洋洒洒一大篇,最后颇为得意道:“凤山哥,俺那婆娘之前识得几个字,最喜欢那酸诗啥的,你能给俺整两句儿不?”

    周大郎想了想,写了一句名篇,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只是刚写完,周大郎忽觉不妥,李猴儿说她娘子是个破落户,颇识得几个字,自己想当然帮人润色,其实是大大的不妥。

    见字如面,阅信如阅人,这是猴儿的家书,真情实意才最是动人,猴儿的语气才是他娘子最熟悉的语气,应当如实去写。

    周大郎按照李猴儿的原话又重新写了一封,之前那封不动声色地收了起来。

    李猴儿的信写完,又有几人央着大郎写家书,男人们之间说起荤话来粗鄙不堪,又毫无顾忌,真到给娘子或者是心上人写家书的时候却又一个比一个扭捏含蓄,李猴儿信里那话已经算是非常露骨了。

    大部分人都是写:你好吗,孩子好吗,爹娘好吗,家里的小鸡、鸭子和大鹅都还好吗,我挺好的,别惦记着。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周大郎喜欢和这些纯粹的人打交道。

    二弟那个圈子才是真的勾心斗角,现在怕是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楚他脸上的笑是真笑还是假笑了。

    大姐也变了,开始哄着二郎,什么都依着他,甚至连爹在二郎面前说话都开始变得客气,二郎头上那顶乌纱让他成为真正的一家之主。

    他们不是对二郎的敬畏,是骨子里对权势地位的畏惧,那怕拥有权势的是自己的亲弟弟,自己的亲儿子。

    不过,显然比起周家庄,家里人更享受现在的生活,只能说求仁得仁,自己高兴就好。

    他亦只需要做好自己就好,不必强求他人,哪怕二郎走的是一条不归路,亦是二郎自己想要的人生。

    ……

    周二郎对钰哥儿手里的葵花籽儿上了心,不过他也知道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做成的事儿,种子数量有限,更没有种植经验,肯定得先搞试验田。

    他想在京郊弄几块儿地。

    京郊没有闲地,想弄不容易,不过户部李尚书还周二郎的人情,给薛良在户部安了个不错的位置,有自己人协调就不算难事儿了。

    周二郎做事,走一步看十步,他要干倒徐庚,硬碰硬肯定不行,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最内部分裂他。

    户部说是管粮管钱的肥缺,实际上早已经被内阁架空,沦为一个没有自己决策权的执行工具。

    所以,周二郎当初才卖给中立派户部李尚书人情,目的就是关键时候怂恿户部和内阁争权,给徐庚制造麻烦。

    周二郎累啊,没有任何做官经验,上来就是和一帮老狐狸斗法,真的是每天殚精竭虑,丝毫不敢放松,甚至压力大的时候根本睡不着,就是身边睡个天仙他也没有精力沉迷温柔乡。

    周锦钰撺掇周二郎各种农田都买上一些,试验一下这瓜籽适合什么样的土壤。

    周二郎多聪明,立即抓住问题的关键,这葵花籽若是对土壤的要求不高,连盐碱地、沙土地都能够种植成功,这要推广开来,它就不会像桑树那种经济作物一样,需要侵占大量良田,从而间接减少粮食作物的产量,简直就是大有可为!

    周二郎忍不住有些想笑,自己努力读书就是为了摆脱农民的身份,可宝贝儿子一提到和农业相关的事,脑瓜子就格外聪慧,甚至连自己这个当爹的都不及。

    之前的牛角辣是这样、暖房蔬菜也是,现在的瓜籽,自己的第一反应就是找最好的良田种植,儿子却能想到要尝试不同的土壤,了解什么样的土地才是最适合种植的。

    初冬的第一场小雪落下,纷纷扬扬,天地间一片纯白洁净,今天实际上是周锦钰的生辰。

    大干朝有种说法,身子骨弱的孩子成人之前最好不要过生辰,生辰这一天装做不知道就好。

    话虽如此,周二郎还是忍不住送了儿子一枚寓意平安的羊脂玉佩挂在孩子腰间。“君子无故,玉不离身。言念君子,其温如玉。”

    “喜欢吗?”

    “喜欢,谢谢爹。”

    朱云娘则送了儿子一条系了一颗佛珠的手绳,说是安京城最有名望的得道高僧戴过的,安京城的夫人们都抢着想要,朱云娘是沾了贺夫人的光,好不容易弄来一颗,贺景胜也有。

    别说是得道高僧,就是玉皇大帝那也是别人戴过的,周二郎不是很喜欢,不想让儿子戴,不过到底是云娘的一片爱子之心,不好说什么,悄悄把那佛珠用水清洗过,又擦拭了,才勉为其难地给周锦钰戴上。

    等给戴上了,别说,红色的绳子衬在儿子肉乎乎象牙白的小手腕儿上,还怪好看的。

    周锦钰很开心,一手拉了周二郎,一手拉了朱云娘,道:“爹今日休沐,钰哥儿也不用去书院,不如我们全家一起出去赏雪吧。”

    朱云娘看了丈夫一眼,周二郎笑道,“依他。”

    一家人换上外出的衣裳,周二郎外面穿了件深色直领对襟大氅,两边的衣襟和宽袖上都缀了缎子般光滑的黑色水貂毛,整个人清贵至极,当真是能让万人空巷的翩翩状元郎。

    皇帝不到迫不得已舍不得牺牲他,徐庚亦没有上来就下狠手,不得不说他的长相亦占了一部分便宜。

    如此一个惊才绝艳之辈,又是这般年少,也算是大干朝官员们的门面了,就类似于现代的形象代言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爱才之心,人皆有之。

    轻易杀掉总是觉得有点儿可惜的。

    朱云娘特意穿了黑色暗纹裙底点缀蝴蝶刺绣的马面裙与丈夫相配,给钰哥儿也披了件黑色的狐裘小斗篷,御寒保暖又显尊贵。

    一家人出了门,往附近河边走,迎面碰见一个衣着单薄,冒着严寒卖糖葫芦的老汉。

    周二郎有一瞬间的恍惚,想起当初一家三口去集市上,买串糖葫芦都得是狠狠心,咬着牙买。

    云娘亦想到了当初丈夫买了糖葫芦,自己舍不得吃,留给她和钰哥儿吃。时间过得可真快,明明来京城还不到半年,却总觉得经历了很多一样。

    “爹,你带银子了么,我想吃糖葫芦。”

    周锦钰仰着头问周二郎。

    周二郎给了他一两银子,今时不同往日,如今他出门儿,早已经不带着铜板了。

    周锦钰跑过去买了三串糖葫芦,老汉小本生意哪里找得开他一两银子,又见他穿着极其富贵华丽,不敢得罪,只说下次碰见了再给。

    周锦钰故意装出霸道小少爷的模样儿,满不在乎地把银子往他放铜钱的箱子里一扔,“小爷差你这点儿钱么?不用找了,赏你了。”

    自己身上暖暖和和的锦衣华服和对方褴褛的薄衫形成鲜明对比,周锦钰于心不忍。

    他手里攥着糖葫芦跑向爹娘,后面的老汉千恩万谢,朝着他的背影又是作揖又是鞠躬。

    周二郎给儿子银子的时候就料到儿子会可怜那衣着单薄的老汉,并不意外没找回钱来。

    摸着他一会儿功夫冻得冰凉的小手,忙让云娘接了糖葫芦,把孩子把小手伸到自己的衣袖中取暖,出来的时候竟然忘记给戴上手笼子了。

    周锦钰胳膊往回缩,不肯往他爹袖子里伸,多冰呀,坚持自己搓搓手就不冷了。

    孩子如此考虑顾念父母,做父母的暖心不暖心?

    二郎暖心死了。

    周二郎蹲下身子,把自己的双手搓热了,再包裹住儿子的小手,帮他取暖。

    云娘亦很爱二郎,但更爱她自己,这没有错,错在他遇见的是周二郎,二郎亦是寡情又凉薄,似他这般通透的人,云娘很难隐瞒他什么,不在一个段位上。

    云娘想用儿子绑架他,就已经招他反感,但亦能理解娘子的心情。

    但上次夏竹的事儿,周二郎是真往心里去了,你既然跟我讲利用,那么咱们就合作愉快,所以他配合了云娘。

    没有任何一个深爱自己男人的女人会让另一个女人来引诱丈夫。

    尤其是周二郎这种掌控欲和占有欲都极强的人来说,更无法理解和共情朱云娘的做法。

    对于他来讲,我的人,那怕是一根儿头发丝儿,那怕是剪下的指甲盖儿,那都得是我的,绝对不能与人分享,你动个念头都是对我的挑衅和不尊重。

    夫妻间有些伤害是很不容易弥补的,云娘想要重新获得丈夫的信任,当真是非常不容易。

    云娘提议去附近的铺子给儿子买个手笼子,周二郎欣然应允。

    第104章

    所谓的手笼子,就是一个筒,然后分出一只大拇指来,周二郎给儿子和云娘选了蚕丝棉芯,细葛布绒里,外面是暗纹锦缎的手笼子。

    他自己不想戴这玩意儿,不伦不类的,不体面。

    周锦钰却非要他戴,周二郎无奈,只得又给自己要了一双,戴在手上,用宽袖遮住,只露出一点儿出来。

    朱云娘直想笑,全家加起来都没有二郎爱美,周二郎冲她一挑眉,警告的小眼神儿。

    朱云娘憋住不笑。

    一家人往外周锦钰戴着这古代版本的“手套”,突然福至心灵,自己怎么没有想到发明个现代版本的“手套”呢,往后天越来越冷了,怎么也能小赚上一笔吧,多少能缓解一下老爹缺银子花的状况。

    周锦钰指着自己的手笼子,佯装随口一说道,“爹,你看这手笼子抄着手还行,不然就会漏风,并没有多少保暖啊,拿东西也不方便,若是把其他四根手指头都像大拇指这样分开做,岂不是更好?”

    说完,他皱了皱小眉头,继续吐槽:“不过这棉布手笼子到底笨拙,钰哥儿在书院却是不能用的,若是用线绳做成那种包裹住每一根手指的,钰哥儿岂不是读书写字的时候,手也不会冷了?”

    周二郎眼前一亮,儿子总是有许多异于常人的奇思妙想,他的想法实现起来其实并不难,但大家早就习惯了手笼子就是现在这种样子,没有人会去想把手指头分开包裹起来。

    不要小看这一点点小小的改变,影响却是大得很,除了普通人可以更好的御寒,还可以成为寒冬里劳作的贩夫走卒和匠人的必须品,书院的学生也需要它。

    周二郎忍不住弯下腰,亲昵地捏了下儿子的小脸蛋儿,“我们钰哥儿好聪慧。”

    朱云娘突然开口,“二郎,钰哥儿的想法真得很不错,我与虞美人的东家相熟,不若咱们把钰哥儿的想法卖给她?”

    周二郎轻笑摇头,“不要以为上次状元车能卖钱,这次就同样可以,天工记的掌柜愿意花钱买我们状元车的图纸,一方面是他想抢占先机搞独家,怕我们卖给别人。最重要还是民不与官斗,他想攀上本官这个关系。”

    微顿,“这手笼子的想法确实巧妙,但人人可以做,模仿起来再简单不过,你的想法说出去的时候就已经不值钱了,且虞美人的东家未必就能看到这改良版手笼子的真正价值。”

    “再者来说……”

    周二郎的神色严肃起来,“你若要与那虞美人的东家维持良好的关系,你可以与她谈感情,与她有共同的利益,但不能与她有钱财上的牵扯,更不能与她合作,利益是分不均的,分不均就会生怨,明白?”

    朱云娘脸一红,“是云娘鲁莽了。”

    能看出手笼子的商机,又知道找人合作,云娘当真和在周家庄时不一样了,周二郎不欲太打击她的积极性,愿意找点儿事儿做也是好事儿,省得天天想些有的没的瞎作。

    他笑道:“秋霜的手巧,回头就按钰哥儿说的,让她做出几双来,为夫要先献给皇帝陛下,剩下的你再听我安排。”

    朱云娘忍不住道:“还是我来做吧,秋霜的手艺还不如……”

    周二郎不高兴打断她,“安京城就找不出比你手艺好的人来了,是么?”

    朱云娘:“……”

    周锦钰抬头看看两口子,不明白娘到底说错了什么,爹突然就发脾气,他扯了周二郎的衣角,“爹。”

    周二郎深吸一口气,也不管朱云娘,弯腰抱起儿子就往前走,“把糖葫芦给爹吃口,让爹尝尝好吃不。”

    周锦钰把手里的糖葫芦递到他嘴边,看了一眼原地没动的云娘,“爹,你走慢点儿,娘还没跟上来。”

    周二郎:“钰哥儿买的糖葫芦不错,又酸又甜,再喂给爹吃一个。”

    朱云娘的眼泪流出来了,也不管脚下路滑,大步朝着爷俩儿追上去。

    她扯住了丈夫的衣袖。

    周二郎没有甩开她。

    周锦钰看不懂。

    今天钰哥儿一手牵着爹的手,一手牵着娘的手,一家三口在雪地上走,后面是他们的脚印,此情此景触动了周二郎。

    日子终归还是要过的,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他若不给她一个暗示,两个人只会更加的互相猜疑不信任,这么多年的夫妻情分早晚耗耗光。

    就算是为了儿子,周二郎亦不想让这裂缝越来越大,直到无法弥补。

    丈夫突如其来的醋意和占有欲让云娘喜极而泣,夏竹那事儿过去以后,虽然两人谁也没说什么,可她知道二郎心里有疙瘩。

    朱云娘也学着儿子把手里的糖葫芦递给丈夫吃,周二郎看了她一眼,到底张口咬下一个。

    周锦钰:“……”

    这算是又和好了?

    周锦钰伸手去擦云娘的眼泪,把自己手里的糖葫芦递到云娘嘴边,云娘眸中含泪的咬了一口。

    周二郎递过来一方洁白的帕子,云娘接过。

    ……

    紫玉河边儿的雪景是安京城一绝,夏天的绿丝绦化为一条条银丝带,银装素裹,当真漂亮。

    来观赏雪景的人很多,大多是达官显贵,毕竟紫玉河附近的宅子不但普通人买不起,就算是有钱人也没资格买,住的都是有身份的人。

    但似周二郎这般带着老婆孩子一块儿出来的却很少见,看到这神仙颜值的幸福一家,不少人投来羡慕的目光,尤其是在场的小姐妇人们。

    端王妃和贺夫人站在一块儿,看到这一家三口,有些妒忌,又忍不住有些恶意的想,所有的女人最终的结局都一样,色衰而爱驰,男人越有本事越是如此。

    周二郎只是听同僚们说过紫玉河的雪景是一绝,这还是第一次来,倒没想到人如此之多,而且还自动分成两波,男人们在东堤赏雪,女子们则在西堤赏雪。

    云娘见到这等情形,有些不好意思,跟周二郎说了一声,跑去西堤了。

    “钰哥儿!这边儿。”

    贺景胜和徐坤朝着周锦钰招手,后边儿还跟着冯浩。

    周锦钰一捂眼,刚才爹和娘闹脾气,爹抱起他就走,他也不敢吭声,可怎么每次被爹抱着都被徐坤这家伙给撞上。

    周锦钰忙从周二郎身上出溜下来,第一次被徐坤笑话难堪得不行,现在跟徐坤混熟了,倒也不觉得那么不好意思了。

    周二郎放开他,嘱咐他地上太滑,小心别摔了。

    周锦钰跟三个小伙伴汇合,他很不喜欢林氏的做派,但冯浩一个小孩子,天天可怜巴巴地跟在他们几个后面,他也不好意思不搭理人家。

    所以说,冯浩别看小,生在跟哥哥们争宠的大宅门儿里,他亦有自己的小心眼儿,嚣张的时候嚣张,该软的时候他亦能服软。

    他本能的知道跟着徐坤、贺景胜这些人混对自己好,另外他也想和周锦钰玩儿,他快要被噎死的时候周锦钰从天而降救了他,他对周锦钰肯定有好感。

    周锦钰把刚才剩下一串儿没吃的糖葫芦分给几个人,几个小孩儿你咬一颗,我咬一颗,剩下四个没吃,打算呆会儿堆了雪人用做雪人的眼睛。

    谁都没有带着工具来,几个小孩儿干脆用手堆,周锦钰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跪在地上用手堆,一开始还带着手笼子,后来太碍事,又不灵活,干脆给摘掉了,徐坤咯咯乐,“钰哥儿,这个不错,呆会儿咱们把它当成雪人的袖子。”

    周锦钰:“别糟践东西,我爹才刚花银子买来的,贵着呢。”

    徐坤:“瞧你小气的,不就是银子嘛,我身上就装着银票呢,我买你的,花钱买你的总行了吧。”

    周锦钰瞪他,“不卖!你这么土豪,把你的银票给我们三个分分。”

    徐坤:“什么是土豪?”

    周锦钰翻了他一眼:“钱多、人傻、爱显摆,唯恐天下人不知道你有银子。”

    贺景胜忽然开口:“一针见血,不能再贴切。”

    冯浩不敢损徐坤,低着头闷笑。

    徐坤不干,佯装报仇,上来把周锦钰按地上,周锦钰喊贺景胜救命,冯浩也跑过来帮忙,几个孩子咯咯笑着滚成一团儿,周锦钰任由自己大字型的躺在雪地上喘气,穿越到这里以后,总是小心翼翼的害怕犯病,连跑和跳都不敢。

    真的好久都没有这么痛快过了。

    贺景胜知道周锦钰有哮喘,看到他躺在那里喘气,忙凑过来问,“钰哥儿,你没事儿吧。”

    周锦钰摇摇头,“没事儿,就是身上滚的又是雪又是泥,我爹呆会儿看见了肯定要说。”

    贺景胜拉他起来:“有难同当,咱们都一样。”

    第105章

    东堤这边儿不知道是哪位风雅人士,特意带了小酒,又摆上长条桌子,燃了红泥小火炉,炉子上的火锅子里咕嘟咕嘟冒着热腾腾的白烟,一帮人煮雪吟诗、饮酒闲话,好不快哉。

    “呦,周大人来了,快快快,来这边来坐,煮酒吟诗这等雅事岂能少了凤青兄这般风流雅致的人物,你这一来啊,咱们这紫玉雪景又多一景儿。”

    这恭维当真是到位。

    周二郎朗朗一笑,冲对方一拱手,抱拳谦虚,“王兄此言过分抬爱,凤青可担当不起,难得好酒好景,诸位好雅兴,在下便也凑个热闹,与诸位赏雪同乐。

    与在坐诸人一番寒暄,场面上的客气话说完,周二郎款款入座,与众人把酒言欢。

    他自己知道自己身处危险的逆风局,一个弄不好就粉身碎骨,但在外人看来,他那都是顺风顺水青云直上,中状元、入翰林、两个月就升官,半年之内成为皇帝身边的大红人,这官运简直是坐上了蹿天猴儿,势不可挡!

    有人愿意恭维捧场,周二郎也乐得顺水推舟把自己“简在帝心,官运亨通”的个人形象树立起来。

    朝廷里是最现实的地方,官场无朋友,锦上添花的有,雪中送炭的少,你一旦落魄,不顺势踩上你一脚就是好的,都忙着跟你摘干净关系呢。

    所以你就得学会端着,你得让人觉得你有利用价值。

    在周二郎的认知里,所谓最好最可靠的人脉,就是把人绑到自己的船上,我翻船你也没跑,绑到自己船上的人越多,人脉就越广,自己这个掌舵人就越有话语权。

    当然,没人喜欢被强迫。

    所以,你得吸引别人主动上你的船。

    这就叫“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说周大人风流雅致,还真不是恭维他,瞅瞅人家这宽袍广袖,玉冠束发,乌发如云,修长若玉节的长指拈杯一笑,从骨子里带出来的风流清雅,又凤眼斜来泄露出那么一丝温和中的傲慢,细瞅又仿若傲慢只是你自己一瞬间的错觉。

    ——说人话就是周大人真是个美男子呀。

    人人都知道周凤青没有妾室,不少人开始暗搓搓考虑让家中的庶女与周大人联姻,这叫提前投资,当然这都是后话。

    眼下还是要与这位皇帝眼前的红人搞好关系才是,所以不存在灌酒,浅酌还是深饮都随个人的意,气氛相当融洽。

    俗话说见面三分情,今日小酌,一桌子人就算是一起喝过酒了,他日登门拜访便也有了由头。

    周二郎与众人玩儿了会儿行酒令,担心天气冷儿子在外面冻的时间长了身体不适,找了个借口起身告辞。

    周二郎找到周锦钰的时候,一大群孩子玩儿得正欢,堆了个大雪人,糖葫芦做眼睛,不知道哪个的帽子给戴到了雪人的头上,又是谁脖子里的皮毛领做了围巾,插在雪人身上的两根树枝上歪歪斜斜挂着的手笼子,周二郎倒认出来了,正是自家儿子手上戴的那副。

    “钰哥儿,我们该回家了。”

    周锦钰听见动静一回头儿,瞅见周二郎在不远处站着等他。

    “咱们改日再玩儿吧,我爹喊我呢。”

    周锦钰拍了拍身上的雪跟人告别。

    儿子小跑过来,跑近了,周二郎看到儿子屁股上、膝盖上、甚至后脑勺的帽子上都沾了湿乎乎的污迹,他拉过儿子冰冰凉的小手儿,什么也没说。

    周锦钰偷偷觑他神色,周二郎低头看过来,“怎么了?”

    周锦钰忙摇头,假模假样摸了摸自己肚子,“爹,我有点儿饿了。”

    “回家给你换了衣裳,爹带你去太白楼。”

    周锦钰忙顺杆儿爬,“太好了爹,那我去对面喊娘回来。”

    周二郎松开他手,点点头,“去吧,爹在这儿等着你。”

    周锦钰过去西堤找朱云娘,周二郎看着儿子跑远的背影,摸了摸鼻尖儿,大干朝都找不出像自己这般宠孩子的父亲了,怎么好像还有点儿怕他呢?

    一家三口回了家,周锦钰一溜烟儿跑回自己屋里换衣裳,周二郎推了推门儿,还给反锁了。

    “钰哥儿,你插门做什么?”

    “爹,我正换衣裳呢,万一秋霜不小心闯进来多不好。”

    “衣服都没拿,你拿什么换?”

    “——啊?”

    咔嗒!一声,周锦钰把门拉开了个缝,探出个小脑袋来,周二郎把手上的衣服递给他,“多此一举,秋霜什么时候进你屋没敲过门儿。”

    周锦钰呵呵尬笑,“爹,你和娘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好。”

    周二郎也笑,“不急,爹进去等你。”

    周锦钰忙摆手,“爹,我现在是书院念书的学生了,过了生辰也都六岁了,当着人面儿换衣裳多不好意思。”

    周二郎点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噢,是这样啊,倒是爹疏忽了,那行,爹尊重你的隐私。”

    周二郎主动替儿子关上了门儿。

    周锦钰刚才跟一帮小孩儿玩儿打雪仗,玩着玩着就有那使坏的就开始往人脖子里塞雪,周锦钰不敢疯跑,就是跑他也跑不了人家那么快,被人逮住往脖子里塞了一个大雪球。

    更缺德的是那孩子把雪球塞得还挺深,又故意用手掌把那雪球击碎了,让他拿都没法拿出来,只能任凭冰凉的雪水融化在自己的身体上。

    徐坤看见了,给人踹了一脚,又不准人动,攥了个大雪球递给周锦钰,让他也给那孩子塞脖子里。

    周锦钰当时也说不出自己是一种什么心情,鬼使神差地就真给人往脖子里塞了雪球,还说了句冠冕堂皇的话:“欺负人的时候你就该有被人欺负的觉悟。”

    徐坤笑眯眯拍了拍那孩子的肩膀,“你怎么这么聪明呢,还知道把雪球拍碎了让人拿不出来?”

    徐坤:“你这么聪明,小爷我得赏你呀,这雪球就不错,你就好好在脖子里塞着吧,听明白了吗?”

    说完他也不理那孩子,哈哈笑着搂了周锦钰的肩膀,“你爷头的,不亏是状元郎的儿子,这话说得没毛病!不过小爷我欺负人的时候还真没这个觉悟,你知道为什么吗?”

    周锦钰瞥他,“问我干嘛?这你不得问你爹去。”

    想着发生的这一幕,周锦钰想:恶人还需恶人磨这话真没错,换自己都整不出徐坤那么缺德的词儿。

    脖子里的灌了不少的雪,脖领到后背湿了一大片,两个膝盖那里也都是半湿的,袖口里也在玩儿闹中弄进雪去了,潮乎乎的。

    周锦钰忙紧着换了衣裳,拉开屋门儿,却见他爹还在门口站着呢。

    “爹?你怎么……”

    周二郎:“现在爹可以进你屋了吗?”

    周锦钰:“……”

    周二郎不搭理他,径直进了屋,拎起周锦钰脱在架子上的衣物,打手一摸,又翻看了一下,道:“怎么堆个雪人,玩儿个雪仗还能把衣裳里面都湿了?钰哥儿不解释一下吗?”

    说完又冲主卧那边招呼,“秋霜,过来给少爷屋里点上炭盆。”

    周锦钰走过去,拉了周二郎的手,“爹,打雪仗的时候弄湿了一点儿,不碍事的。”

    周二郎坐下来,把儿子拉到身前,“跟人一起玩儿自然要打成一片,弄脏弄湿衣裳这都不碍事,总有一些喜欢欺负人的熊孩子,被人欺负了,更不是钰哥儿的错。”

    周锦钰不由瞪大了眼,心说你怎么就肯定我被人欺负了?

    对上儿子的目光,周二郎轻笑一声,“爹像你这么大时亦跟人打过雪仗,衣裳里面湿了只有一种可能,肯定被坏小子故意塞了雪球呗。”

    他又道:“爹那时候和你一样,身子弱,打不过人家,你猜爹怎么对付他的?”

    “爹如何对付他?”周锦钰好奇。

    周二郎摸了摸儿子的头,轻笑,“爹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对付他,只能避开他。钰哥儿需知道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阴谋诡计都没有用,而其他人大概率也都是站在实力更强的那一边,没人会向着你。”

    周二郎这话简直道出了周锦钰的心声,他前世被校园霸凌时跟爹说的情况一模一样。

    周二郎道:“好汉不吃眼前亏,该避让的时候避让。”

    话音一转,“但避让之后,不能就这么算了,否则下次他见了你还会欺负你,你得让他知道欺负你是要付出代价的。”

    “自己不行,就要学会找帮手,学会借势,爹比较幸运,倒也不用找别人,你大伯一个人就足够了,钰哥儿知道该找谁帮你吗?”

    周锦钰:“爹,胜哥儿肯定会帮我,不过今天徐坤帮我出气了。”

    这会儿秋霜端了个精巧的小火炉过来,小心地放到桌子上,道:“老爷和小少爷先烤烤手,奴婢马上再把炭盆儿给您端进来。”

    周二郎点点头,对秋霜的细致很满意,拉了周锦钰的小手在火上暖,问儿子:“那钰哥儿知道他们俩为什么愿意帮助你吗?”

    周锦钰:“大家平时玩儿得很好。”

    周二郎:“那又为什么他们愿意和你玩儿而不是别人?”

    这话把周锦钰给问住了,不确定道:“因为钰哥儿和他们聊得来?”

    “为什么他们和你聊的来而不是别人?”

    周二郎继续追问。

    “……”

    周锦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周二郎揽过儿子,“因为我们钰哥儿比别人都好,聪明、善良、温柔、善解人意,还总是有一些让爹都惊讶的奇思妙想,又这般漂亮可爱,他们再也找不到比我们钰哥儿更好的朋友了。”

    周锦钰脸热。

    爹说得这是自己吗?

    戴了多少层滤镜啊。

    “钰哥儿不信?”

    周二郎挑眉。

    周锦钰就笑,“天底下只有爹会认为钰哥儿这般好。”

    周二郎摸摸他头,“徐坤什么出身?贺景胜什么出身?我的钰哥儿不好,他们犯得着上杆子找你玩儿。”

    周锦钰不好意思,“爹,人家没有上杆子。”

    周二郎眯了眼,”那是你上杆子哄着他们?”

    周锦钰忙道:“爹,没有谁上杆子哄着谁,大家都是平等的。”

    周二郎不跟儿子争这个,贺景胜就不用说了,几次观察下来就知道儿子占上锋。

    至于那个徐坤,又给儿子送稀罕吃食,又帮着出头的,也大概能猜出不是儿子哄着他。

    只要儿子不吃亏就行了。

    周二郎心平气和的和周锦钰谈心,周锦钰还挺出乎意料的,他以为爹得跟他生气呢。

    念头刚起,头顶上响起周二郎的声音,“不过钰哥儿今天做错了两件事,知道错哪里了吗?”

    第106章

    周锦钰被周二郎问愣了,心说爹你刚才不是都替我分析过了吗,按你说的,我没做错什么呀。

    周二郎见儿子湿润的大眼睛忽闪着,懵懵地瞅他,伸手点了点儿子的额头,道:“其一、你错在不应该对爹撒谎,说什么害怕秋霜进你屋里,你对别人撒谎爹不管,但是对爹娘撒谎——不准。”

    “其二、你不想让爹担心你,只会让爹更加担心你,你的那些小把戏对爹没用,拆穿你,伤你的自尊心,不拆穿你,爹又无法知道真相。”

    周二郎顿了顿,”所以,爹希望钰哥儿信任爹,有事情要让爹知道,这世上若爹都护不住你,就没人能护得了你,钰哥儿知道吗?”

    周锦钰把头埋在爹的膝盖上,闷闷道:“钰哥儿这辈子投了个好胎。”

    周二郎担心儿子受凉,不想折腾他,没带着去太白楼吃饭,却是悄悄吩咐张福去太白楼点了周锦钰最爱吃的几样菜带回来,又让丫鬟给加热了一下。

    中午吃饭时,周锦钰看到餐桌上自己喜欢吃的爆炒金虾、水晶烧鹅还有老鸭菌菇汤等眼圈儿红了。

    他抬头看了看周二郎,“爹,我吃三只虾?”

    周二郎:“这金虾个儿大,也太油腻,两只就差不多了,喜欢吃,晚上再吃一只。”

    周锦钰点点头,给自己夹了两只虾。

    周二郎给儿子去了虾头,这虾头里脏东西多。

    周锦钰内心:我就喜欢嚼虾头来着。

    吐槽归吐槽,但他也知道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好,能做周二郎的儿子他已经很幸运了,不能只接受爹对自己的好,受不了爹一丁点儿的缺点。就算是缺点,也是因为爹他太在乎自己了。

    周老爷子看不惯儿子,有一种饱是二郎觉得饱了,儿子在吃食上管孙子管得太死,念了几本医术,孙子都被他弄得吃不饱饭了。

    看不惯归看不惯,若是大郎还能听他的,老二打小就没听过他的,看不惯也得看着。

    吃过午饭,周二郎让儿子跟着自己午休,屋里的炭火噼里啪啦烧得很旺,暖意融融,为了防止室内干燥,又放了清水。

    爷俩儿躺着说了一会儿小话,周锦钰便睡着了,周二郎拽了床头一本诗集过来看,永和帝写的。

    这位皇帝陛下才情一般,却十分喜欢做诗,周二郎真是强逼着自己看,阿谀奉承这玩意儿就是先恶心自己,再拿来恶心别人。

    但是不奉承还不行,勤学苦读十几年,不及这些个狗屁不通的歪诗来得管用。

    背吧,马屁该拍还得拍,谁不是这么熬出来的?首辅徐大人还不是也一样。

    这世上又有谁的脸皮不是一点点磨练出来的,脸皮薄是做不成事儿的。

    朱云娘沏了热茶端过来,递给周二郎。

    周二郎接过茶水,“这些事儿让丫鬟们去做,你就别忙活了。”

    “左右也不是什么重活儿,刚吃过饭也睡不着,夫君看得什么书?”

    朱云娘随口一问。

    周二郎一本正经,“一本很有水平的诗集,娘子欣赏一下。”

    说着话,他把手里的书递给朱云娘,“好好读读,读完有什么感想,呆会儿说说,我先咪会儿。”

    周二郎把棉被往身上拉了拉,拥着儿子睡去了。

    朱云娘知道丈夫在诗词方面相当有造诣,好奇能让他推崇的诗集到底收录了那些名家名篇,好奇地翻开了第一页……

    周二郎睡着没多一会儿,感觉自己抱了个小火炉一样,滚烫滚烫的,一开始他迷迷糊糊的没有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抱个火炉子睡觉。

    眯瞪了一会儿,猛地睁开眼,坐起身来,低头一看,儿子脸色红得不正常,呼吸也紧促,打手一摸,烫得快要摸不得,钰哥儿这是今天受了凉发热了!

    “云娘,快去叫人准备热水!”

    朱云娘正捧着那本诗集琢磨,这些诗句明明写的平平无奇,偶有几句不错的,但也不能算得上太好,夫君为什么如此推崇呢?

    冷不丁听到周二郎焦急的声音吓了一大跳,赶忙起身过来查看出了何事。

    “钰哥儿发热了,叫秋霜准备热水,吩咐张福赶紧去请大夫过来。”

    周二郎迅速吩咐。

    朱云娘看见儿子发烧心里就是一颤,每次钰哥儿一发热就是凶险的,他不是普通的发热,那种热度大夫看了都说凶险。

    不用手摸,她一看到儿子的脸色就大概能明白烧到什么程度,忙紧着出去喊人。

    周二郎摸着儿子的小手,心里就是一沉,孩子的手心凉,按照医书上的说法,这热度还得往上升!

    秋霜端了热水进来,周二郎道:“热水不行,你去赶紧拿酒过来!”

    秋霜忙取了一坛酒进来,周二郎又吩咐她在屋子里加炭火。

    周二郎把孩子的衣物全都解开脱掉,只给前胸和腹部盖了薄被防止受凉。

    朱云娘觉得丈夫是不是急得脑子糊涂了,这孩子发热都是捂汗,谁听说过给晾着,这不是越晾越受凉吗?

    “二郎,你这是要做什么,钰哥儿会更冷的。”

    朱云娘焦急发声。

    “别问那么多,现在没时间跟你解释,你只要知道皇家的孩子都是这么退热的就行了。”

    “赶紧过来帮忙,跟我一块儿蘸着白酒擦拭孩子的额头、脖颈、腋窝、大腿根儿这些地方。”

    朱云娘听丈夫说皇帝的儿子都是这么干的,当下不再怀疑,拿了温热的湿巾浸了白酒给儿子擦拭。

    周锦钰的体温按照现在来说足有39度以上了,整个人都烧迷糊了,嘴巴也是干的,一个劲儿嘟囔着“爹,好热,好难受。”

    秋霜忙端了碗温水过来,道:“让钰哥儿多喝点儿水吧,听我娘说发热的时候多喝水,孩子多撒几泡尿也能管点儿用。”

    周二郎接过碗,让孩子靠在自己身上,给喂水,周锦钰喝了一小口就把碗推开。

    周二郎哄他,”好钰哥儿,再喝一口,喝一小口,喝了水,我们就不发热了。”

    周锦钰用力撩了撩眼皮,看了他爹一眼,强忍着喉咙痛,又咽了一小口。

    “钰哥儿真乖,好孩子,我们再来一点儿,来一丁点儿。”

    周二郎哄着,一小口又一小口,没完没了。

    周锦钰烦躁得不行,每一次吞咽他喉咙都疼,干脆长痛不如短痛,周锦钰把碗拽过来,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了。

    喝得快,尿意也来得过,没多会儿周锦钰就憋不住想撒尿,秋霜拿来了尿壶进来,周锦钰不肯尿,让她放下出去。

    秋霜出去了,周锦钰还不尿,又要朱云娘出去,周二郎气急,毛儿都没长的小屁孩儿,你那来那么多事儿!

    不过这会儿也不能跟孩子讲道理,都依他。

    云娘也出去了,周二郎拿着尿壶给他接,周锦钰这才肯尿。

    儿子尿完,周二郎紧张得不行,这尿壶都能感觉出温热来,儿子这体内的温度得有多高,千万可不能像大哥小时候一样,给烧出毛病来。

    不过孩子撒的尿是热的,也简接说明秋霜说得是有道理的,多喝水,多撒尿确实可以带走身体里的一部分热量。

    周二郎让秋霜再去倒水,只是周二郎这次再喂给儿子,周锦钰忍无可忍了,他喝水的时候就像用刀子割喉咙一样,疼得不行,爹怎么还没完没了了。

    周锦钰用手推,周二郎往他嘴里送,几番拉扯之下,周锦钰烦了,用力一扒拉,一碗水泼了周二郎一脸!

    屋子里瞬间安静!

    朱云娘呆呆地看着丈夫和儿子,秋霜恨不得自己没出现在屋子里。

    第107章

    “去,重新倒一碗!”

    周二郎甩了把脸上的水渍,对着秋霜沉声吩咐。

    秋霜如蒙大赦,忙转身出去又倒了水来,周锦钰这次不闹了,就着周二郎的手,老老实实喝了大半碗,停下,抬头看了一眼周二郎,又低下头委委屈屈把剩下的半碗喝完。

    周二郎看着儿子喝完,摸了摸他小脑袋,温声道:“好孩子,喝完水病很快就会好。”

    周锦钰心说我喝的合着是神仙水呀,他点了点头,乖巧道:“钰哥儿知道。”

    又是白酒擦拭又是大量饮水,一番折腾,周二郎摸着孩子的小手开始有回暖迹象,知道这热度暂时不会再往上升。

    这会儿张福把附近有名的郎中请来了,一番诊治查看,确定是先有内热又遇风寒,两相作用之下引起的急症,遂给开了疏风、散寒、解表的草药。

    周二郎打眼扫了一眼那方子,上面写了黄麻、葛根、桂枝、防风、陈皮、甘草等清热解毒的药材,对于孩子来说,用药还算是谨慎温和。

    周锦钰这一病就是五六天,中间犯过一次喘症,有端王给的药,很快就缓解了,就是因为生病没什么胃口,加上喉咙发炎吃不下去,好不容易养起来的肉又全都还回去了。

    期间贺景胜来看过他,周锦钰怕传染给他,没跟他说几句话,就说自己困觉,给打发走了。

    病好转以后周二郎不让去书院,非得要儿子在家多修养巩固些时日,索性周锦钰开始琢磨要做什么样的手套送给皇帝。

    按照皇帝在不同场合的需要,可以制作不同功能特性的手套。

    首先,可以选择柔软的小羊皮制作,手套开口处缀衬珍稀皮毛,户外捶丸时可以佩戴。

    其次,可以选用最柔软的织锦面料做里子,外层则选用保暖性能好的千金缎,轻薄舒适的同时兼顾保暖,做成半指样式的,这样的话皇帝读书、下棋、写字作画都不会手冷,并且灵巧。

    再者,就是用动物的皮毛或者棉花制作保暖性能最好的,若有外出需求时可用。

    琢磨清楚了,周锦钰就开始根据现代手套的样式在图纸上勾勾画画。

    周锦钰把图纸拿给周二郎和朱云娘看,并讲了自己的想法,末了,笑嘻嘻补充了一句,“我其实是按照爹的需求来的,便宜了那皇帝。”

    周二郎搂着儿子就笑。

    朱云娘:“……”

    知父莫若子。

    钰哥儿说了手笼子不好听,尤其是献给皇帝叫笼子就更不好了,既然是套在手上的,不如就叫手套。

    云娘指挥着人按钰哥儿的想法制作手套,春雨的女红竟出人意料得好,云娘用惯了秋霜竟然忘记春雨的出身,她之前在侍郎府是作为小姐的陪嫁丫鬟培养的,女红又焉能有差。

    献给皇帝的东西万万马虎不得,连续几日的功夫云娘指挥着几个小丫鬟不断尝试改进那手套,周锦钰趁机和老爷子捣鼓之前设计那可以保温的洗澡池子。

    献给皇帝的手套先做了出来,统共六副,羊皮手套两副、蚕丝千金缎半指手套两副,内棉外皮防风手套两副。

    周二郎看过之后极为满意,这日皇帝召他入南书房,趁机拿了过来,道:“陛下,微臣从小在南方长大,每年冬天总要冷上那么一段时间,但时间并不长,倒也觉得尚可,到了咱们这京城,才知道什么叫真冷,想着陛下每日批阅奏章定然会手寒,便琢磨了些御寒的手套,让拙荆制作出来,今日给陛下带过来了。”

    周二郎这番话说得好啊,起范儿自然,承接完美,既表了对皇帝的忠心、关心,又不过分刻意。

    翻译过来其实特缺德:陛下,满朝文武南方的官员占一大半儿,只有微臣能以己度人,担心陛下冬日里手寒。

    这话若是换个人听未必能想这么多,但永和帝一定会这么想,周二郎现在是拿捏死了他自私多疑,不信任人的性格。

    果然,永和帝对周二郎这份孝心极为受用,哈哈笑着让人赶快呈上来。

    等真的看到手套的实物,就算是永和帝这般自私无情的人也不由有点儿感动了。

    细节见情谊,周凤青带来的这几副手套简直奇思妙想,精巧至极,不但美观,而且非常实用,照顾到各种场合下使用,若说是没费一番心思,没人会相信。

    魏伦笑着伺候皇帝先试戴了那副半指的手套,入手舒适柔软,永和帝试着写了几个毛笔字,几乎和没戴手套时写字一样,实在巧妙。

    永和帝兴致勃勃的把三样儿手套都试着戴了戴,大为满意。

    周二郎趁机道:“微臣原本只是想着让陛下在寒冬腊月批阅奏折时手能多少暖和一些,等真把这手套做出来以后,微臣倒是有了一些新想法。”

    “噢?说来朕听听。”

    永和帝朗声笑道。

    周二郎:“微臣想用陛下的名义把这制造手套的法子公布出去,让天下百姓,尤其是数九寒天出来为生计奔波的百姓都能感受到陛下的恩泽。”

    永和帝:“这明明是周爱卿的主意,朕怎么能占你的功劳。”

    周二郎俯身一礼,“陛下恕罪,臣跟您交个实底儿,微臣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有别人伺候微臣,断没有微臣伺候别人的份儿,这手套若只是因为自己手冷,臣大概是懒得去费心琢磨的,正是因为陛下,微臣才费心思想出来,若不是因为陛下,也不会有这手套,臣不敢居功,还请陛下不要推辞。”

    永和帝哈哈大笑,道:“行了,朕亦不占你便宜,就说这手套是你献给朕的,朕觉得于百姓有益处,着你把这制作法子公布出去。”

    周二郎谢恩,一切都按照他预想的进行。

    自己儿子如此费心思捣鼓出来的手套,怎么能白白便宜了皇帝,得物尽其用。

    如此一来,自家开独家手套店,绝对没人敢开第二家,有背景的没那脸皮,皇帝都给我站台了,你好意思白嫖?

    至于那没背景的,忌惮自己的背景更不敢开,这卖给皇帝不比卖给劳什子虞美人强太多了。

    赚钱这都是其次,重要的是得在皇帝心里不断增加自己的分量,让自己头上这颗脑袋安稳一些。

    说到底是年轻气盛,没看清形式,就自以为是给皇帝献策税制改革,如今才知道这事儿闹不好,自己就得是那五马分尸的商鞅下场。

    还是薛良入了户部,了解到一些情况提醒他的,这全国的土地,敢情十之四五被官员们兼并把持,换言之,按土地收税,他得罪的是整个大干朝的官员。

    一不小心玩儿这么大,得亏是先搞了两个试点儿,就这,后台不硬不稳固,他都随时都可能被推出午门。

    事情很顺利,只因马屁拍的好。这是圣贤书从来没教过的,周二郎悲愤地想:拍马屁,还得体面的拍马屁,妈的!

    永和帝忽然想起什么来似的,道:“朕怎么听说你在京郊买地,尽是买一些没人要的盐碱地,这是何故?”

    周二郎俊脸一红,好半天,才极为不自在的低声道:“启禀陛下,微臣出身贫寒,先前运气好发了一笔横财,刚到京城倒也能维持,只是臣好面子,爱华服美衣,花钱有些大手大脚,时日一长便有些捉襟见肘,就想着学人家置办些田地,也是个进项。”

    永和帝:“……”

    魏伦:“……”

    周二郎解释道:“微臣这个毛病陛下想必早就看出来了,不敢欺瞒陛下,微臣会尽量改。”

    永和帝哭笑不得,摆摆手,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是什么大毛病,用不着改。”

    君臣一番对话,看似闲聊,暗藏玄机。

    周二郎才刚刚让薛良买了地,永和帝后脚就知道,这是在告诉周二郎:你的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所以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你要心里有数,跟你直说,是朕看好你,你别让朕失望。

    周二郎听出话外音,立即表忠心:陛下,微臣没什么可隐瞒的,就是喜欢穿点儿好的,吃点儿好的。

    吃好的,穿好的,微臣这点儿微薄的俸禄可不够,所以,陛下你懂得。

    永和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无官不贪)不是什么大毛病,用不着改(别犯原则性的错误,朕允许你捞点儿吃穿钱。)

    周锦钰纵然有满肚子先进的现代知识,站在他爹这个位置上,怕是连半集也活不过的,但他谦虚谨慎(胆小咸鱼)给爹出出主意,二郎运作一番,父子合作,倒是双方的福气了。

    永和帝自然清楚周二郎家的条件,好歹也是自己宠信的大臣,竟然要去买什么没人要的盐碱地,说出去都给自己丢人,好像做他的宠臣就这待遇似的,永和帝不爽,当即吩咐魏伦从没收的田庄里寻摸个上等的给周凤青。

    魏伦对周大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几双手套又赚人心又赚银子,陛下张口就是一个上等田庄送出去了。

    怕是陛下自己都对这上等田庄值多少钱没有概念。

    不过他才不会提醒皇帝,干脆做个顺水人情挑最好的田庄给周凤青,周大人是聪明人,自然不会白接他这个人情,除了皇帝不好,你好我也好。

    从皇宫里出来,周二郎吩咐张福驱车去安京城里最大的乐器铺子凤鸣轩。

    过段时间钰哥儿要开始学习音律了,他得给儿子去挑选一把好琴,另外让孩子吹飘带对孩子的肺还是有好处的,就是时间一长,过于枯燥,现在可以尝试着让他学习箫笛一类的乐器了。

    第108章

    谈成一笔独家生意,得了一处田庄,周二郎心情亦忍不住有些雀跃,本来就是个敢花银子的主儿,又是给儿子买,当真是舍得。

    买了一把名唤“海月清辉”的七弦琴,又买了紫竹琴萧并竹笛,仅就这三样东西,把前些日子皇帝赏赐的五十两黄金花光,还倒贴三百金,基本上把周锦钰之前赚的家底儿豁豁个差不多。

    主要这把“海月清辉”值钱,乃是人家新出的镇店之宝,第一天放在店里售卖。周二郎一眼就看上了,银子随时可以赚,但一把合眼缘的好琴绝对可遇不可求。

    此琴出自名家之手,外观古朴典雅,用料更是讲究,琴面采用纹理精美细腻的金丝楠木,不腐不烂,上手质地温润,在不同光线下可呈现出不同的金丝光泽,而下雨天更会散发出阵阵楠木香气,其香若有若无、清幽淡雅。

    而制琴的弦丝亦是用了极其珍贵的冰蚕丝所做,此琴琴音深厚清越,故得名“海月清辉”

    周二郎觉得很合适儿子用。

    怕被别人抢先一步,周二郎先给店家付了定金,回家取银票。

    一进家门,周二郎把儿子抱起来,用力在脑袋上亲了一口,乖娃太能干了!

    朱云娘见他高兴,笑着问他皇帝是不是特别满意钰哥儿弄出来的手套。

    周二郎放下儿子笑道:“岂止是满意,是相当满意,皇帝陛下还赐给咱们家一处上等的私人田庄。”

    故意卖了个关子,“娘子猜这田庄里共有多少亩良田?”

    朱云娘抿嘴儿笑:“听说安京城里的大家小姐有那嫁妆丰厚的,陪嫁田产足有好几百亩之多呢,皇帝陛下家大业大,赏赐给二郎的定然是少不了。”

    周二郎莞尔,调侃道:“娘子与京城里的贵妇人们交好,见惯了富贵,倒越发显得宠辱不惊了。”

    周锦钰好奇,仰着头问道:“爹,皇帝陛下给了咱们多少田地啊?”

    “一个庄子,并一千亩上等田,周边的盐碱荒地也归我们所有,包括庄子上原有的佃农庄户。”

    周二郎摸了摸儿子的小脑瓜,“这些全都是我们钰哥儿的功劳。”

    周锦钰自然知道他那几副手套换不来皇帝如此丰厚的奖赏,定然是爹让皇帝满意。

    不过他是真的给惊到了,果然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考科举如此之内卷残酷,依然有大批的书生前仆后继,屡败屡战,实在是上岸之后的回报太过丰厚诱人。

    周锦钰不知道的是考科举卷,做官更卷,考不好可以再考,官做不好要杀头。

    一家三口都很开心,周二郎把家里的银票洗劫个差不多,云娘问他做什么要用这么多银子。

    周二郎道:“给我们钰哥儿买了把琴。”

    朱云娘:“……”

    买了把琴?

    买了把琴!

    买——了——把——琴!

    啊啊啊啊啊啊……。

    周锦钰:“……”

    我爹几乎掏光家底儿给我买了把琴。

    我得弹出什么样的曲子才能对得起这把琴的身价!

    啊啊啊啊啊啊……。

    周二郎拿着银子开心去买琴,娘儿俩面面相觑,朱云娘摸了摸儿子的头顶,“你爹对你寄予厚望!”

    周锦钰懂了,官二代和富二代都只是表面,本质上他是个学二代,表面上爹对他学什么都没有要求,高兴就好。

    实际上:我周凤青的儿子,学什么都比别人强。

    七弦琴买回家,周二郎献宝一样给儿子欣赏,问他喜不喜欢,周锦钰就算不懂鉴赏,单瞧那做工和品相也能看出每一样东西都散发着真金白银的味道。

    他爹的一片心意,他怎么敢不喜欢。

    可——太——喜欢了!

    周老爷子种了一辈子地,做梦也想象不到有一天自家能拥有千亩良田,在老头儿心里啥真金白银都不如家里有地有粮食踏实,恨不能现在就去庄子里看看自家的地,乐得见眉不见眼。

    老头儿跟土坷垃打了一辈子的交道,跟着儿子进了京城享富贵,好是好,就是总感觉每天没抓没挠的少了点儿什么,儿子这一说有地种了,心里头敞亮得不行。

    周二郎在农家长大,能理解他爹,笑道:“爹不用着急,以后有您忙乎的。”

    周凤英也笑着打趣老爷子,“爹,您现在可是有福气了,我看啊,您烧香拜佛这么多年都不如养了个好儿子。”

    “可不管乱说,二郎自己有出息也得是神仙护佑着才这么顺顺当当。”

    老头儿赶忙打断闺女的胡言乱语。

    老太太难得发了句言,“你爹羡慕了族长一辈子,一下子有了这么多地,高兴呢。”

    周二郎吩咐丫鬟取了酒来,给老头儿满上,“爹,今儿高兴,二郎陪您喝两杯。”

    说完他又给周老太太倒上,“娘,这是您的。”

    “还有大姐的。”

    “娘子也喝点儿。”

    周二郎给一一倒上,笑着看向外甥女,“咱们兰姐儿也少来点儿?”

    兰姐儿忙摆摆手,“二舅,你们喝吧,我就算了。”

    周二郎笑了笑,拿筷子头儿在自己酒杯里蘸了两下,点在儿子嘴巴上,“姐姐不喝,我们钰哥儿来点儿。”

    周锦钰给他面子,舔了舔,尝到些许的涩辣味道,其实一开始他还想到过靠酿酒赚钱来着,后来才知道北方游牧民族的蒸馏技术早就传入了大干朝,这里的酿酒技术已经相当完备成熟了。

    这顿饭一家人吃得格外开心,各自回房休息,冬天天黑得早,吃过饭离晚上睡觉还有好长一段时间,周锦钰央着周二郎吹笛子给自己听。

    周二郎喝了点儿小酒,微醺,兴致也高,欣然应允了,拿来新买的竹笛横置唇边。

    千日管,百日笙,十年笛子不好听,吹笛子是极为要求技巧的,需要嘴巴、手指以及气息的灵活配合,通过颤音、叠音、打音、滑音等技巧变幻出丰富的音色。

    周二郎用一个超长的吐音连颤音起范儿,竹笛瞬间倾泻出欢快的音调。

    周锦钰托着小下巴,满眼崇拜的侧耳倾听,云娘亦听得入神。

    周二郎看着娘儿俩,目光柔软。

    这一刻的美好和从容远比权势、地位、功名、利禄更让他心动。

    周二郎吹完一曲,手把手教儿子认识竹笛的构造,那个是吹孔、那个是膜孔、那些个是指孔,周锦钰极为认真得听着……

    周二郎自己出钱找人缝制了一大批棉手套,以皇帝的名义捐给工部,由工部免费发放给正在东郊挖运河的河工,并同时在工部衙门口着人每日免费发放一百双棉手套,来晚了领不到手套的,可以免费得到一张图纸,上面画了手套的制造方法,即便是不识字的人也能看懂。

    一传十、十传百,短短几天内安京城的百姓都知道弄出状元车的周大人又搞出了一种叫“手套”的好东西献给皇帝陛下,皇帝怜惜百姓,命周大人制作了手套免费发放给安京城的百姓,还附赠了制作方法。

    周二郎最终没让云娘开手套铺子,有些银子赚了不如不赚。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周锦钰设计的恒温洗浴池捣鼓成功了!

    云娘买回的两个小厮其中一人很是会些泥瓦活儿,周老爷子在农村经常帮人修房建屋亦是有点儿经验和技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几个人照着周锦钰的图纸折腾了几天,竟真成了。

    用中空的竹节引了冷热水管道,外面烧火,隔着中空的墙壁烧水供热,里面的人可以控制冷热水竹管上的塞子来调节水温,另外还埋了排水的竹管将洗完的脏水引流出去。

    这可实在是太对周二郎的心思了,夏日里洗澡还好说,大冬天洗浴是真不方便,有了这个洗澡池子,每日下了衙泡上一泡,当真是惬意享受,关键是池子修得还足够大,在里面扑腾得开。

    周锦钰不知道穿越前辈们是如何实现水泥自由的,但就他的能力是绝对不敢想的。

    原料不缺,就问你没有现代化的物料机进行粉化,有没有高温设备就行煅烧,当然以古代的条件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生产出来,只是成本高到无法想象,不可能批量化。

    所以,周锦钰用了这里现成的材料,青石砖和灰浆,虽比不上水泥那样完美,但也足以够用了。

    一家子都觉得这洗澡池子弄得可太精妙稀罕了,除了废柴火不能再好,周二郎泡了人生中最舒服的一次热水澡,觉得除了用“天才”来形容儿子,实在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

    儿子如此聪慧,自己生的,朱云娘自豪的同时又觉得老天爷实在作弄人,给了钰哥儿常人难以企及的好相貌,又让他如此聪慧,却偏偏天妒英才,不给他一副好身体。

    周家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和顺而舒缓,就在这样的日子中,周二郎担心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北方两省瞒报灾情,百姓本就无余粮可吃,再加上今年异常寒冷的严冬,快活不下去了。

    而周二郎提出的按田地征税到了地方完全只是走形式做做样子,并未真正贯彻落实。

    本就吃不饱饭甚至吃不上饭,还有上交沉重的苛捐杂税,老百姓不是快活不下去,而是真的活不下去!

    北方两地□□了!

    皇帝亲命户部尚书为钦差大臣,周二郎协同,赐尚方宝剑,着二人一同前去赈灾平乱。

    周二郎知道这是皇帝给自己的考验。

    干得好回来就是加官进职。

    干不好?

    没有干不好,必须得干好!

    第109章

    呼呼的寒风嚎叫了一整夜,早上一出门,冷意袭来,让人忍不住打个哆嗦,而禹北的天气只会比安京城里更加寒冷。

    周二郎穿上了厚厚的狐毛裘衣,一家子依依不舍地送出门来,周老爷子叮嘱儿子出门在外不要臭讲究,吃饱穿暖比什么都重要。

    二郎点头,又抱起儿子叮嘱一番,末了摸了摸钰哥儿的小脑袋,道:“等爹回来。”

    说罢,放下孩子,转身上了马车。

    马车走出一段去,周二郎这才轻轻挑起窗帘,向家门口的方向望了一眼,复又放下帘子。

    *

    转眼周二郎已经走了半个月有余,大郎在军营半个月二十天才回来一次,周老爷子自打视察了一次自家的农庄以后,舍不得回来,这么多地,闲着太浪费了,干脆住在了庄子上,带着庄子里的人搞起暖房蔬菜的种植。

    周老太太不放心老头儿,跟着一块儿搬去庄子上住,朱云娘哪敢让俩老人独自在外面,派了个丫鬟和小厮一并跟着去了,她自己亦三五不时被邀请参加夫人们的聚会,有合适的场合便会带着兰姐儿一块儿去,忙得不可开交。

    周凤英更是忙,小侄子给出了不少主意,什么买二赠一,买五抽奖,表面上看是自己吃亏了,实际上多卖出的货早就赚回来了,生意比别家都要兴隆,就是这帮子做生意的没有傻人,很快就反应过来,争相效仿。

    但周凤英铺子里的人气已经起来了,越是人气好,就越不愁人,别人效仿也不怕。

    一家子都有自己的事情干,都在忙,除了周锦钰。

    周二郎乍然离开家,周锦钰极是想念,想要写封书信给爹,又不知道他的落脚地在哪儿,这会儿有没有到达禹北,那里的天气比安京城还要冷,自幼在南方长大的爹是否能适应。

    还有,禹北的情况复杂不复杂,爹会不会有危险。

    爹在家的时候总是管东管西,有时候真的会烦,现在没人管了,才知道有人愿意事无巨细的为你操心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

    那些个细枝末节的记忆瞬间,会让自己觉得内心溢满了温暖,这点点滴滴的温暖足以填补心中曾经的缺失。

    云娘现在对自己释怀了很多,但怀疑过就是怀疑过,这根刺拔不出来,她只是在努力说服自己,他知道,她亦知道;但他知道,他必须是亲儿子;她亦知道他必须是亲生的,这样这个家才能好。

    云娘想要二胎,周锦钰何尝不想让她有,父母如果能再生一个亲生的孩子,他的负罪感就会少很多,他会像爹疼爱自己一样,去爱弟弟或者妹妹。

    甚至无数次,他祈求上苍,让原来的钰哥儿能重新投胎到云娘的肚子里,为此他愿意把所有的福分都给弟弟,所有的不好自己承担,让弟弟聪聪明明,健健康康,活活泼泼,人见人爱。

    爹骨子里极其在乎血缘,他那样优秀的人,应该有他自己亲生的孩子。

    好歹是穿越过来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总是会有些与众不同之处会在不经意间显现出来,比如章夫子在课堂上考教功课时,周锦钰会不自觉代入现代人思想去解读,每每令章夫子惊讶不已。

    周锦钰谨慎胆子小,更不是张扬的人,在他爹面前唯恐被看出什么不妥,除了在发明创造这种他爹不熟悉的领域稍微展露一些,别的方面绝对不轻易发表自己的意见。

    爹说什么就是什么。

    爹说什么都对。

    我什么都听爹的。

    爹高兴就好。

    在书院里却是难免少年心性,有时亦被激起不服,与章夫子来一场现代文明与某些封建糟粕的撞击较量。

    不过他仍是胆小,万万不敢挑战君权、父权、男尊女卑、三纲五常这些东西,只是在某些具体事例上,温和地表达其不合理之处。

    贺景胜觉得简直不可思议,与夫子辩论时的钰哥儿与平时乖巧的钰哥儿完全不同,他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

    徐坤从一开始就觉得周锦钰跟别人不一样,现在更是觉得周锦钰真得很不一样。

    在周二郎看不到的地方,周锦钰开始悄悄绽放属于自己的光芒,他就像一个小小的蜗牛,偶尔探出两个小触角试探一下,有点儿风吹草动又吓得缩回去。

    所以,一般情况是章夫子若是略略点头,他就继续说;若是章夫子拍案叫绝,他就立马住嘴。

    他不想出名,更不想当神童,安安生生的,不比别人差,不给爹丢人就最好不过。

    周锦钰和人在一起,绝对不去抢夺别人的光芒,但他自己的光芒亦不曾被人覆盖,书院里的孩子都喜欢同他玩儿。

    哪怕是冯浩,也不得不承认钰哥儿真得是很好,他很弱,身体很弱,家世在这里亦是根本不够看,但他就是有一种很温和很温暖的力量,吸引着大家都愿意同他玩儿,就连徐坤这样霸道的人也会不自觉让着他。

    下午,从书院里出来,张福过来接,周锦钰一个人坐在因为宽敞而显得冷清的马车里,掀开车窗帘子,默默地看着窗外。

    今儿阴天,天都还没黑呢,就早早的起了雾气,白茫茫混沌一片,笼罩了整个安京城,路上行人稀稀,树木也都光秃秃,实在没什么好看的。

    忽地,一辆飞速疾驰的马车闯入视线,看样子像是有什么急事要办,道路狭窄,周锦钰令张福避让一旁让人先过去。

    两车相错的瞬间,周锦钰只听到一阵破空声,随后有人用帕子捂住了自己的口鼻,未及挣扎几下,周锦钰的意识就陷入了昏迷。

    光天化日之下,张福被人敲昏,周锦钰则被劫走了!

    张福迟迟接不回钰哥儿来,云娘觉察出不对劲儿,带人出来找时,早已经过去多时。

    待看到脑袋流血的张福,以及空空如也的马车时,朱云娘惊惧焦急之下,腿一软,人瘫了下去。

    秋霜忙搀扶住她,“夫人,您得挺住呀,家里现在没人,小少爷还等着您去救呢。”

    朱云娘紧咬下唇,让秋霜扶自己起来,“快!快!你赶快去贺府找贺夫人帮忙!”深吸一口气,“我去九门提督府报案。”

    “是,夫人。”秋霜得了吩咐,不敢多耽误一刻,撒开腿往贺府飞奔!

    朱云娘撑起发软的双腿,加快脚步往提督衙门方向飞奔,钰哥儿丢了,她和二郎就没有未来了,钰哥儿绝对不能出事,绝对不能!

    她这双小脚如何能用来跑,忍者钻心的疼,朱云娘努力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终于,她看到了一辆驴车。

    朱云娘双眼放光,连跑带扑踉跄着拦在了马路中央,吼得歇斯底里:“停车!停车!”

    把驾车的老汉吓一大跳,慌忙急喝一声拉住缰绳,就见对面的女人直接蹿上车,单手一扯,头上的金钗珠翠全都扯下来,冲他恶狠狠道:“速带我去九门提督府,这些都是你的,晚一刻,我家老爷要你的项上人头!”

    老头儿被她莫名其妙的一番话弄懵了,她这都说的啥?那来的疯婆子?

    朱云娘见老头儿呆愣愣不动,急死了,没工夫跟他解释,猛地上前,尖锐的金钗抵在老头儿的后脖子上,怒吼:“我让你快啊!”

    话吼出的瞬间金簪用力扎入老汉的皮肉,老汉只觉后脖子一疼,知道对方是来真的,不敢耽搁,甩开鞭子驾着驴车直奔提督府而去。

    其实朱云娘一个弱不禁风的妇人,老汉真反抗亦能制住她,只不过云娘身上穿的,头上戴的太富贵了,老汉一个小老百姓不知道人家是什么来头,不敢得罪。

    到了九门提督府衙门口,朱云娘直接抡起鼓槌,咚!咚!咚!一通击打。

    老实说提督府门口的这面鼓,平时几乎就是个摆设,敢来敲的除了达官显贵,老百姓的事情麻烦不到身位三品官的九门提督身上!

    所以,这鼓要么不响,一响就是棘手的事儿。

    衙役不敢怠慢,速去禀报,很快朱云娘被带入大堂,人在急疯了的时候,胆量比任何时候都大,甚至不惧生死,朱云娘见到提督大人,劈头盖脸就是一句:“我乃翰林侍读兼南书房行走周凤青之妻朱氏,我夫君奉陛下之命去禹北赈灾平乱,天子脚下、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他唯一的独子竟然在大人御下范围被人劫持而去,请大人速速下令关闭九门,以防犯人将人带出城!

    第110章

    给本官扣得好大一顶帽子,提督大人被朱云娘惊到了,关闭九门?你开什么玩笑,没有陛下的首肯,谁敢做这么大决定,你儿子不过是个五品官之子,哪来这么大排面。

    吐槽归吐槽,提督大人亦知周凤青这个五品官非是一般的五品官,就连自己这个三品大员在他面前都得避其锋芒,沉吟了下道:“朱夫人爱子心切,本官可以理解,但切莫胡言乱语,安京城的九门各司其职,除非遇到重大事件陛下亲自下旨,本官是万万没有这个权限,亦承担不起这个责任的。”

    朱云娘哪懂这些,但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忙屈膝请罪,“云娘莽撞,给大人请罪,只是钰哥儿乃家夫膝下独子,视若珍宝,求大人速速派人寻找,云娘感激不尽。”

    不用她多说,提督大人也不敢耽搁,周凤青出去为皇帝办事,独子在自己御下范围真出了什么事儿,以皇帝目前对周凤青的宠信程度,为了安抚周凤青的情绪,说不得要治自己一个“办事不利”的罪状,他招谁惹谁了。

    当下,迅速派人通知九门守卫严查出城的人员以及车辆,并加强巡查城内可疑人员以及车辆。

    周锦钰成日与贺景胜混在一处,贺夫人几乎把他当做自己的半个儿,得了秋霜的禀报,亦是心急如焚,派人去锦衣卫找贺武说明情况。

    贺武当即带了锦衣卫的人去出事地点寻找线索。

    ……

    来赈灾之前,周二郎就从所知晓的蛛丝马迹中,知道北方两地灾情不容乐观,其中尤以受灾最为严重的禹北为甚,可等真正置身其中,都不用到达灾情的最中心,仅就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就足以击穿周二郎。

    他从小到大生长在南江富庶之地,少有真正的灾荒之年,他所以为最苦的日子便是天天啃芋头,今天才知道他对“穷苦”的认知不足千万分之一。

    大雪过后,寒风肆虐,逃荒的饥民三三俩俩老幼相扶、步履蹒跚着艰难前行,一个个皮包骨头衣着褴褛、脸色浮肿发青、眼珠子更是乌黑外凸,木讷呆滞,残阳将天边染成血红,朗朗乾坤仿若人间地狱,百鬼夜行。

    那饿极了的人什么能吃,皮带,树皮,观音土,甚至鸟粪都往嘴里塞,塞进去以后难以消化掉,就会胀肚子,可哪怕肚子胀到了若怀胎六月,饿极了的人却仍然被饥饿感支配着不知死活地往嘴里塞东西,直到被活活胀死!

    更有那野狗秃鹫跑来分食尸体,当周二郎看到两只瘦骨嶙峋的野狗撕扯着孩子幼小的肢体时,扶着车窗几乎要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吐出来。

    灾民之惨状,触目惊心不足以形容。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周二郎读了十几年的圣贤书,头一次有如此强烈的愤懑与使命感!

    禹北如此惨烈的现状既是天灾,更是禹北地方官欺上瞒下、不作为的人祸所致,要真正解决问题救灾民于水火,他一个副职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必须要李尚书来下这个决心。

    周二郎找到李尚书诚恳交心,一向从容淡定谪仙模样的周翰林难掩怒火,义愤填膺。

    看着眼前的年轻人,李尚书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那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理想化的自己,心里轻叹一声,真以为弄几个贪官就能解决问题?窟窿太大,堵不上的。

    只不过他这个户部尚书被徐庚架空久已,这禹北知府是徐庚一派的人,让周凤青这把开封的利刃捅上几刀,给首辅大人添添堵也不是坏事儿。

    李尚书缓声道:“周大人曾为李某解围,你我二人也算得上是相熟,交浅言深,本官有几句话要忠告周大人,拔起萝卜连着根,周大人可知道这禹北的根是什么?”

    周二郎挺直脊梁,义正辞严:“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担君之忧,何惧哉!”

    “说得好!”李尚书拍案而起,“既是如此,你我二人就联起手来为民做主、管他是哪方的牛鬼蛇神,人挡杀人,佛挡杀佛,誓要荡清这禹北的鬼魅魍魉!”

    ……

    身为二品大员的户部尚书以及皇帝身边的宠臣被任命为钦差大人前来巡查,禹北的地方官早就得到消息,提早做好了各种迎接应对的准备。

    接风洗尘宴办得极为低调,饭食和酒菜节俭而不失规格,简单而不将就,把饭菜做到表面朴素实则内有乾坤,这可比简简单单的大鱼大肉要难得多,禹北的地方官当真是用心了。

    这菜用了心,上菜的人更是诚意满满,为周二郎布菜斟酒的侍女身段儿风流,娇媚如花,说是天姿国色也不为过。

    如此美人,不笑纳都说不过去。

    周二郎没有阻止对方大献殷勤,甚至还多看了这位侍女好几眼,引得对方脸红娇羞,当真是目含春水芙蓉面,比那些个状若鬼魅的灾民不知道要赏心悦目多少。

    这位侍女的身份不一般,明面上是侍女,实际上是禹北知府大人最为宠爱的小妾。

    舍不下女人套不来狼,早就听说周大人生得好,乃是大干朝一等一的美男子,这样的人,眼光自是极高,不是一等一的美人诱惑不到他。

    酒宴结束,周二郎在对方有意灌酒之下喝得醉醺醺,晃晃悠悠站都站不起来,斟酒的侍女顺理成章,搀扶着他回房休息。

    翌日清晨,管家过来送早饭,在门外面候了好半天,才被允许进屋。

    钦差周大人这会儿已经穿戴整齐,看上去神清气爽一脸餍足模样,而他身边的女人就不同了,眼下乌青,神情倦怠,一副骤雨狂风吹海棠,饱受摧残□□的可怜小模样儿,我见尤怜。

    能给知府大人当管家的人,自然是心细如发,他眼尖得发现床头一整根长长的蜡烛都燃尽了。

    洞房花烛夜也不过如此吧,也可以理解,从安京到禹北路途遥远,想是憋闷坏了。

    官家感慨:年轻就是好啊,这位周大人能干如斯,知府大人所不及也。

    只是这……

    他该如何回禀?

    周大人如此行,不就变相说明知府大人实在不行?

    可又不能不如实回禀,周大人倘若不行,知府大人才真正要不行了,丢脸总比丢乌纱强得多,管家觉得还是如实回报为好。

    这边李尚书油盐不进,对禹北官员们欺上瞒下的行为痛心疾首,斥责不已,拍桌子摔茶杯!扬言要亲自上书如,将禹北的情况实禀告皇帝陛下!

    周翰林则恰恰相反,该睡的睡了,该拿得拿了,且吃相不是一般得难看,就连禹北知府这样的巨贪都忍不住自愧不如,对周翰林咬牙切齿又恨又爱。

    恨他把自己这些年辛辛苦苦积攒的家底儿搜刮去四分之一不止。

    爱他收了好处真给你办事儿,不但办事儿,还特别会办事儿,你想不到的办法他能替你想到,一手瞒天过海之术比自己这个官场老油条玩儿的都天衣无缝。

    罢!罢!罢!

    钱没了可以再捞,人没了就全没了,就当是拿钱买命吧。

    禹北天寒,到了夜间更是天寒地冻,知府大人家后花园的上等客房内却是暖意如春,几柸檀香木在雕花铜炉中烧得红融融通透,噼啪闪着火花。

    身着素色锦袍的周大人慵懒地侧卧于软塌之上,单手撑住额头,随意翻看着一本儿蓝色账本册子,冷白的手腕间戴了一串色红如血的琥珀佛珠,华光内敛。

    血珀常有,通透无瑕者罕见,所以,极品血珀一颗已是难得,周大人手腕上这串儿足有二十来颗,简直世所罕见。

    这是知府大人压箱底儿的收藏,他自己都舍不得拿出来戴,送给周二郎时当真肝儿颤。

    对面儿圈椅上,美人手抱琵琶半遮面,玉手轻拨慢挑,清亮的琵琶音倾泻而出。

    周二郎从鼻腔里发出一声散漫的轻笑,视线一滑,朝吴知府扫去几丝锋芒,“吴大人就给我看这个?”

    吴知府尴尬干笑。

    周二郎:“你傻?我傻?还是尚书李大人看着像个傻子?”

    “做假账亦不是你这种做法,你就让本官拿着这种东西去呈给陛下,嗯?”

    啪!一声轻响,铜炉中的火苗瞬间蹿起尺高,账本儿被周二郎随手扔进了火炉。

    “让本官替你遮掩,就趁早同本官透个实底儿,我也好心里有数,清楚该如何替你操作,若是不信任本官……”

    微顿,周二郎缓缓说道:“若是不信任本官,女人我留下,人都睡过了,本官不赖账,你这里的事儿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我绝不深究!”

    嘴角嗤笑,周二郎语气冷下来,“至于你送来的那些个金银珠宝,怎么送来的,你还原封不动地带走——收多少银子办多少事儿,本官绝不占你便宜。”

    说着话,周二郎就要撸下手腕子上的血珀,吴知府忙上前阻拦,“大人这是哪里话来,实在冤枉吴某人了,这账本儿虽有些问题,可以也并非全然作假,至少七分为真,三分为假。”

    周二郎信了他的鬼话才怪,把话倒过来说,三分为真,七分为假还差不多。

    不过他倒也不指望姓吴的真能把老底儿透给自己,若是如此愚蠢,吴知府也做不上今天的位置。

    其实周二郎想要的只不过是真实账本儿的线索。

    想到此,周二郎不客气讥讽:“找得都是些什么没用的蠢材,本官随便扫一眼就能挑出三处有问题之处来。”

    语意一寒,“做假账不是要你做得像真的一样,是要你做得比真的还要真,叫人挑不出一点错处来,否则被人看出问题,一处有问题,就处处值得怀疑,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就都成了可疑之话,你这不是叫本官给你帮忙,你这是要拉本官一起下水,同你共赴黄泉路!”

    “吴大人,本官喜欢银子本假,可还没到要钱不要命的程度,若要本官与你合作,这账本先拿回去做漂亮了再说。”

    周二郎一顿连消带打,吴知府听得冷汗直冒,他并非具体做账之人,还真不知道这么重要的账本儿竟然做得如此漏洞百出,这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呀,该死的账房百死不足惜!

    吴知府坐不住,起身匆匆告辞,他要去找账房先生算账,却不知周二郎亦不是精通账册之人,刚才装模作样一番翻看,不过是特意表演给他看。

    账册本身有没有漏洞根本就不重要,这本就是引蛇出洞,找出真账册的一个圈套。

    第111章

    禹北共计五十三个县,重灾区二十五个,受灾人数更是多达三百多万,朝廷拨下来的救灾粮本就杯水车薪,又遭层层克扣盘剥,到达禹北之时剩下一半儿就不错了,禹北的地方官再剥几层,真正到达灾民手上的粮食不足二三。

    手里紧攥着真实的账本册子,周二郎久久不发一言。

    到这会儿他才明白禹北的粮食缺口有多大,不是查处几个贪官污吏就可以解决的。

    若单论罪名,这禹北知府所犯之错还真罪不致死,但现在他必须得死,不死不足以平息民愤。

    ……

    安京城护城河的河面儿上飘着件孩童的小衣裳,还有顶带水貂毛的六棱小帽子,朱云娘见到那衣裳和帽子,瞬间就晕了过去。

    周锦钰再次醒来的时候,正在一辆疾驰的马车上,一名腰挎长刀的彪悍汉子坐他对面闭目养神,还有一名四五十岁嬷嬷模样的妇人守在他身旁。

    见他醒来,那汉子撩起眼皮瞥了他一眼,没吭声继续闭目养神,倒是那名妇人同他说道,“小公子醒了,要不要喝口水?”

    周锦钰一脸害怕惊慌地往后缩了缩,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膝盖,蜷缩成一团儿,颤声道:“你,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我来这里?”

    那妇人不接他话茬,道:“小公子不喝水先吃点儿东西吧。”

    周锦钰大眼睛里蓄着眼泪,用力摇头,“我不吃东西,你们快放了我,我要回家,呜呜……”

    “哭什么哭,再哭把你嘴巴缝上!”对面的汉子被他哭得心烦,不耐烦出声恐吓。

    周锦钰被他吓得身体一哆嗦,用力绷住了眼泪,不敢哭了,苍白着小脸儿不由自主往身边的妇人身上靠。

    妇人有点儿心软,拍了拍他的小肩膀出声安慰,“小公子别害怕,只要你乖乖听话,咱们不会为难你的,而且呀很快你就能见到你爹了。”

    周锦钰不由睁大了眼睛,“你说什么?你们是要带我去找我爹吗?”

    妇人点头。

    周锦钰不解,“可为什么——”

    “小公子不要问那么多,大人的事情你不懂,你乖乖听话就好了。”

    “真的是去找我爹么,嬷嬷没骗我?”周锦钰追问。

    “放心吧,嬷嬷没骗你。”

    一连几日赶路,驾车之人专挑偏僻的荒野小径走,从不住店留宿,吃住全都在车上,每日会由那面相狠厉的汉子骑着马出去弄饭菜回来。

    仔细观察下来,周锦钰发现绑架自己这些人似乎对他的身体状况很是了解,不但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车里更是一直点着炭火,唯恐他冷到冻到。

    再联想到那妇人的一番话,周锦钰基本可以断定自己被绑架跟爹在禹北的事情有关,这是绑了自己用来威胁爹,好让爹投鼠忌器。

    外面天寒地冻,四周又是荒郊野岭,逃是不可能逃得了,即便侥幸逃出去了,也是个冻死,周锦钰决定先配合着他们,见机行事。

    这日,马车到了一处驿站,驿站的守卫得了上头命令,严查安京城方向过来的行人车辆,尤其是带着孩子的。

    马车的帘子被掀开,车内只有一名衣着富贵的小小姐和一名老妇人,倒是一口可以装得下小孩子的大木箱子引起守卫的注意,吩咐妇人打开。

    妇人为难道:“官爷,我们小姐回乡省亲,里头都是一些女儿家的衣服物件儿。”

    “少废话,叫你打就赶紧打开!”守卫骂骂咧咧。

    那妇人只得掏出一把钥匙扔给那守卫,守卫看不到的地方,妇人的另一只手握着一把匕首紧顶住小姐的后心。

    那守卫打开箱子,胡乱扒拉几下,只是一些小女孩儿穿的衣物,还有几个银锭子从包裹里散落出来几颗,那守卫毫不客气地把几锭碎银塞自己衣襟里,大手一挥,“走吧,走吧,放行!”

    周锦钰被乔装成小小姐,为了逼真,对方给他戴了女孩儿的假发,甚至两只耳朵被扎了耳洞,戴上了两只珍珠耳环。

    困兽犹斗,狗急跳墙,周二郎知道禹北知府不可能束手待毙,也必然会放手一博,为此做足了应对的策略,只是万万没想到对方竟然把主意打到了千里之外自己的儿子身上!

    周二郎是真怒了,暴虐的火苗在漆黑的瞳孔里骤然炸开,他嘴角抽搐着,扶着圈椅缓缓站了起来,又一步步踱步到吴知府跟前,倏然俯身逼近,冷笑出声——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甩在吴知府的脸上,五只鲜红的手指印瞬间红肿隆起。

    “你给本官听好了,倘若伤到我儿半分,本官要你后悔来到这世上。”周二郎一字一句,声音阴冷如冰。

    “还有,本官只有一个儿子,你可是有三子两女,全家一百三十二口。”

    “一百三十二口不够,治你个诛九族的罪如何?罪名本官都替你想好了,私藏兵械,意图谋反。”

    “陛下岂能由你为所欲为!”吴知府捂着半边脸争辩。

    “呵……”

    周二郎嗤笑一声。

    “本官六元及第,入翰林不到一个月官升一级,行走南书房上达天听,如今又被陛下点为钦差,不出意外此间事了,回到京城必然会加官进爵。”

    “你倒说说陛下是相信你这个罪臣,还是信本官,至于证据——”

    “怎么?吴大人为官多年,没办过屈打成招的案子吗,冤死的李县令可是在地下看着你呢。”

    微顿,“当然,吴大人若是骨头硬不肯招也没关系,你手下总有人抗不住,不是吗。”

    吴知府肥胖的身子顺着椅子滑下来,瘫倒在地,崩溃大叫,“都是你逼我的,都是你逼我的……”

    周二郎揉了揉眉尾,不耐烦,“行了,别跟这儿干嚎了,吵得本官心烦,原本本官是想保你,可你不实在,不跟本官说实话,若不是本官多了个心眼儿,竟不知道禹北的窟窿如此之大,死了如此多的人。”

    又道:“即便是本官冒着天大的风险不杀你,陛下也要杀你,不杀你无法向饿死的一百多万饥民交代,不杀你不足以平民愤,所以你非死不可!”

    继续,“原想着杀你一个,保下你全家,再与陛下禀明实情,陛下知你死得委屈,定然会弥补你的家人一二,不成想你竟然如此愚蠢,不识好歹,胆敢劫持我儿!”

    一番话让吴知府面如死灰,他想用周锦钰换周二郎手上的账本,却是没有想到自己根本没有与周二郎撕破脸的资本,他敢动对方的独子,对方就能诛他九族。

    更让他绝望的是,周二郎说得对,禹北如此情形,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吴知府抱着周二郎的靴子痛哭流涕,忏悔不已,求周二郎谅解。

    到了禹北府,就是吴知府的地盘,劫持周锦钰的一行人紧张一路,终于到达目的地,不自觉放松下来,找了间酒楼吃饭。

    席间,周锦钰说要去大解,因为一路上周锦钰都很听话,胆小老实的性格深入人心,他还不断问嬷嬷,“快到禹北了没有,怎么还不到,他好想见到爹。”

    因此几个人没多想,挥挥手让他去,周锦钰喏喏地,说他不知道茅厕在那儿,让嬷嬷领着他去。

    嬷嬷领着他到了茅厕门口,周锦钰进去后发出吭吭哧哧的声音,半天不出来,嬷嬷等得有点儿不耐,问他什么时候能好。

    周锦钰冲外面回道:“嬷嬷,我上火了,拉不出来,要不你先回去吃饭,一会儿我就回去。”

    “那行,一会儿你知道怎么回去吧。”

    “知道的,对了,嬷嬷,今天能见到我爹吗?”

    “能见到,能见到,你先拉着,一会儿找我们去啊。”

    ……

    得了吴知府的信儿,周二郎命人速速备了马车,快马加鞭,满心激动地去接儿子,不成想却扑了个空,孩子逃跑了!

    一会儿的功夫,几个大人愣是没找到。

    周二郎现在顾不上治几个人的罪,一面命人迅速铺开四处寻找,一面命人包围了客栈。

    这么大点儿个孩子,钰哥儿又不像贺景胜一样可以爬高上低,跑也跑不快,不可能跑出太远。

    钰哥儿是个聪明的孩子,一定明白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道理,九成还在客栈里。

    怕吓到孩子,周二郎命人只可围住外面,绝不可进到客栈范围内搜人。

    周二郎命人速速去找竹笛来,下面人不敢怠慢,很快给取来一支崭新的竹笛,周二郎将笛子横置唇间,高亢又清亮的声音倾泻出来。

    长笛一声人倚楼,谁又能想到如此温润风流的人物私下里竟然狠辣如斯。

    吴知府摸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腿肚子哆嗦,他比周二郎更紧张,小祖宗可关系着他九族的安危。

    他现在已经无瑕估计自己的死活了。

    笛声中,一个身着衣裙的漂亮的小姑娘缓缓走来,走着走着开始小跑起来,垂挂的珍珠耳坠在耳边轻荡!

    “爹——”

    笛音骤停,周二郎霍然循声看去,瞳孔猛得收缩。

    谁——干——的!

    第112章

    一个多月没见的儿子朝着自己扑过来,大眼睛里蓄着眼泪,显得那般可怜,那般脆弱,周二郎的心疼得紧缩,用力作了两次深呼吸,克制开口:“乖娃……”

    什么都不想说,二郎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恨不能揉进自己的骨血里才觉得真实安全,没人清楚在见到孩子之前他有多担惊受怕。

    周大人一言不发。

    这种情况下,周大人表现得越没事儿,事儿就越大,因为他的愤怒都被压抑在了冰山之下,无声之处有惊雷,真正的报复永远都不是浮在面儿上的。

    短暂的沉默窒息过后,吴知府猛地抽出手下的配剑发了疯一样朝着对面几人扑去,一阵乱砍,血雾喷溅,残肢落地,哀嚎此起彼伏,现场一片混乱。

    周二郎抬手捂住了儿子的眼睛,“好孩子,别怕,有爹在。”

    周锦钰整个脑子里很乱,他知道他不该矫情,不该圣父,但仍无法消除内心极其的恐惧不适,想要干呕。

    他只能告诉自己要相信爹,没有站在爹的位置上,他无法理解爹所处的环境,绝对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随意批判。

    爹所做的一切一定有他必做的理由,自己不能帮他,亦不能像个蠢货一样拉他的后腿。

    不懂的不想,不该知道的不问,他只是个小孩,只是爹的孩子。

    ……

    以前吴知府是必须得死,现在则是死得必须有震慑性,否则人人都有样儿学样儿,是个人都敢打自家钰哥儿的主意了。

    周二郎亲自给永和帝上了一封奏疏,先是陈述自己来禹北一路的所见所闻,百姓生存状态之惨烈,民怨之沸腾。又痛陈禹北地方官是如何欺上瞒下谎报灾情,如何层层盘剥救灾粮款。对钦差大臣贿赂不成,又是如何胆大包天跑到天子脚下,掳掠朝臣之子做要挟……

    这封奏疏翻译过来表达了两层意思,一、以禹北知府为首的这帮王八蛋只知道中饱私囊,而不顾陛下您的江山稳固,以致于民不聊生让老百姓对朝廷对陛下产生不满。

    二、禹北知府仗着有人撑腰,根本就没把陛下您放在眼里。

    周二郎的奏疏简直就是为吴知府量身定做的催命符,条条致命,永和帝勃然大怒,下令严惩不贷。

    禹北知府吴有德罪大恶极,被处以极刑示众,全家一百三十二口,男子发配充军,女子为奴为婢!

    经此一事,没人再敢轻易动周锦钰的主意,做之前你先得掂量掂量自己承不承担得起后果,弄不死人家,你就要做好被十倍百倍报复的心理准备,就像吴知府这种下场。

    周二郎恩怨分明,上疏重罚了吴有德,对他下面的一众官员,却是酌情处理,允许其戴罪立功,恩威并重,转眼收获大批人心。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考虑,周二郎都想把禹北的事情处理好,为禹北的老百姓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另,根深方能叶茂,禹北这块儿地以前是徐庚的势力范围,现在是时候换个主人了。

    李尚书对周二郎佩服得紧,这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玩儿的叫人叹为观止,有些人他天生就是做官的材料。

    李尚书也乐得配合,就当为子孙结个善缘,今年都快七十了,他是折腾不动,也不想折腾了,安享晚年别出什么大错才是他如今的第一大要务。

    周锦钰乖乖坐在垫了软垫的圈椅上,让周二郎给他耳朵上涂抹药膏,是一种浅绿色的膏状物,抹上去清清凉凉的,感觉十分舒服,是周二郎修了书信派人快马到京城找端王要了治喘症的药,同时亦讨要了这种能迅速愈合伤口的药膏。

    周二郎问儿子还疼不疼。这个问题他已经问过好多遍,周锦钰就笑,反问他,“要不爹你也扎个耳洞试试呗,省得你一遍遍问我,都说了不疼,你又不肯相信,”

    “在耳朵上给扎个洞,都红肿流脓了,怎么会不疼,你大姑小时候被扎耳洞,哭得半条街都能听到,你就是不肯跟爹说实话。”

    周锦钰叹气,“爹就不想想咱们大干朝的女子几乎都曾扎过耳洞,姐姐小的时候扎过,大姑小的时候扎过,娘也一样,人家都能忍受,我一男的,就更不怕这点儿疼了,就跟蜜蜂蜇了一下似的,一会儿就没事儿了,就是把我打扮成个丫头,有点儿别扭。”

    儿子对他自己受过的罪轻描淡写,周二郎又怎么会不知道孩子这是不想让他担心难受。

    擦好了药,叮嘱儿子耳洞上长肉的时候可能会有点儿痒,千万不要挠。

    郎中说一般打了耳洞都是怕它又长上,像钰哥儿这种怕他长不上的从没见过,能不能完全愈合实在是没有经验,只能是观察着看。

    周锦钰其实比周二郎看得开,前世不是还有潮人特意打个耳洞吗,就算是留下个记号,也不是什么大事儿,谁还能过来盯着你的耳朵看不成。

    门外吴知府送给周二郎的那位侍妾求见,周二郎让人带周锦钰先下去,吩咐那侍妾进来。

    周锦钰曾见过那侍妾一眼,长得十分好看,他抬眼看了看周二郎。

    周二郎读懂了儿子的小眼神儿,伸手捏了下他的小腮帮,轻笑,“小孩子家家的,想得倒多,别瞎操心,出去玩儿吧。”

    他有时候觉得儿子过于早熟,才六岁个小娃,看见人家漂亮,就怀疑自己这个爹跟人有什么关系,自己平时和云娘当着他的面挺规矩的呀,他怎么就懂这么多?

    周锦钰被下人带着出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不由又扫了那侍妾一眼,却是吓了一大跳,目光中露出难以置信。

    “扑通!”

    女人带着女儿一进门儿就给周二郎跪下磕头,吴家女眷全部被充军发卖,只有她和五岁的女儿幸免,周大人说话算话,兑现了他当初对自己的承诺。

    那日,老爷交代她使出浑身解数,也一定要把新来的钦差大人给拿下,伺候得满意了,重重有赏!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被老爷拿来招待贵客,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浑人没经历过。

    但,出乎意料的,这位钦差大人竟然年轻俊美如斯,她还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衣冠禽兽,一时间竟不知道说是谁占谁的便宜了。

    大人喝醉了酒,她扶他进屋,本以为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谁知道——

    大人在卧榻上闭目养神,她在地铺上□□喘息,被迫叫了半宿,嗓子都不是自己的了。

    被逼出了气性,原本敷衍应付的表演,变得开始认真,甚至拿出了浑身的解数来挑逗。

    果然大人向她投来轻轻一瞥。

    他道:“挺卖力,继续。”

    “累了就休息一会儿,什么时候那根蜡烛灭了,你就可以停了。”

    蜡烛熄灭的时候,她已经筋疲力尽,这位大人可真会折腾人。

    大人道:“正事儿干完,现在本官与你谈笔交易,似你这般拿来招待客人的侍女,唯一的利用价值就是年轻的身体,哪日人老色衰必然处境凄凉。”

    “现在本官就给你个改变命运的机会,抓住了,你的人生从此便是另外一副模样;抓不住,你这辈子可能就再也不会遇到本官这样的贵人了……”

    大人的条件太过诱人,许她自由身,许她金银田庄,可她所求得不过是能把亲生女儿带在身边,能听女儿喊自己一声娘亲,不想让女儿被老爷和夫人利用,落得和自己一般给人做妾的命运。

    那怕是所谓受宠的妾,还不是个玩意儿,说拿出来招待人就拿出来招待人。

    大人答应了她的请求,如今也对兑现了承诺,女人今天是来谢恩告辞的。

    周二郎见到女人脸上一道蜿蜒红肿的丑陋伤疤,微微叹了口气,红颜貌美,投错了胎,反倒成了一种罪过,这样也好,至少以后可以过些安生日子。

    周二郎道:“孤儿寡母,生存不易,本官已经与新调任的张同知打了招呼,以后若遇到解决不了的难事,可来找他。”

    娘俩感激涕零,周二郎吩咐人取来五百两银票和一些地契交给女人。

    女人不敢收,周二郎道:“收下吧,就当是本官送给你女儿的嫁妆了。”

    娘俩儿千恩万谢地离去。

    周二郎沉默良久,女子为母则刚,古人诚不欺我,这世道终究对女人太过刻薄了。

    幸好自家钰哥儿不是女娃,倘若真是女娃他大抵是舍不得让她出嫁的,他自己的掌上明珠跑去别人家伺候老的小的,绝无可能!

    两名钦差大人一到禹北便采取雷霆手段处理掉禹北最大的贪官,大大安抚了百姓的情绪,亦镇住了一帮敷衍了事不作为的地方官。

    周二郎同李尚书分析了禹北的情况,就算追回被贪腐的赈灾粮,对禹北的百姓来说也不过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多少问题。

    再向朝廷伸手显然也是不可能,最近西北那边儿不太平,派公主和亲亦不过是暂缓矛盾,说不得什么时候随便挑起个事端就能打起来。

    因此,朝廷收上来的税粮,首先要最大程度保证军饷,且必须有足够的预备粮,以备必要之需。

    不能指着朝廷,还能指着谁?

    周二郎愁得夜不能眠,周锦钰半宿醒了起来撒尿,见他还埋首书桌,不时揉着太阳穴。

    “爹,还不睡么?”

    “钰哥儿先睡,爹一会儿就睡。”

    “爹,我有点儿睡不着,你陪我睡行吗?”

    周二郎抬头看了儿子一眼,唇角带笑,“你哪儿是睡不着,你是想让爹早点儿休息。”

    周锦钰吐了吐舌头,什么都瞒不过大聪明。

    周二郎放下纸笔,将书桌上的资料整理好,净了手脸,这才脱掉外衣上床。

    周锦钰往里让了让,“爹,我刚才压着你的被褥睡的,里面暖和着呢。”

    周二郎捏了捏他小鼻子,“小机灵鬼儿。”

    周二郎觉得孝顺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有的人真得很高,就比如自家的钰哥儿,孩子的贴心真得让人觉得人间很值得。

    周锦钰作为现代人何曾见过古代人民在天灾面前如此得无能为力,如此惨烈艰难,他比周二郎更想解决禹北的灾情。

    不为别的,就为他脑子里装了那么多现代的知识经验,强烈的使命感让他必须得做点儿什么,否则他都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大干朝的钱粮都在士族豪绅手里,老百姓大部分是连自家都吃不饱烦的,因此要解决禹北的粮食问题,都这这些土财主们吐钱吐粮出来。

    可怎么才能让他们心甘情愿的吐出来呢?

    第113章

    不做事,就不会做错事。

    不干活儿的人最懂指点江山,挨骂的永远都是干活儿的人。

    你不是在禹北大杀四方吗。

    那好,你行你上。

    搞好了,我们承认你能耐。

    搞不好?

    你能杀吴知府,我们同样也能弹劾你办事不力,有负皇恩。

    周二郎在禹北搞出这么大的动静,实际上是在给他自己挖大坑,给自己挖坑的同时也把李尚书一块儿拽坑里。

    要么,咱俩一块儿上岸,加官进爵享受封赏;

    要么,咱俩一块儿呆坑里被人踩。

    有人看我周凤青不顺眼。

    同样你李尚书一把年纪了不让贤,后面等着上位的也心急。

    就问李尚书咱俩要不要齐心协力卖力干!

    李尚书这两天也是急得上火,天气越来越冷,早一波逃出去讨饭的可能尚有一丝活路,留下来的人,现在出去就是冻死,在家等着则会饿死,左右都是一个死,不如奋力一搏!

    各处集结起来闹事儿的民众越来越多,现在还只是多点儿散发,这要是汇聚到一块儿成了气候,禹北的局势就不可控了!

    李尚书和周二郎正商议着去那弄粮食,下一步该怎么办,下面人跑来禀告:赈灾的粮食只够再发放一天了。

    怎么办?!

    李尚书看向周二郎,这些天他已经习惯了周二郎出主意,兴许是人老了,脑子僵化,没了年轻人敢打敢冲的锐气。

    周二郎沉吟一下,道:“唯今之计,也只能让地方的豪绅士族出点儿血了。”

    李尚书苦笑摇头:“他们怎么可能舍得出血?”

    周二郎平静道:“有没有可能不是由他们决定。”

    李尚书:???

    周二郎:“尚书大人进一步讲话。”

    是夜,禹北十几个豪绅大族都被饥民抢了粮食,对方不但抢粮食,进了门几乎看见东西就抢,饿红了眼的人上来就是拼命的架势,豢养的家丁护院根本不是其对手。

    第二天一大早,一帮被抢了的大族哭哭啼啼跑来衙门报案,求大人做主彻查。

    临时兼任禹北知府的周二郎端坐堂上,听完众人的控诉,道:“此事本官已经听说了,必当彻查,不过却不是现在,事有轻重缓急,禹北现在百万饥民饿得嗷嗷叫,本官现在身为父母官,总得先顾那些快要饿死的,你们这些家里有余粮的,也只能先委屈委屈了。”

    语毕,叹口气道:“本官不怕跟你们说句实话,这才仅仅是个开始,这人要饿疯了,连人都敢吃,你们这些家里有粮的,也只能是加强护院,非是本官不管,现在是管不了,即便是朝廷出兵镇压,怕也是一时半会儿控制不住局面,诸位自求多福吧。”

    接连两三日,都有豪绅士族被抢,一众人都坐不住了,联合起来,派了代表来找周二郎疏通,请求府衙出兵保护。

    周二郎万分为难,道:“府衙这点子人维持一般的治安尚可,眼下这等情况,怕得是要总兵大人调派人手,只这总兵大人亦不能轻易调动人马,需要本官同总兵大人联名上奏才行。”

    “诸位难道是要本官对陛下如实禀告,就说灾民饿得活不下去,抢了你们的粮食,请求陛下派兵镇压?”

    几个代表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其中一人忍不住道,“大人,既然朝廷如此缺粮,我等愿意低价卖给朝廷如何?”

    周二郎摆手,“诸位能想到的,本官早就替你们想到了,亦上奏了陛下,只这北方两地今年本就没有交上多少税收,西北的蛮夷又频频挑衅,朝廷国库那点儿银子轻易动不得。”

    “大人,那我等就只能坐在家中等着被抢吗?”

    周二郎内心讥讽,只不过等着被抢就委屈成这样儿了,那坐在家中等死的百万灾民呢?谁又替他们喊冤。

    周二郎缓声道:“本官知道你们难,可本官也难,朝廷也难,天灾面前,谁人不难。”

    话音一转,“不过诸位若是愿意听的话,本官倒是有一下策。”

    “大人快快请讲。”

    周二郎:“本官以朝廷的名义按照市场价的八成买你们手上的余粮,不过却不能现在给你们结账,而是要分三到五年结给你们,诸位以为如何?”

    如何?

    你爷头的不如何!

    这跟空手套白狼有什么区别。

    可他们除了相信有得选吗?

    没有。

    况且对方也说了是分三到五年,亦不像是信口开河。

    见众人半信半疑,周二郎朝着京城的方向一拱手道:“诸位不必怀疑,本官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亦不敢随便拿朝廷的名义说事儿,若本官不能信守承诺,诸位尽可去京城告御状就是了。”

    周二郎的话多少打消了众人一些疑虑,可粮食送出去,拿不到现钱还是担心害怕,只是害怕也得卖,总比白白被抢了的好。

    见到这些豪绅竟然真的答应了周二郎的条件,李尚书忍不住朝周二郎竖起大拇指,笑道:“周大人实在是高。”

    周二郎苦笑,“没有办法的办法罢了。”

    周二郎一番操作总算是解了燃眉之急,但还是远远不够,周锦钰却是大大受了他爹的启发。

    周锦钰对他爹简直不能太崇拜,爹的这番操作不就是现代“国债”的雏形吗。

    在禹北可以这样搞,在整个大干朝亦可以这样搞,只不过禹北情况特殊,在其它地方却是要换种玩儿法。

    这日,父子俩一同吃晚饭,饭食很简单,咸菜、馒头、小米粥还有两个煮鸡蛋。

    周二郎帮儿子剥了鸡蛋,递给他,道:“钰哥儿要跟爹吃几天苦了,爹已经修书给家里,估计过几日你娘和大伯就来接你回去。”

    周锦钰:“爹,钰哥儿不苦,倘若现在让钰哥儿吃什么山珍海味,钰哥儿才真是食不下咽。”

    周二郎爱怜地看了消瘦不少的儿子一眼,轻笑,“好孩子。”

    有些事底线可以低一些,但有些底线周二郎却宁可儿子吃点儿苦也不要逾越,外面的情形钰哥儿没见到还好说,在已经见到的情况下,若还要吵着吃这吃那,他必然是要严厉管教的。

    这是人与禽兽之间的区别。

    吃过晚饭,周二郎要去书房,吩咐下人带周锦钰先回房休息,周锦钰拽住他衣角,“爹,钰哥儿跟你一起去书房,我有事要和爹商量。”

    瞧着儿子一本正经的小模样儿,周二郎好笑,好像他真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要同自己商量一样。

    “那好吧,钰哥儿跟爹一块儿去书房。”

    命人在书房里又燃上一小盆炭火儿放在儿子脚底下,周二郎和儿子相对而坐,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

    不管孩子同你说的事有多微不足道,在孩子那里都是顶顶大的事儿,你若敷衍应付他,下次他就不找你说了,周二郎希望自己会是孩子人生路上的指明灯,能为他照亮前面的路。

    周锦钰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始给他爹普及现代的国债概念。

    周二郎脸上的神情逐渐认真,他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儿子,原来在钰哥儿面前,他只能沦为抛砖的,都是用将来的钱买现在的粮,但儿子的眼光格局显然远远高于自己。

    这要不是自家儿子,自负如周二郎,当真是要妒忌的。

    刚还想着要做儿子的引路人,这谁指引谁还不知道呢,要知道钰哥儿现在才刚刚六岁,难以想象等他长大是何等的惊才绝艳。

    大姐说得对,他们老周家的祖坟不是冒青烟,是着火了。

    周二郎努力克制住自己不要对儿子太过夸奖,显得他这个爹有点儿无能,点头道:“不错,钰哥儿能够举一反三,很是难得。”

    周锦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说,还得周二郎这个土著先想到了办法,他才反应过来想到国债的概念,实在是惭愧,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都是受了爹的启发才想到的。”

    周二郎:“……”

    愧不敢当。

    一封奏疏八百里加急送到安京城,出现在帝王的龙案上。

    永和帝拍案而起,“好一个周凤青!屡出奇谋,实乃我大干之福!”

    魏伦在旁边儿听得一惊,这评价,——实在是极高了。

    永和帝颁布诏书,基本意思如下——

    禹北灾情严重,朝廷现向全国一百四十府、一百九十二州、一千二百五十六县发出借粮票,凡愿意出借者,不但在五年内如数奉还全部粮食,且享受五年土地免税,借粮多者,其一名子孙在科举考试中可享优先录取权;若犯重罪,可适当减刑;

    另,朝廷会颁发“积善之家”匾额,可悬挂于府门之上。

    反之,朝廷有难,拥有土地万亩以上却拒不出借者,其子孙永不录用。

    最后,借粮票发行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晚到没有。

    与此同时大批盖有朝廷印章的借粮票发向全国各地,此票的正面内容不一,却字字感化人心,诸如:山川异域,与子同裳。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绵薄之力,积沙成塔。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

    ……

    另,借粮票的反面是需各府衙根据实际情况书写的,诸如借粮数量,借粮日期,归还日期,享有权益等等。

    一时间整个大干朝的豪绅富户都沸腾了,争走相告。

    “听说了没,咱们南州府发放的借粮票只有千余数,一票难得。”

    “怎么没听说,整个南州府都知道了,就冲这科举优先录取还有这光荣牌匾,谁不想弄一张,张兄衙门里有人,能否走动走动,帮兄弟弄一张?”

    第114章

    借粮票的最低限额为一千石粮食起步,最高五千石。大干朝的土地平均亩产粮食在两石左右。

    换句话说,也就是家里的田产至少要有大几千甚至上万亩才可能借得出这么多余粮来,仅就这一个门槛已经把大部分人拒之门外。

    其次各州府的借粮票配额有限,因此基本上都是各地有土地还得同时具备一定能量和关系的豪门大族才可能有资格参与进来。

    徐府,徐庚坐在首位,下面一众自己人边喝着茶,边聊起周二郎搞得这个借粮票。

    工部侍郎刘章开口道:“咱们陛下一下子就发出价值几百上千万石粮食的借粮票,这是连今年军饷的缺口也给算进去了。”

    微顿,“虽说参考往年的税收,眼下这数量尚在可控范围内,可谁敢保证往后几年我大干朝就一定会风调雨顺?”

    “谁又能保证其它省份不出现如禹北一样的情况?若是五年后朝廷无粮可还,无法兑现今天承诺,岂不是让朝廷失信与民?”

    “刘侍郎多虑了,这法子既然是周大人提出来的,以周大人的聪明才智,想必早就预料到了这些,必定有其应对之策,我等静观其变就好。”户部的某位官员捋着一把小胡子,说风凉话。

    “张大人此言差已,在下是怕周凤青付不起这个责任。”

    “呵呵……”

    “这就不是你我能操心的事了。”

    徐庚看着一帮人在那儿幸灾乐祸,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一帮子眼皮子浅的乌合之众,全不及周凤青的十分之一。

    可若人人都像周凤青一样精明,也就不像现在这般听话了。

    实话说,周凤青这一手玩儿得当真叫人拍案叫绝,完全就是一箭三雕,同时解决了皇帝目前急需解决的三大难题。

    这等惊才绝艳之辈,若非站在对立面儿,当浮一大白。

    经过周凤青这么一搞,禹北的粮食问题解决了,粮食问题解决了,那些灾民也就乱不起来了。

    其二,今年两个产粮大省亏空,军饷吃紧,通过这次借粮,军粮问题也完美解决。

    其三,也是周二郎最为高明的布局,借给朝廷粮食的大户可享受五年免税。表面上看是给了这些人巨大的好处,实际上却是个陷阱。

    因为周凤青下一步要废除人头税,按照个人所拥有的土地数量来交税,现在各地能买得起借粮票的人无不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大户,等周凤青落实税改的时,这些大户拥有免税权,所谓站着说话不腰疼,即便是反抗,其反抗力度也定然大为削弱。

    没了带头的反抗,其他抗议的散户成不了任何气候。

    一旦按土地征税可行,朝廷的税收增加的可不是一点儿半点儿,借的这点儿粮跟全国大量土地所产生的税收相比,简直九牛一毛。

    周凤青这就是明明白白的阳谋,愿者上钩。

    于私,自己或许应该阻挠他,可于公,自己不能这么干;再怎么内部争斗,事关大干朝的江山社稷,百年基业,他徐庚不能做历史的罪人。

    周凤青的土地税一旦变革成功,大干朝之福,万民之福。

    禹北,知府府衙,最近几日已经开始有相邻的省份陆陆续续运粮过来,禹北的老百姓看着一辆辆运粮车源源不断地驶入禹北,激动地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感谢两位钦差大人,感谢皇恩浩荡。

    张知同会办事儿,趁着开仓放粮的时间,组织众人写起了万民书,两位钦差大人回京城的时候带上这个,想必陛下定会龙颜大喜。

    整个禹北府的百姓都记住了李大人和周大人,尤其是想出借粮策的周大人,甚至有的人家里给周二郎供奉了长生牌位。

    周二郎得知此事,吓一大跳,这哪是盼着他长生,这是只嫌他死得不够快的催命符,这要是传到皇帝耳朵里,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命张知同速查此事,并给予警告教育,宣示皇恩浩荡,周凤青不过是按照陛下的啥意思,忠君之事。

    禹北的事情基本解决,又为下一步的税改提前做好了铺垫,周二郎心中一块石头总算落地,可以好好地睡一个囫囵觉了。

    说起来,这次如此顺利多亏了钰哥儿,向来不信鬼神的周二郎此时也忍不住有点儿嘀咕,某些时候儿子就像是他的守护神一样,只要他面临危机,儿子就总能帮他化险为夷。

    考科举时缺衣少穿,钰哥儿卖牛角辣赚钱养他。

    初入官场,被皇帝刁难,亦是钰哥儿想出应对之策看,生生把不体面变成了风光体面。

    这次也同样是在自己一筹莫展之际,想出这借粮之法。

    他们父子俩的合作堪称完美,将来能在史书上留下一段传奇佳话也说不定。

    夜里,爷儿俩躺在温暖的被窝里说小话。

    周二郎:“钰哥儿高兴吗,因为有了我儿的办法,禹北数以百万计的百姓不用活活被饿死。”

    周锦钰把头往周二郎身上靠了靠,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爹和钰哥儿救了这么多条人命,我们一定会长命百岁吧。”

    周二郎摸着他头,轻笑,十分肯定的语气,“会的。”

    周锦钰:“爹,你是一个好官,百姓们的好父母官。”

    周二郎抿唇笑了笑,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周锦钰上一句还在说着话,下一句就已经闭上眼发出细细又轻微酣声。

    周二郎将孩子放好,调整了个舒服的睡姿,两只小手放回被子,又给掖好被角,防止漏风。

    孩子睡着的样子,说不出的安详,足以让父母心生动容和感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如今,禹北城的百姓可以拥着孩子睡一个踏实觉了。

    翌日一早,周锦钰刚爬起来准备洗漱,就听到外面有动静,却是大郎、云娘以及秋霜几人到了。

    儿子失而复得,好好地站在自己面前,朱云娘激动不已,眼泪流个不停,周锦钰拿帕子帮她擦,安慰地摸了摸她的鬓发。

    儿子的眼神温柔,软软的小手落在她的鬓发上,和二郎如出一辙的安慰动作,深深戳中了云娘的心,钰哥儿长大了。

    秋霜偷偷抹眼泪儿,小少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那些天,整个周家悲恸到喘不上气来,老天保佑,如今可算是都好了。

    周大郎见到侄子安然无恙,不声不响地退出屋里,好让团聚的一家三口说说体己话儿,秋霜见大郎出去,忙也跟着一块儿出去。

    朱云娘自责自己没有看好钰哥儿,让孩子遭了这般罪,在刚得知钰哥儿被掳走时,周二郎急怒攻心,的确控制不住戾气迁怒云娘没把孩子看护好。

    现在事情过去了,冷静下来,他也知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钰哥儿被人盯上了,换成是自己在家也未必对人家有防备,不能怪云娘。

    周二郎宽慰云娘,云娘却很清楚,孩子没事儿什么都好说,倘若孩子真出了什么意外,两个人大概是无法再面对彼此,虽然他知道这并不是你的错,亦对你不公平。

    ——可明白道理,不意味着他感情上可以接受你。

    周锦钰不知道随便说两句话的功夫,两口子彼此之间就过了这么多心眼儿,倘若知道的话,当真要替他们累得慌,两个都很敏感又都是人精的人在一块儿生活简直就是灾难。

    朱云娘没有发现自己这么长时间不见丈夫,见到丈夫以后不是关心丈夫,想得最多的竟然是如何最大限度让丈夫不要责怪自己。

    或许这就是每一个合格当家主母的必经之路,因为你知道曾经的那点儿感情已经拴不住曾经的男人,你需要更理智得去维护自己与他之间的关系,就如贺夫人,就如端王妃。

    就如每一个曾期盼“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女人一样,终将会明白,那只是你的一厢情愿,你与他从来没平等过,若有来生,你为女来,我为男。

    周锦钰留下父母说话,自己从屋子里溜出来,去找大伯,自从大伯去军营以后,他已经好长时间没见了。

    周大郎站在院子里的梅树下,没有梅花,只有光秃秃的树杈子,周锦钰蹑手捏脚靠近,想吓他一吓。

    周大郎早就听到侄子的动静,抿了抿唇,假装没听到。

    当时看到孩子的小衣裳从河里打捞上来,他完全没有一丁点儿心里准备,那会儿其实并不知道难受,只觉得这不可能,钰哥儿好端端的,怎么可能突然就没了,一定是那里搞错了。

    真正的难受是几天以后,意识到孩子可能真的没了,心就像被锈钝的刀子穿了个透,留下一个大洞,凉飕飕漏着风。

    周锦钰伸手挽上大伯的大手,周大郎转过身来,笑着摸了摸他头。

    周锦钰看到大伯一向坚毅的眼睛里有光,是隐藏在眼睑的湿意被朝阳折射出的光。

    大伯为他担心了。

    怎么可能不担心,钰哥儿是二郎的孩子,大郎又何曾不是把钰哥儿当亲儿子对待。

    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儿不比二郎少,只是他从来不说,长兄为父,钰哥儿也好,二郎也好,守护他们是自己的责任。

    来的路上,他听到禹北的老百姓都在议论二郎,全都是夸赞感恩的好话,他们叫二郎青天大老爷,为百姓着想的父母官,他听了觉得与有荣焉,二郎果然是个好的。

    晌午,二郎见到家里人心里高兴,命人备了一桌子酒菜,就当是为大哥云娘接风。

    “大哥,饭菜简陋,咱哥俩喝酒。”

    第115章

    周二郎自从来禹北以后,几乎是殚精竭虑日日各种发愁,乍一见到宽厚的大哥,没来由觉得特委屈。

    长这么大,他还从没把自己逼到过这种份儿上,为了禹北的老百姓把自己的前程都压上去了,他们夸他是百姓的父母官,一点儿不为过,这是他应得的。

    成王败寇,在没有想出粮食的解决办法之前,有谁能体会到他的压力有多大,日子有多难熬?

    就这,每天出去还必须要端出一副举重若轻,一切尽在掌握的轻松姿态来稳定军心,那怕是回来以后在孩子面前亦不能表现出什么,让孩子跟着他发愁,更有损他为人父的威严。

    周二郎希望在钰哥儿面前他这个父亲永远是无所不能的。

    而在大哥面前就不用这样端着了,他的什么糗事儿大哥没见过,六七岁了还尿床,故意要和大哥换地方睡,大哥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第二天悄悄替他把床单子洗了。

    二郎说兄弟俩太长时间不见面,甚是想念大哥,要大郎陪他去书房坐坐,大郎站起身扶着有些醉意的弟弟往书房走,云娘吩咐秋霜沏了热茶给送过去。

    兄弟俩坐下,二郎问大哥在军营的生活怎么样,适不适应,大郎点点头,想了想又拽过纸笔,简单写了一下自己在军营里的情况,递给弟弟看。

    二郎抬手接过纸张,忍不住目露惊讶,竟是不知道大哥这字是什么时候练的,字如其人,刚劲有力,很有几分像模像样。

    大哥在纸上写他很喜欢军营里的生活,现在被任命为飞骑营的百户长。二郎为大哥欢喜不已,大哥口不能言,却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升任百户,定是有极特别的过人之处,才被贺文如此破格提拔。

    大郎给二郎续了茶水,递给他,问弟弟这些日子在禹北的情况。

    二郎讲了初来禹北时的严峻形势,又讲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这种良好局面,提到儿子的优秀表现时,目光中难掩骄傲。

    大郎没想到这里面竟然还有自家小侄子的大功劳,亦是忍不住跟着引以为荣。

    兄弟俩聊了许多,大哥不需要回应什么,只这样对着他说说话,二郎便觉得很好。

    到了晚上,周锦钰说自己想大伯了,要跟着大伯去睡。看着儿子天真的大眼睛,周二郎觉得自己一定是想多了,钰哥儿再早慧,也绝无可能懂这么多。

    周二郎笑言让儿子洗完脚再过去,不要熏到大伯。

    周锦钰道:“一起洗,免得爹的脚丫子也熏到娘。”

    周二郎就笑,朱云娘诧异地看着儿子,“一向老实的孩子,什么时候学会跟二郎回怼了?”

    爷儿俩一块儿去耳房洗漱,周二郎洗着脚故意踩儿子的脚丫子,周锦钰也踩他的,水珠子溅地到处都是,周二郎乐。

    周锦钰:“爹,你年前能回京城和我们一起过年吗?”

    周二郎想了想,“估计不行,爹最早也要等到明年开春以后才可能回京,禹北的粮食问题现在只是暂时解决了,但是这么多粮,朝廷不可能全都白给,要在往后五年的税收里往回找补。”

    “再者,今年颗粒无收,明年若是再大幅减产,就算是爹也救不了禹北。”

    “所以,明年开春的春播就非常重要,如今禹北的人口流失太严重,到明年必会出现大量土地荒芜闲置的情况,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既然接收了禹北这个烂摊子,爹不能一走了之,总要有始有终才行。”

    周二郎留在禹北,除了上面所说,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想趁着明年春播的时间,重新丈量禹北的土地,为实行按土地征税做好准备,另外他是新政策的提出者,留在禹北可以掌握到新政推行的一手资料,为后面全国大范围内的推广积累经验教训。

    周锦钰眨了眨眼道,“爹,我大干朝现在开通了海上贸易,既然番邦那里有可以产油的瓜子,说不定也有亩产高又适合种植的粮食品种,爹何不上奏陛下,让咱们出海的商队留意一下,说不定有什么意外收获呢,就像之前的牛角辣一样。”

    周二郎目光微亮,钰哥儿的话倒是提醒他了,有没有其他粮食品种不说,先把能产油的瓜子引进进来,对改善禹北的民生亦是大有助益。

    “这主意不错。”周二郎笑着摸了摸儿子的小脑瓜,“来吧,让爹伺候我们小少爷擦擦脚。”

    周锦钰这些天已经习惯他爹的伺候了,伸着脚丫子指挥,“爹,腿上也溅到水了。”

    “好了,你自己穿上袜子。”周二郎帮儿子擦干净小腿上的水珠子,把一双织金暗纹夹棉罗袜递到周锦钰手上。

    这双袜子的衬里是用是一种名为云雾软烟罗的名贵料子缝制而成,极为亲肤柔软。

    周锦钰刚到禹北的时候,周二郎使人去给他买衣裳穿戴,张同知得知此事,命自己的夫人连夜给缝制了几双棉袜,给人孩子送衣裳,万一不合人家心思反倒是不美,不如送袜子,一点儿心意礼轻情意重,周大人收了也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

    周锦钰穿好鞋袜,周二郎给披了厚厚的裘衣,吩咐秋霜领着去大哥那里。

    大郎看到小侄子过来,还以为是二郎两口子给打发过来的,抿唇笑了笑,抱侄子上床,让侄子睡自己暖热的被子,自己又重新铺了一床。

    周锦钰不好意思,道:“大伯,新被子我用暖婆子暖一暖就行了。”

    周二郎摆摆手,直接把侄子塞被子里,在军营里都用冷水洗澡,这点儿凉实在不算什么。

    冬日里,天黑得早,周锦钰睡不着,跟大伯说小话,大伯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无论他说什么,说的有趣无趣,还是一些鸡毛蒜皮,大伯都很专注地看着他,认真听他说,或者点头,或者摇头,或者抿嘴笑笑,有时候也不需要说什么,只要一个眼神,周锦钰也能猜出大伯的意思。

    周锦钰絮絮叨叨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只觉得大伯认真倾听的样子就让他很想说些什么。

    小侄子说着说着,眼皮开始打架,不太想睡,努力把眼皮撑开一条缝隙,目光无焦距地瞪了一会儿,又闭上了,如此反复几次,安稳入睡了。

    大郎手握着侄子软软的小手,虔诚地感恩,周家不能没有小侄子,二郎不能没有小侄子,他也舍不得小侄子真得离开他们。

    在禹北呆了几日,大郎和云娘准备动身回京,周二郎心早上起来帮儿子梳理小百岁辫儿,孩子细软的头发从手指间滑过,二郎心中不舍,可也知道他在这边顾不上多少儿子。

    周锦钰见他爹今天早上话很少,知道这是不愿意他们走,出声安慰他,“爹想钰哥儿了,就写信回去,钰哥儿也给爹写。”

    周二郎笑着点头,将红色发绳缠绕在钰哥儿的小辫子上,打了个很好看的结,一长一短的两根小流苏垂坠下来。

    送妻儿大哥出了大门,云娘先上车,二郎把孩子抱上去交给她,秋霜随后上了车,车帘落下,周锦钰趴在车窗冲周二郎摆摆手。

    大郎拍了下二弟的肩膀,翻身上马,跟在他身边的还有两个护卫,驾车的车夫得了令,拍拍马屁股,马儿听话地迈开蹄子,车轮滚滚向前,身后传来二郎的叮嘱,“大哥一路小心呀。”

    周锦钰的小脑袋从车窗里探出来,朝着二郎脆声道:“爹,我不在你一定要按时吃饭,按时睡觉!”

    听到儿子奶腔奶调的叮嘱,周二郎眼睛里有点儿潮乎乎的,当着下属的面儿,他不可能把情绪随意展现给别人,克制着把那点儿湿意给逼了回去,转身回府衙。

    与来的时候不同,周锦钰回去的马车里铺了厚厚的毛毯,说是波斯国来的稀罕玩意儿,很是珍贵,本来应该是铺在居室里的,周二郎直接让人给铺在了马车上。

    这样钰哥儿在车上就不用穿鞋子了,马车坐久了,穿着鞋子会不舒服。

    这毛毯乃是禹北的地方官害怕受吴知府的牵连,给周二郎送的厚礼之一,周二郎并没有拒绝,有些时候你得收了人家的东西人家心里才能安生,周二郎还得用这帮子人干事儿呢,收了东西某种意义上就等于是接受了对方的投靠,表明你是自己人了。

    周锦钰不知这些,还以为是他爹花银子买的,只道爹的生活习惯越来越奢靡了,他若不想办法搞些银子来,爹极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搞点钱花。

    至于劝说爹要节俭一些什么的,周锦钰压根儿没想过,爹在他心里本来就是矜贵的,花钱很应该。

    不光他这么想,周家一家子都这么想,二郎本来就应该用好的才配得上他。

    这人间富贵花落在那里,也都还是富贵花,骨子里带出来的高贵。

    回程的路走得都是大道,偶尔有荒野小道,周大郎人高马大,腰间的佩刀寒光粼粼,再加上两个护卫分列左右,就算是有山贼出没也不敢随便打主意。

    能让身穿官服的护卫护送的马车,那都是极为有权势的人家,抢了这种人,惹上官府,有可能自己的山寨都得让人给剿喽。

    不着急着赶路,让孩子休息好才最重要,一行人到了有城镇的地方必然要落脚住上一晚再走,如此以来,走走停停,走了约莫二十多天才到达了安京城。

    算算时间,还有半个多月就要过年了。

    第116章

    刚一回到安京城,贺景胜母子得了消息第一时间上门探望。

    贺夫人心疼地摸着周锦钰的小脑瓜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咱们钰哥儿过了这一劫,以后诸事百顺,逢凶化吉。”

    周锦钰扬起头,露出个乖软的笑来,“借贺伯母的吉言,钰哥儿以后都平平安安的。”

    小孩儿嘴角儿弯弯,剔透的黑亮瞳仁里闪着光,贺夫人觉得怎么这般漂亮的个娃娃,太招人稀罕了,这要真出了事儿,不要说周家,就是自己也难过得不得了。

    贺景胜强行钻到他娘和周锦钰中间,拉过周锦钰的手,“钰哥儿,我都快担心死你了。”

    贺夫人捂着嘴儿笑,同朱云娘道:“我们家小子稀罕死你们家钰哥儿了,他要是个闺女,我现在就上门提亲。”

    “那敢情好,妹妹巴不得咱们俩家亲上加亲呢。”朱云娘嘴上笑应着,心里却清醒的很,就是不可能人家才敢这么说,钰哥儿不是女孩儿,可你贺家同钰哥儿一般大的闺女可不是没有,你怎么不说让钰哥儿当你们贺家的女婿?

    说白了,钰哥儿再好再漂亮,没有个好身体始终是被人嫌弃的。

    两位夫人之间塑料姐妹情,互相攀比,互相羡慕嫉妒,还有点儿互相需要,两个孩子之间的感情却是简单而纯粹的。

    贺景胜问周锦钰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周锦钰不想说太多,无论是自己被绑架的过程,还是禹北灾区的惨状都不是什么令人开心的事,简单提了一下,就转移话题,同他说起别的。

    在家只休息了两日,云娘便开始安排周锦钰去书院的事宜,已经耽误了这么长时间的课业,不能再继续耽误下去。

    这次不再由张福护送周锦钰去书院,换成了二郎从禹北派回来的护卫。

    时隔一个多月再次回到书院,周锦钰被众人围拢在中间嘘寒问暖,他自己一时竟有点儿不知所措。

    他不太擅长主动与人交往,平时在书院的交往范围也仅限于贺景胜、徐坤,以及冯浩,他当自己小透明来着,从未想过这么多人关心他。

    徐坤看出他的窘迫,道:“好了,好了,都别围着了,该干嘛该嘛去。”

    小霸王发了话,没人敢不听。

    徐坤坐周锦钰旁边儿一脸心有余悸,“钰哥儿,你可吓死我了,幸好没事儿。”

    “是啊,钰哥儿,你都不知道,坤哥都哭了。”冯浩从旁边插嘴。

    周锦钰眨巴眨巴眼,看向徐坤,“你还真哭了呀?”

    徐坤:“当然,你是不是很感动呀?”

    周锦钰抿着嘴儿乐,“没感觉,你哭的时候我又没看见,不然你现在哭一个给我看呗?”

    “呜呜呜……”

    徐坤往周锦钰肩膀上一趴就开始干嚎,周锦钰用力推开他,徐坤哈哈笑着起来。

    周锦钰:“没见过你这么脸皮厚的。”

    话虽如此,他心里还是有点儿小感动的,被人关心总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

    贺景胜看到周锦钰微微上翘的嘴角儿,莫名觉得钰哥儿他其实就吃徐坤这一套。

    章夫子亦听说了周锦钰的事儿,下了课特意把周锦钰叫过来询问一番,周锦钰笑道:“他们想用我来同我爹做交易,投鼠忌器不敢对我怎么样的,学生并未吃什么苦头儿,多谢夫子关心。”

    小孩儿说得轻描淡写,章夫子知道实际情况绝非他说的这般简单,心中不由对自己这个弟子愈加满意。

    周锦钰给周二郎写信,想到那写到那洋洋洒洒四五张信纸,先是写了家里的情况,又写自己在书院的各种小趣事,最后又各种叮嘱爹要注意身体。

    写完以后,自己看了两眼,感觉有几个字写得不太好看,于是又在桌子上铺了新的纸张,重新誊抄一遍,只收尾时,不小心一滴墨汁落到了信纸边缘晕染了指甲盖儿大小的一小片。

    “完蛋!”

    周锦钰懊恼地一拍脑门儿,得,还得重新写一遍,书写是否好看先放一边儿,爹最烦书面儿不整洁,这种染上墨迹的简直不能容忍。

    没办法,周锦钰只得又重新坐下来,认认真真再次眷抄一遍,这次总算没有出什么乱子。

    把信纸装入信封之前,周锦钰想到爹一个人在异地他乡过年,心里一定会很孤单,灵机一动,想到个帮爹排遣孤单寂寞的好办法。

    不过今天实在是太累了,手腕子都酸疼酸疼的,没法再继续写。

    接下来的日子,周锦钰一天写几张,接连写了好几天,总共写了十六张。他又将这十六张信纸折叠好,然后分别标记上日期:除夕、初一、初二……十五。

    爹应该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转眼已是除夕,安京城的除夕夜十分得热闹,火树银花不夜天,皇城里驱邪去秽的爆竹声响彻整夜,辞旧迎新,新的一年来到。

    禹北,周二郎侧卧在软榻上,眉眼含笑,满怀期待又有些好奇地拆开了名为“除夕”的信纸,开头第一句:【祝皎如玉树,华茂春松,才华秀拔春兰馥的周大人您除夕快乐,岁岁平安。】

    “咳,咳咳!”

    周二郎差点儿没被自己呛到,这实在不像是自家乖软的宝贝儿子能说出来的话,简直成何体统。

    嘴里说着不像话,周二郎的心里结结实实被恭维到了,自己当真有儿子说得这般美吗?

    嗯,虽略有夸张,但也大差小不差吧。

    还有这“才华秀拔春兰馥”当真写得极好,儿子竟是这般的才华横溢吗?自己在他这个年龄是写不出这样有灵气的好句子的。

    周二郎满怀着骄傲与自豪继续往下看——

    【爹,给你讲个故事吧。】

    【一只蚂蚁看见一头大象向它走来,它把身子埋在土里,只漏出一条褪,兔子问它为什么,它说:“嘘,别出声,我拌死它!第二天,兔子看见一只大象把自己埋在土里,只露出一条腿,便好奇地问为什么,大象一下子眼里涌满了泪水,委屈地撇了撇嘴:“昨天那该死的蚂蚁把俺兄弟拌倒摔死了,俺要替俺兄弟报仇!至少也绊它个头破血流!”】

    周二郎把头埋进被子里笑个不停,笑了好久才抬起头来,手指轻轻摩梭着信纸上的落款儿——爱您的儿子。

    他细细咂摸着这几个字儿,满眼地幸福满足,他能感受到儿子的孝心,亦能感受到儿子对他的孺慕。

    周二郎小心地把信纸折叠好,收进箱子里,翻身从榻上起来,穿了外衣,又披了件斗篷,来到书桌前开始研墨,他现在就要给钰哥儿回信。

    安京城。

    腊月初九,端王妃在府里举办赏梅宴,邀请京中众贵妇参加,收到邀请贴时,朱云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也在被邀请之列,想来是沾了贺夫人的光。

    原本她只打算带着秋霜过去,后来贺夫人说胜哥儿也要跟着去,让她也把钰哥儿带上,云娘知道贺夫人同端王妃是亲戚,她既然这样说了,应该是没有什么不妥。

    周锦钰听说要去端王府做客,本能得不想去,他不喜欢那个端王,不过云娘开了口,他亦不好拒绝,只得由着云娘给他换了一身喜庆的小衣裳。

    “娘,会不会穿得太扎眼了呀?”周锦钰觉得这大红的斗篷有点儿太艳了,怪别扭的。

    朱云娘笑道:“小孩子过年就是要喜兴一些才招人稀罕,红色很衬我儿,唇红齿白的,显得气色好。”

    周锦钰笑笑,“我听娘的。”

    秋霜先搀扶着云娘上了马车,又把周锦钰抱上车,自己最后上车。

    一路上,云娘叮嘱儿子到了王府不可以乱跑,亦不可以随便动王府里的任何东西,吃饭时只吃自己眼前的,不要举着筷子去够远处的,见人要有礼,不要乱说话……

    周锦钰听她滔滔不绝地说着,想起一年前,一家人去南州知府家里做客云娘胆怯拘束的样子,和眼前沉稳淡定的云娘简直判若两人。

    周锦钰心里也说不出是何种滋味。

    “好孩子,记住你在外面代表的是咱们周府的脸面,也是你爹的脸面。”朱云娘拍了拍儿子的小手,“不要让娘失望好吗?”

    周锦钰点了点头。

    第一次来端王府,若没人在前面领着,真的是要迷路,这简直就是一座极尽奢华的大型私家园林嘛,府内亭台楼榭无一不讲究,即便是外行也能看出这大宅院不同寻常的美。

    这还是光秃秃的冬季,可以想象春夏之季是何等的美不胜收。

    端王可真会享受。

    第117章

    朱云娘已经不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场合,很快地就融入到众人中,与相熟的夫人们聊到一处去。

    周锦钰跟在她身边被各种摸头捏脸,还得乖乖叫人,冲人傻笑,笑得脸都快僵硬了,贺景胜总算是出现,让他得以脱身。

    因为是在王府内,很安全,对方又是胜哥儿,云娘也看出儿子被人逗弄的窘迫,索性就由着贺景胜带他去别处玩儿。

    “你怎么才来?”周锦钰道。

    “早就到了,刚才被王妃拉着说话来着,这里不好玩儿,走吧,咱们到别处玩儿去。”

    “去哪儿呀?”

    “你跟着我就行了。”

    周锦钰被贺景胜领着转来转去,都快绕晕乎了,这端王府实在是太大了,绕过一大段抄手游廊,眼前豁然开朗,竟是一大片的人工湖。

    贺景胜伸手一指湖中央,“看到没,其实这里湖心岛的梅花才是整个端王府最好看的。”

    周锦钰顺着他所指,远远地能看到岛上成片的梅花,纯白,浅粉,绸红,满目娇色开得很盛的样子。

    “端王很喜欢梅花吗?或者是端王妃喜欢?怎么一路走来府里到处都是梅树。”周锦钰随口问道。

    贺景胜:“我听我娘说应该是端王的母妃生前很喜欢梅花。”

    周锦钰:“看不出来,端王这样的人竟还是个大孝子呢。”

    贺景胜不解地看向周锦钰,怎么听着钰哥儿这话怪别扭的,好像对端王爷有什么意见一样。

    周锦钰抿了抿唇,没有说话,端王赠药没安好心这种话肯定不能对着胜哥儿说。

    一开始他只是怀疑端王赠药是为了拉拢利用他爹,现在他基本可以肯定百分百就是,并且爹和端王已经达成了某种共识。

    爹现在身边的护卫就是端王给的人,而自己身边的人也是!

    “在别人的府上,议论主人家,不合适吧。”

    他正想着,一道幽幽的声音从头顶上方响起。端王不知何时竟是出现在了身后,一身黑袍,像个幽灵一样,没有丁点儿动静,冷不丁就出现了。

    周锦钰慌忙回身行礼,他低着头,紧张,也害怕。

    他第一次见端王的时候只是有些紧张,并没有多少害怕的,甚至还暗戳戳在心里对端王吐槽。

    这次却不然,去了一次禹北,亲眼看到他爹以势压人,逼得禹北知府发了疯一样的砍杀绑架自己的那些人,他真真切切体会到了古代皇权社会的冷酷血腥。

    对面这人是身份贵重的王爷,更是以凶残闻名的锦衣卫头子,人家怎么可能是个善类。

    他和他爹的性命都只是对方一句话的事儿,爹寒窗苦读十几载所能换取的也不过是在人家眼里有点儿利用价值而已。

    端王的视线在周锦钰身上停了一会儿,淡淡开口:“你刚才说什么,本王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周锦钰哪敢再说一遍,“扑通!”一声跪在端王面前,“锦钰错了,不该在背后议论人,请王爷责罚。”

    端王乐了,还挺机灵,知道避重就轻,只说他背后议论人有错,却不提议论的内容。

    地上冰凉冰凉的,贺景胜要上前求情,被端王一个眼神钉住。

    端王道:“不着急罚你,你倒说说本王是哪样的人了?”

    你是哪样的人,难道自己心里没点儿数么?

    心里这样想着,周锦钰万万不敢这样说,他小声道:“王爷是什么样的人,岂是锦钰可以议论的,锦钰知道错了,给王爷赔罪。”

    周锦钰车轱辘话来回说,就是不正面回答端王的问题,得罪端王的话他不敢说,恭维端王的话他说不出口。

    好一会儿,端王轻笑了一声,道:“起来吧,别跪着了,地上怪凉的。”

    说完,一甩袖子人走了。

    贺景胜忙上前扶着周锦钰起来,小声道:“快起来吧,他都走远了,其实端王爷很好说话的,你别怕。”

    好说话么?

    周锦钰可不这么认为,明知道地上凉,还不是跪够了才让起来,面儿上不计较,其实是已经计较过了,他一个堂堂王爷总不好过分为难一个几岁孩子,况且还有爹那层合作关系在呢。

    周锦钰站起身来,揉了揉自己的两个小膝盖,自认倒霉,谁让自己话多来着。

    走远了的端王玩味着周锦钰刚才的反应,心想这个小孩儿当真很聪明,上次见到自己的时候还是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这会儿倒是醒悟了,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丹药不是白给他的。

    若是自己有儿子,也当这般可爱漂亮又聪慧吧——可惜,大概永远都不会有了。

    端王狭长的眸子里升腾起蚀骨的恨意来。

    说起来怪得很,每次看见周锦钰这小孩儿,他都有一种强烈的熟悉感,不但熟悉,还有那么点子说不出来的亲近。

    大概是这小孩生得招人喜欢又和自己同病相怜吧,端王如是想。

    到了午宴时间,周锦钰同贺景胜一同回了宴席,王府的厨子果真如贺景胜所说,手艺十分不凡,那怕是随便一道餐前小点心都异常的精致美味。

    周锦钰小口小口地品尝着梅花饼,真想把端王府的厨子占为己有啊,好吃到让人想流泪,呜呜呜,太没出息了。

    算了,美食无罪,不能浪费粮食,再来一个。

    旁边的孩子看着周锦钰一连吃了两个小点心,脸上餍足的小表情不要太享受,心说有这么好吃么?

    他也拿了块儿梅花饼咬了一口,好吃是好吃,可也没有好吃到那般夸张吧。

    他哪里知道,周锦钰同贺景胜吃的点心和所有人都不一样,是端王把自己吃的点心命人悄悄给端过来了。

    外形看着是差不多,可这内里的乾坤却是差远了,给王爷吃的跟招待普通宾客的能一样吗?

    ……

    正月十六这日,大郎从军营回来了,云娘千挑万选的身世清白,长相好,性子好,女红亦好的小姑娘满脸羞涩地被带到了大郎跟前。

    周大郎一身戎装,阳刚的面容俊美又正气,与小姑娘想象中的呆头呆脑的哑巴完全不一样。

    云娘道:“大哥,以后就让素云这丫头在你屋伺候着吧,铺床叠被,洗洗涮涮之类的活儿就不用大哥再辛苦了。”

    虽然朱云娘说得隐晦,周大郎又不是傻子,自然听得懂是怎么一回事儿,微微拧了眉,随后拽着周老爷子进了自己屋,顺手把门儿带上了。

    老头儿满脸高兴,对着大儿子道:“大郎,你弟媳给你挑得这丫头真不错,要不是出身差了点儿,娶回来做娘子也是绰绰有余的。”

    周大郎没有理会他,径自取过纸笔,研了墨,在纸上写:“爹,这事没人提前和我商量过。”

    老头儿是识字的,看得懂大郎所写,乐呵呵道:“这有啥好商量的,以后有人给我儿暖被窝了,你就偷着乐吧。”

    周大郎写:“爹,我不需要人暖床,没有立业之前不会成家,爹转告云娘,心意大郎领了,把那姑娘送回去吧。”

    老头儿一看他这话,急了!

    “大郎,你这是啥意思?什么叫没有立业不成家,你要立那门子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给爹生个大胖孙子就是你最大的功绩。”

    周大郎看了自家老爹一眼,爹真是欺负老实人欺负惯了,逼不了二弟来逼自己。

    以前为了不让家里人操心,给他找啥样的媳妇儿,他都认了,现在他不想被人安排了。

    将军百战死,马革裹尸还,他喜欢军营的生活,战场或许就是他的最终归宿,一个人了无牵挂挺好。

    周大郎难得强硬了一回,他写:“恕难从命,大郎不孝。”

    周老爷子风中凌乱了,这还是他那个老实又听话的憨厚大儿子么?

    老头儿嘴上跟大郎说不愿意就算了,不强求,一转身就跟云娘说大郎对素云很满意,就是大郎性子太过腼腆,让素云主动点儿。

    他还就不信了,那么俊俏水灵的一个小姑娘躺被窝里,大儿子还能把人从被窝里扔出来不成。

    大郎的确不能把人从被窝里扔出来,只是在发现自己屋里睡了人之后,二话不说,骑上幻影,连夜回了军营。

    素云哭哭啼啼来找云娘,朱云娘看着梨花带雨的美娇娘,简直快要佩服死周大郎了,当今柳下惠非他莫属!

    一时之间云娘也搞不清大哥是对素云不满意,还是他自身什么原因,不管什么原因,大哥如此抵触,这事儿也只能不了了之。

    只是这素云的安排一时间倒成了个问题,银子已经花出去,对方的卖身契也在自己手里了,可让她留在府里云娘是一万个不放心。

    说实话,担心二郎说自己给大哥找女人不尽心,这个素云有一半儿是按照二郎的喜好标准来找的,留在府里就是个祸害。

    二郎是挑食儿,可他绝非大郎那样的柳下惠,朱云娘完全无法保证二郎碰到对他胃口的会不吃。

    思来想去,云娘还是连人带卖身契一块儿给送回去了,银子也不要了,损失点儿钱财罢了,总比留家里个祸害强。

    ……

    周二郎说得是开春以后就回京,可是一推再推,草长莺飞,桃花开了,柳树绿了,桃花又谢了,杏花都开了,他仍旧呆在禹北。

    分开这么长时间,周锦钰一开始特别不适应,很是想念他爹,后来时间长了,好像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没有了二郎的各种管束,周锦钰的日子也没能自在多少,朱云娘倘若生在现代绝对是最会鸡娃的家长之一。

    她看不得自己儿子那点儿不如人。

    第118章

    朱云娘无意间看到了贺景胜写的字儿,转头儿就给周锦钰请了专门教习书法的先生,每日过来授课。

    这位书法先生是个极其刻板的老学究,坚持认为写不好是练习的量不够,每日要求周锦钰至少写满五张纸才肯罢休。

    周锦钰忍不住写信和二郎诉苦,二郎从儿子的字里行间能感受到小孩儿的委屈不满,但更能看出儿子无论是写字的手感还是对笔锋的控制都有那么点儿章法意思了,于是写信给周锦钰,夸奖他书法进步很大。

    收到周二郎的回信,周锦钰悄悄把信藏了起来,这要给云娘看到,鸡娃成果得到老公的肯定不定怎么再接再励呢。

    习惯在于养成,熬过最初的枯燥阶段,周锦钰开始能掌控手中的毛笔,同时对写字也有了一点儿自己的小感悟,写字水平突飞猛进,先生和云娘都夸他写得越来越好,夸得周锦钰有些不好意思。

    不知道是否是穿越福利,周锦钰感觉自己学东西好像是挺快的,无论学什么。

    禹北。

    周二郎虽是临时代理知府之职,但因为其对禹北的巨大贡献以及出色的解决问题能力,手下的支持者众多,俨然成了一方的封疆大吏,权势滔天,在禹北无有敢与其作对者。

    过完年以后,周二郎在禹北干得第一件大事就是派人对整个禹北境内的土地重新进行丈量登记,绘制新的鱼鳞图册。

    这一举动不但使那些隐田漏税者无所遁形,同时也查出了大批的土地兼并案,使得大量土地重新还田于民。

    利益被触动,当地豪绅自是不愿,但不愿亦没有办法,周二郎乃是皇帝派来的人,与他作对就是与皇帝为敌,至少明面儿上没人敢从中作梗,这是其一。

    其二,周二郎不但站在正义的至高点上,他手里还有着绝对的权力。

    当然,最重要的是周二郎拥有民心。

    不要小看这民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现在谁敢动周二郎,挨过饿,在死亡边缘被周二郎救回来的禹北老百姓能把他活吃喽。

    而那些豪绅所依仗的不过是有人撑腰,一旦撑腰的不给力,亦不过是乌合之众,那点儿反对的声浪掀不起任何波澜。

    此外,周二郎还鼓励老百姓开垦荒田,对于无主的土地,谁开垦谁耕种,凡开垦的荒地,前三年免税,承诺十五年之内不会收归朝廷所有,关于这一条周二郎自然不敢擅自做主,乃是上报后得到皇帝首肯的。

    周二郎自己一整个春天几乎都长在了田间地头,无论是丈量土地,还是指挥着播种春小麦,播种从番邦弄回来的向日葵籽,掌握第一手的基层资料,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现实问题。

    如月华般的玉面郎君在日头的洗礼下,肉眼可见得不那么白了,周大人都如此敬业,下面的各级官员敢不看齐?

    周二郎雷厉风行的改革措施让整个禹北大地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其声望在当地节节攀升。

    安京城,皇宫。

    东厂首领大太监王海正在秘密向皇帝汇报周二郎在禹北的一举一动,听得永和帝直皱眉。

    王海道:“陛下,此人极为善于收买人心,禹北的老百姓只知周青天而不知陛下,禹北的地方官人人都为周凤青马首是瞻,且周凤青此人做事极其大胆,不拘规矩约束,倘若他日势大,其专横程度比之徐庚有过之而不及也。”

    永和帝半晌没有说话,许久才叹了口气,道:“身为臣子,本事再大,总也越不过去忠心二字,若是不忠,这本事就成了祸乱之源。”

    他又道:“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可真正能令朕放心的也只有你等家奴。”

    “老奴乃是无根之人,从进宫那天起就无父无母,无牵无挂,心中唯有陛下您一人,陛下就是老奴的天,也全凭沾了陛下的福泽,老奴才能过得好。”

    永和帝瞅他一眼,“周凤青若是能如你这般想,朕倒也不必操这么大心了。”

    王海上前一步:“陛下不必太过担忧,监察百官乃是东厂职责所在,无论何时,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行了,这都是以后的事儿,现在暂时用不着考虑这个。”永和帝打断他,“不过最近朕是有点儿太过宠信这个周凤青了,你让御史台那边的言官找些合适的理由弹劾周凤青,朕下道旨意招他回京,就这么办吧。”

    “老奴这就去办。”

    “对了,端王府那边最近有什么动静?”永和帝突然又问起端王。

    王海答道:“说是身体欠佳,最近一段时日基本没怎么出过府门,得了只叫尺玉的猫,宠得不行,下人因为没照顾好这只猫,还差点儿被杖毙。”

    永和帝斥了句“玩物丧志。”嘴角却带着笑意。

    四月中旬,周二郎接到催他回京的圣旨,整个禹北的形势刚刚开个好头儿,周二郎不想让自己大半年的努力受到影响,写信给永和帝请求在禹北再多待一段时间。

    这封信对于生性多疑的永和帝来讲,无异于火上浇油,在他看来,周凤青这是胆敢公然抗旨,翅膀都还没硬呢,就敢忤逆他,就如王海所言,倘若哪一天,他手里的权力足够大,恐怕自己这个皇帝他都不放在眼里了。

    勃然大怒的永和帝不等周二郎回京,直接下旨意撤了周二郎的代理知府,撤了他的钦差头衔,甚至连南书房行走的职务也一并撤掉,又重新降为了翰林修撰,这就相当于给打回原型了。

    甚至永和帝想要把赐予周二郎的宅子一并收回,好叫周二郎明白,没有朕,你周凤青便如丧家之犬,什么也不是。是魏伦给在旁边给求了情,这才作罢。

    圣旨传来,周二郎震惊、难以置信!他不吃不喝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整整两天两夜,四月下旬,一辆不起眼的马车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禹北,人间四月芳菲天,车窗外的春光大好,车内的周二郎,瘦得几近脱相。

    他机械地捏着一块儿糕点用力往嘴巴里填塞,他得让自己到达安京城之前看起来不要那么憔悴,医书上说甜食比肉更容易让人长胖。

    五月初,周二郎到达安京城,没有回家直接去了皇宫向皇帝陛下请罪谢恩。

    请什么罪呢,都是莫须有的罪名,皇帝说你有罪便有罪。

    又谢得那门子恩?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周二郎在御书房前整整跪了一个上午,往来的太监宫女从他身边经过,更有朝中的大臣不断受皇帝召见。

    不知道皇帝是否有意为之,今天受召见的大臣似乎特别多,首辅大人徐庚前脚刚走,后脚礼部尚书冯明恩又来了,皇帝甚至亲自召见了今年的新科状元郎。

    他们每一个人都看见曾经意气风发、恃才傲物、站在云端的周大人老老实实地跪在那里,一身憔悴……或许还有难堪。

    五月份的日头已经算得上是很毒辣,周二郎被晒得头晕眼花,控制不住地往上犯恶心,又不得不努力把喉咙里返上来的东西用力咽下去。

    魏伦为皇帝斟上一杯今年新上供的龙井茶,轻声道:“陛下,周大人的身子一直在打晃,再过会儿,怕是要晒晕过去了。”

    皇帝撩起眼皮瞅了魏伦一眼,淡淡道:“你吃了他什么好处?倒是总为他说好话。”

    “哎呦,我的陛下,老奴不是拿了周凤青的好处,老奴是清楚陛下您心里并没有真的恼了这个周凤青,您若是不想给他机会,也就不会让他在外边儿跪着了。”

    “呵……”永和帝接过茶水,轻抿了一口,瞥了一眼外面跪得笔直的周凤青,道:“别看他人在这儿跪着,心里面老大的不服气呢,哪个请罪的人像他这般跪着,这是请罪呢,还是来跟朕示威呢。”

    魏伦斟酌了一下,道:“周大人到底是年轻真性情,他若是如徐大人那般圆滑,也就不会惹陛下生这么大气了。”

    魏伦这话说到了永和帝的心坎上,周凤青在他面前不掩饰自己的情绪,恰恰说明了周凤青对他的信任。

    皇帝大发慈悲,让周二郎进屋回话。

    周二郎的双膝在坚硬的青石板上已经跪得麻木没有知觉了,单手用力撑住地面,一条腿缓缓直起来,一咬牙另外一条腿也跟着起来,摇摇晃晃站起身子,收敛了眼中情绪,掸了掸膝盖上的灰尘,抬脚进了御书房。

    一进门儿,撩起袍子,跪下,“臣,周凤青见过陛下。”

    永和帝居高临下看着他,“周凤青,你可知罪。”

    周二郎朗声道:“陛下不如命人把臣的心挖出来看看,臣有没有罪,陛下一眼便知。”

    “你——!”永和帝气地指着周二郎的鼻子吼:“周凤青,你不要以为朕舍不得杀你。”

    周二郎扬起头来,“陛下,周凤青愿意用自己的脑袋赌您舍不得杀掉微臣。”

    “你!”永和帝被周二郎整得没脾气,全天下敢跟他耍无赖的人,大概也就眼前周凤青一人。

    周二郎这番近乎小孩子耍泼的做法,看似大逆不道跟永和帝对着干,实则无形中拉近了他和永和帝的距离。

    永和帝看他这般作,又委屈又理直气壮得毫不心虚,心里的忌惮反而是消散不少。

    永和帝让他起来回话。

    周二郎:“陛下,微臣的腿已经跪麻了,站不起来。”

    永和帝气结:“你刚才怎么站起来的。”

    周二郎:“刚才微臣满腹的冤屈求陛下做主,不知道怎么地一用力就站起来了,现在陛下心疼臣,让臣站起来回话,臣就觉得心里面那些委屈不算什么了,身上那股劲儿突然就泄了,所以站不起来。”

    永和帝无奈,冲旁边儿魏伦抬抬下巴,“还不快扶咱们周大人站起来,给他看坐。”

    魏伦上前搀扶周二郎,周二郎忙道谢,“有劳魏公公。”

    周二郎落了坐,但只堪堪坐了半个凳面儿,什么情况下能放肆,什么情况下不能放肆,他心里很清楚,这会儿放肆那就不叫委屈了,叫蹬鼻子上脸不识抬举!

    永和帝自然看到这一幕,心里满意,呷了口茶水,半真半假道:“朕听说你在禹北威风得很,只手遮天。”

    周二郎欠起身子,诚实道:“回禀陛下,托您的福,他们都知道微臣是您眼前的大红人,所以不敢得罪臣,微臣在禹北的确说一不二,但陛下您的手掌心就是微臣的天,微臣的生死荣辱都只在陛下的掌握之中,微臣不敢也从未想过要只手遮天。”

    “可是你狐假虎威乐不思蜀了,朕下旨都招你不回。”

    永和帝眯起了眼。

    周二郎站起身来,长揖一礼,“狐假虎威不假,但微臣绝对没有乐不思蜀,相反微臣孤身一人在禹北那等冷寒之地,简直苦不堪言,微臣只所以要留在那里,另有原因。”

    停顿一下,周二郎道:“陛下,待到今年秋收,您的生辰之际,禹北会为您送上一份厚礼,到时您自然明白微臣的一片苦心。”

    “噢,什么厚礼?”永和帝升起好奇。

    “还请陛下拭目以待。”

    “好你个周凤青,竟敢跟朕卖起关子来。”

    ……

    君臣俩其乐融融,魏伦在一旁佩服:周大人真会哄呀。

    从御书房出来的时候,周二郎整个后背都湿透了,被外面小风一吹,凉意往骨头缝里渗。

    有惊无险,他总算是过了关,皇帝对他的信任危机一旦解决不好,他的仕途之路就算完蛋了,没有他周凤青还会有李凤青,大干朝不缺有才能的新人,今年的新科状元听说也是万中无一的好人才,废了他,皇帝另外扶植一个就是了。

    这件事也让周二郎明白皇帝最关心的不是他的万里江山,不是他的黎民百姓,而是他皇帝的位子稳不稳,一切有可能威胁道他皇位的人和事都被他所忌讳。

    想到皇帝为自己罗列的那些莫须有的罪名,周二郎嘴角泄出一丝冷笑,帝王的虚伪和无情,他算是领教到了。

    出了皇城,周二郎回头儿看了一眼巍峨的宫门,光线照射到琉璃瓦上又反射进他的瞳仁里,刺得他微眯了眼睛。

    东厂,东厂,皇帝的耳朵和眼睛么?

    周二郎咂摸着这两个字眼儿,敛下眉眼。

    马蹄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咔哒咔哒的脆响,周二郎归心似箭,他真的想家了,想儿子。

    周府的门房正在半眯着眼打盹儿,忽然看到一辆马车在自家门前停了下来,他纳闷儿是哪家这个时候过来拜访,全京城都知道老爷惹了皇帝的怒被降职,这会儿和老爷撇清关系还来不及呢。

    待看到一袭白衣的老爷从马车上下来,门房激动地撒丫子就往府里跑,边跑边喊,老爷回来了!老爷回来了!

    老爷子和老太太在庄子上,凤英在店里,家里只朱云娘和几个小丫鬟,听到外面门房的嚷嚷,朱云娘跌跌撞撞地从屋子里跑出来,看到已经进院儿的二郎,像是找到了主心骨般扑了上去。

    周二郎摸摸她的头,“我回来了。”

    夫君晒黑了,人也瘦了,抱着他的时候只感觉到一把骨头,衣裳在他身上晃荡晃荡的,朱云娘心疼地掉眼泪,忙命人去烧水给老爷沐浴更衣。

    身心俱疲,周二郎这一觉一直睡到了傍晚时分,醒来的时候,周锦钰正守在他床前。

    “爹,你醒了。”

    周二郎一笑,伸手捏了捏儿子的小脸蛋儿,“想爹了吗?”

    周锦钰笑:“想。”

    周二郎:“爹也想钰哥儿。”

    第119章

    虽然周二郎面儿上不显什么,周锦钰知道他爹心里一定不好受。

    在禹北的那一个多月,他亲眼看着爹为禹北的灾情殚精竭虑夜不能寐;作为现代人,他更清楚他爹的税法改革对整个大干朝有着怎样划时代的意义。

    爹这般的为国为民,结果倒好,功劳不被承认也就罢了,反道给按上一堆莫须有的罪名。

    什么自大狂傲,目中无人,什么贪恋女色有失体统,这都什么玩意儿,实在找不出爹的错处,硬往上按吗?

    当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周锦钰为他爹委屈得慌,忍不住拉着他爹的手道:“爹,不要做官了好不好,我们回周家庄做个大地主,一辈子开开心心,吃穿不愁。”

    周二郎笑道:“好啊,等爹老了,我们一家就回周家庄去,爹每天啥心也不操,每天睡到自然醒,醒来骑上小毛驴儿出去遛一圈儿,回来就吃饭,吃完饭我们爷儿俩下下棋,聊聊天,一天就过去了,快活悠闲似神仙。”

    周二郎嘴里笑着调侃,心里却很清楚他现在早已身不由己,他对皇帝有用,对端王有用,这两个人不榨干他身上可利用的价值怎么可能放他自由。

    皇帝的这番操作说白了就是让他老实听话,唯命是从,他不过是权力斗争的工具而已,有谁会在意一个工具的想法。

    周锦钰想着他爹从禹北回来一路舟车劳顿需要好好休息,吃过晚饭,很自觉地没有缠着周二郎,早早就回到自己屋关了灯。

    周凤英跟弟弟说了会儿话,见他眼睛里难掩疲惫精神不济,也就不打扰他休息。

    周二郎今天确实是太过疲乏,身累,心更累。

    他那样骄傲的一个人,直挺挺跪在那里接受众人目光的洗礼,众人的目光简直像刀子一样片得他体无完肤。

    明明心里对永和帝厌恶,却不得不虚与委蛇,一句一句强行逼着自己满脸真诚地说出那些表忠心的话。

    “嘶——”

    周二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朱云娘给他膝盖上药,不小心碰到渗血的地方,药粉有刺激性。

    他两个膝盖全都乌青中透着黑紫,更有破皮的地方渗出鲜红的血珠子来。

    云娘心疼也不敢多问,可不用问也能猜出这是跪出来的伤,能让二郎跪着的除了那位皇帝陛下还能有谁?

    伴君如伴虎,云娘这次算是深刻领会了,她也头一次明白二郎在官场上混并非她想象中那般容易。

    虽然刚刚从禹北回来,但皇帝并没有给假期,第二天一早,周二郎仍是按平时的时间点起床,五品的公服不能再穿,周二郎重新穿上了从六品的翰林公服。

    朱云娘为他整理着衣袍,眼泪儿控制不住在眼眶里直打转,周二郎掏出帕子替她擦拭掉,“别哭了,一会儿让孩子看见不好,都是暂时的,我们周家的好日子在后头。”

    云娘用力点点头。

    简单吃过早饭,周二郎带着儿子出门上了马车,云娘目送马车拐出胡同口,这才回家。

    爷俩儿坐在马车上,周二郎笑道:“钰哥儿,你给爹讲得蚂蚁和大象的故事还有后续么?爹觉得很有意思,没听够呢。”

    周锦钰眨了眨眼,道:“钰哥儿前几日在厨房发现了一只蚂蚁,于是在它面前放了一块儿蜜糖,它碰了碰,跑回家叫同伴了,钰哥儿赶紧把蜜糖给藏起来了,爹,你猜这是为什么?”

    周二郎眯着眼睛想了想,笑道:“因为钰哥儿故意使坏,你想让它的同伴觉得它是个骗子。”

    “哇,爹你干嘛这么聪明,这都能猜出来!”周锦钰夸张地大叫。

    周二郎抱住儿子哈哈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有家,有可爱的宝贝儿子,有什么委屈是他不能承受的,不就是面对区区几个同僚吗?

    官场本就是捧高踩低的地方,尽管周二郎早有心理准备,可同僚们的势力眼远超他的想象,一个个远远地躲着他走,活象他是什么沾染不得的瘟疫一样。

    不光同僚冷待他,就连平时一向机灵殷勤的使唤小吏今日也像是换了个人般,懒懒散散指使半天不动弹,让他沏个茶水去,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愣是不见个鬼影子。

    周二郎只得站起身自己去找热水喝,却看见自己的小吏巴巴地跟在今年的新科状元身后大献殷勤。

    这还不算完,中午,周二郎去翰林院后堂打饭,平日里每次都挑最好最新鲜的肉菜给他盛的打饭师傅也跟着变了嘴脸,一勺菜里愣是能做到一块儿肉没有。

    如今,整个翰林院都知道周凤青完了,惹了皇帝的厌弃,任你有天大的本事,这辈子也没有任何指望了。

    离他近了,说不得沾上什么霉运,再说了,皇帝厌弃的人,谁敢同他多说一句话?

    周二郎被整个翰林院的人孤立了,就连当初最看好他的姜茂林如今也是避他不及。

    周二郎无声自嘲。

    皇帝这样晾着他也好,周二郎的日子清闲下来,有大把的时间可以陪儿子。

    就是有点儿委屈了外甥女,本来过年期间云娘给兰姐儿看上了门不错的亲事,大姐和云娘同对方的母亲见了面儿,都挺满意,借着去庙里上香的由头让俩孩子也见了个面儿,俩小的看那意思也都愿意。

    自己出了这事儿,对方不再联系,想来是没戏了。

    四月春光好,五月春未尽。

    抓住春天的一点儿尾巴,周二郎带着一家老小郊游。

    老头儿老太太对郊游没啥概念,不就是看些个花花草草么,在大青山都看了一辈子了,有啥可稀罕的,不过儿子说是“郊游”,听着还怪稀罕的,都是有钱人家才玩儿的,如今也跟着儿子稀罕稀罕。

    周锦钰却是很开心,好几天前就拽着周二郎为这次郊游做准备,主要是准备各种食材,青山、绿水、斜阳和烧烤,想想就很美。

    从家里出发到郊野约莫需要小半天的时间,驾了两辆马车出来,一家三口连带着丫鬟秋霜一辆马车,其他众人一辆马车。

    周锦钰窝在他爹怀里,爷俩儿玩儿一种类似于现代跳棋的小游戏,周二郎一开始没把儿子当对手,基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同他下,可下着下着不得不打起精神来。

    他发现儿子当真不是一般的聪明,他若是不认真的话,这真赢不了自家小子。

    不过,周二郎还是故意棋差一步,输给了周锦钰,好容易带孩子出来玩儿,让小孩儿高兴高兴。

    周二郎成日里陪着皇帝下棋,偷偷放水的水平不是一般的高明,周锦钰完全没有察觉出来他爹让着他,能把爹这个大聪明给打败,小得意。

    朱云娘抿着嘴儿笑,虽然她自己棋艺一般,也看不出二郎放了水,但仅凭着对二郎的了解,她就知道夫君让着儿子呢。

    五月份天气已经开始变热,周二郎拿过随身携带的水壶让周锦钰喝口水润润喉咙。

    周锦钰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清甜的,好像是蜂蜜水。

    周二郎笑道:“好喝吗?是荔枝蜜。”

    周锦钰忙不迭点头,“爹,哪弄来的,不是南方才有荔枝么,咱们京城是怎么弄到荔枝蜜的?”

    周二郎敲敲他小脑门儿,“爹自有办法,喜欢喝还有。”

    周锦钰觉得他爹简直无所不能。

    秋霜在旁边看着,觉得老爷真真把小少爷疼到心里去了,她还从未见过那家的老爷照顾孩子如此上心。

    马车继续前行,透过车窗可以看到出来郊游的人还不老少,有像自己这般驾着马车的,有单独骑马的,还有些是步行的。

    周二郎不喜欢闹闹哄哄一堆人聚堆儿,特意绕开了最为热门的几处景点儿,带着一家子在一处略为偏僻的山脚下停了车。

    周锦钰对山山水水什么的不怎么感冒,一门心思地想着野外吃烧烤。

    炊具带得很齐全,周老爷子去溪边儿取水,二郎带着周锦钰去捡干柴火,周凤英和云娘则带着几个小丫鬟生火准备食材,老太太在旁边帮忙。

    周锦钰央着周二郎找人打造的长方形的烧烤炉子被支起来,将提前准备的炭填到炉子里,炉子上方有放置烤串的网格架子。

    腌好的羊肉、鸡肉以及牛肉都用竹签子提前串好,放在冰盆里冰镇着,都是周锦钰指挥着几个小丫鬟在家里提前完成的。

    周二郎发现自家儿子的聪明劲儿在吃和玩儿上格外够用。

    一切准备就续,让小丫鬟把炭火点燃,周锦钰拽着周二郎一块儿烤串,自己烤得才更好吃。

    周二郎忙拽住他小手,“钰哥儿小心点儿,别让火星子烫到你。”

    “不会的爹,火离我还远着呢。”

    “等烫到你就晚了,你离远点儿,让爹来。”

    周锦钰不动弹,“爹,我要自己烤,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周二郎看他跃跃欲试那劲儿,到底没多说什么,只叮嘱一定要小心,不要被炭火烫到。

    周锦钰烤羊肉串还真是很有经验,这羊肉串要想好吃,有三个必要条件,食材新鲜,腌制到位,火候刚好。

    周锦钰颇为熟练地来回翻着手里的肉串,眼看着肉串开始滋滋冒油散发出羊肉特有的膻味儿,迅速撒了提前备好的料粉在上面,又来回翻烤两下,大功告成!

    一家子看着小孩儿熟练的动作,傻眼了:谁敢相信他这是第一次做?

    周锦钰后知后觉地感受到全家人投过来的惊讶目光,也傻眼了,完蛋,好像太忘形了。

    周锦钰眨了眨眼,“以前在周家庄的时候,钰哥儿天天看着大姑做饭,就,看会了。”

    蹩脚的借口,奈何他神童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好像他做出什么事也不会太奇怪。

    周锦钰忙把烤好的肉串分给众人,先给了周二郎,然后是朱云娘,再来是周老爷子、周老太太、大姑和兰姐儿几人。

    周二郎见儿子下意识先把肉串给自己吃,再来才是其他人,嘴角儿微微翘了起来,低头看了眼手里的肉串,皱了皱眉:这么短的时间能烤熟吗?

    闻着味道倒是怪诱人的,算了,熟不熟都是孩子的一片孝心,闭着眼睛往下咽吧。

    周二郎轻轻咬下一口,竟然意外的鲜嫩好吃,多烤一分会觉得太老,少烤一分则不熟,眼下这火候简直不能再好。

    一时之间周二郎也搞不清楚儿子是蒙对了火候,还是他真的知道烤到什么火候才最好。

    周锦钰怕他爹多想,接下来烤的肉串有的不熟,有的熟太过,再也没有蒙对过一次火候,倒是周二郎自己琢磨出点儿规律来,这肉滋滋冒油以后,稍微再翻两下就刚刚好。

    他也来了兴致,把儿子抱到一边,自己亲自上手给全家人烤。

    朱云娘没想到自己这辈子还能有机会吃上二郎亲手做的食物,一众下人更是受宠若惊,老天爷,他们这辈子竟然能吃上一口老爷亲自烤的食物,真舍不得下咽啊。

    大概是烤羊肉串的香味儿太过诱人,竟然吸引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个身材高瘦、满脸大胡子的青袍道士。

    那道士盯着众人手里的羊肉串儿馋得直咽口水,周二郎看着眼前突然冒出来的人,下意识把儿子护在了身后,满眼防备地盯住对方。

    周老爷子本就是性情中人,尤其是看见对方是个道士,就更加热情,管他是佛还是道,在老头儿看来都是有本事的神仙。

    老头儿把烤架上正热着的一把肉串拎起来,乐呵呵走到那人跟前,道:“来,来,来,碰见是缘分,见着有份儿,这位道长尝尝俺们烤的羊肉串儿。”

    周二郎真是服了他爹,上次被人把毛驴劫了,一点儿记性都不长,对方是什么人都不清楚呢,就上去搭讪了。

    也没看见那大胡子道士怎么动作的,老头儿反应过来的时候,手里的肉串儿已经易主了。

    周二郎就见那道士拿起一根肉串先是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随后尝试性的咬了一小口,慢慢地眯起了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周二郎竟然觉得他的动作说不出来的斯文优雅,竟还有那么一点儿诡异的高贵。

    周二郎用力晃了晃脑袋,他一定是眼花了。

    大胡子尝了一口味道满意,随手扯掉自己腰间的一块儿玉佩往周老爷子手上一放,周老爷子只觉眼前一花,那道士竟然已经跳出了几丈之外,再一眨眼,人不见了?

    不见了!

    老天爷,神出鬼没的,他这是碰见活神仙了吗?周老爷子完全懵了。

    朱云娘怔怔地望着大胡子道士消失的方向,好熟悉的感觉,这双眼睛太熟悉了,她好像在哪里见过,不,不是好像,她一定是在哪里见过。

    到底是在哪里见过呢?

    周老爷子不懂玉,拿着玉佩给儿子看,“二郎,你瞅瞅,这是人家给的饭钱,我咋瞅着好像挺值钱的样子。”

    都不用入手,周二郎便瞧出这块玉佩的不俗,待一入手,感受到那温润光滑的质地,就更加肯定这玉佩竟然是一块毫无杂质的羊脂白玉。

    上等的羊脂玉本就极为难得,这种没有一丝杂质的,简直世所罕见,说是无价之宝也不会过。

    周二郎喃喃道:“爹,不是挺值钱,是非常值钱,把咱们整个周府都变卖了,也抵不上这块玉的价钱,爹,您赚大发了。”

    “啥啥……啥?”老头儿整个惊得跳了起来,“二郎,你说啥?你说这么一块儿小玩意儿比咱们整个周府还值钱?”

    第120章

    “您还真信,说着玩儿呢,水头儿还不错,换您几串羊肉串肯定是绰绰有余,不吃亏。”周二郎说着把玉佩顺手收了起来。

    只是个小插曲,除了二郎,没人太放在心上,云娘看那人眼熟,但想半天也想不起在那儿见过,索性也就不想了,左右是个无关紧要的人。

    秋霜在松软的草地上铺了粗布单子,一家人围坐在上面打叶子牌,周老爷子和凤英都精于此道,朱云娘也不差,二郎揽着儿子陪玩儿。

    周锦钰别看人小,拿牌的姿势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周二郎瞅着好笑,以为是他大姑给教会的。

    一开始,周二郎还想着给儿子参谋参谋,到后来越看就越是吃惊不已,这叶子牌若要想赢六、七分在技巧,三四分在运气,而这技巧又在于“记牌”和“舍牌”。

    记牌是为了确定自己要胡的牌外面有没有,有的话别人会不会打,如果不会打的话,自己胡什么牌赢面儿更大。

    所谓舍牌,就是宁可拆牌也绝对不给对方点炮,不让对方赢大的,就可以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总之,无论是记牌还是舍牌,都需要强大的记忆能力。

    周二郎忍不住摸了摸小孩儿额前的聪明毛儿,暗道:自家小子这得算得上是传说中的“过目不忘”了吧。

    显然小孩儿可不光是“过目不忘”,还很会为别人着想,赢两把,输一把,看谁输得多了,就开始往谁手上送牌,让一家子玩儿得都挺开心。

    “妖牌!”周锦钰很干脆的甩出一张。

    “我胡了!”周凤英一脸兴奋,“瞅我大侄子给我发的好牌,等了好几圈了,就等这一张。”

    周二郎抿着唇笑,凑到儿子耳朵边儿道:“下一把是不是又该给你爷喂牌了。”

    “……”周锦钰抬起头来,看向他爹,果然什么也瞒不过爹你。

    打了会儿纸牌,也休息够了,下午一家子又去了附近的小山坳里游玩一番,有山有水,鸟语花香,空气也是松软香甜的,如此岁月静好,给人一种俗世的烦恼都不存在了的错觉。

    周二郎脑子里想着那块儿玉佩,纯净剔透的没有一丝杂质,和永和帝御案上的传国玉玺一样的质地……

    夕阳西下,天边彩霞满天,一家人踏上归途,铜铃儿叮叮当当,马车晃晃悠悠,周锦钰脑袋枕在周二郎的臂弯里,睡得小脸儿红扑扑。

    周二郎扯过件薄单给搭在小肚子上,防止受凉,他突然发现儿子长个子了,以前躺在他怀里小小的一团儿,现在小胳膊长了,小腿儿也长了,连小脚丫子看起来比以前也长了不少。

    他又想他快快长大,又不想让他长大,长大了就不会成天粘着爹了,长大了就有他自己的小家了,周二郎舍不得。

    云娘见丈夫瞅着儿子发呆,笑道:“二郎想些什么呢?”

    周二郎侧了侧头,淡色的唇瓣微微一抿,唇角漫出亲昵柔软的笑意来,他说,“不想孩子太快长大,想要时光停留在现在就好。”

    ……

    周二郎在翰林院的待遇一落千丈,经历过最初的不适应以后,他现在已经可以淡然处之,手底下那名小吏倒是越发的不像话,俨然已经成了那位姓林的新科状元的跑腿儿。

    周二郎凡事亲力亲为,不再指使他做事,也没有训斥他,由着他上蹿下跳的蹦跶。

    他心里很清楚,永和帝目的就是要给他个教训,他在翰林院的日子过得越差,皇帝就越高兴,这样的话,等有朝一日皇帝复用他的时候,他能不感激涕零、倍加珍惜这“皇恩浩荡”?

    周二郎的沉默隐忍落在那名小吏及其他人眼里,便成了好欺负,慢慢地开始有人把本该属于自己的活儿扔给周二郎做,美其名曰“帮忙”。

    周二郎手上堆积的工作开始越来越多,以致于到最后不得不带回家里去做。

    翰林掌院姜茂林在一旁看得很清楚,这里边儿那位姓林的新科状元没少使坏,不过他到底还是保持了沉默,没有必要为了一个被皇帝废弃的人,得罪现在的新贵,只能叹息一声周凤青可惜了。

    这段时间让周二郎比较开心的一件事是儿子终于学会用琴箫吹奏一首完整的曲子了,就是最简单的那种,入门儿级的。

    可太不容易了,前前后后加起来手把手教了足足得有三个月的时间。至于周二郎花重金买来那把古琴,不提也罢。

    现在云娘和秋霜一看到周锦钰拿琴箫都条件反射般往外面躲,太折磨耳朵了。

    周锦钰吹得不咋地,学习态度特别端正,前世他哪有机会学习琴棋书画呀,现在有人教不应该珍惜么,尤其还是他爹亲自教。

    扎好架势,周锦钰磕磕绊绊吹了一首《秋江月》,吹完了两只眼睛亮亮地,看着周二郎,“爹,是不是进步了很多?”

    周二郎看到儿子一脸求表扬的小表情,不想打击他,点了点头,道:“吹得不错,已经很有那么点儿味道了,箫这个乐器最好的音色就是它的中音和低音,钰哥儿在吹的时候要注意你的气息控制,你听爹来给你示范一遍。”

    周二郎把周锦钰刚才吹过的曲子又吹一遍,周锦钰满脸崇拜地看着二郎,眼睛里都是小星星,“爹,你怎么这么会吹,我还想再听一遍。”

    儿子的彩虹屁大概就是周二郎每天能忍受儿子吹奏魔音的最大原因。

    爷儿俩练习了约莫半个时辰,周二郎又教周锦钰练习了会儿绘画,他也不教儿子什么技法,就给周锦钰一张宣纸,一支毛笔,让儿子任意发挥,想怎么涂画就怎么涂画。

    等周锦钰画完了,他以周锦钰胡乱涂抹的东西为基础,握着儿子的手,在画面上随意的加上寥寥数笔,于是就有了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让周锦钰惊叹不已,开始对国画产生浓厚的兴趣。

    这日,马上就要到下衙的时间,周二郎收拾清楚自己桌面上的文件,准备去书院接儿子回家,林状元突然找了过来。

    “周修撰,这里有一份儿典礼文稿需要明天用,你今天晚走一会儿,明早给我。”

    周二郎似笑非笑的目光搁在林状元的脸上,盯了他好一会儿。

    林状元被周二郎盯得不自在,皱眉不满道:“你看我干什么?”

    “没什么,想看看林状元的脸皮有多厚。”

    “你说什么?!”林状元一下子提高了声调,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周二郎。

    他这一嗓子把一屋子人的目光都聚集过来了。

    周二郎语气淡淡,“怎么,听不懂人话还是林状元有什么耳疾?有病你得早治呀,别拖着。”

    周二郎声音不大,但在一室静谧中也足够每一个人听清楚。

    众人脸上俱都是“周凤青一定是疯了”的不敢相信的眼神。

    周二郎说完也不理会众人,一甩袖子,径直出了屋子。

    其实他再忍受一段时间也不是不可以,无事一身轻的日子挺好的,他干嘛要着急着去给皇帝干活儿?

    但是耽误他去书院接儿子放学就让人厌烦!

    周二郎不愿意承认他放不下他的田税改革,这是他提出的,他一手促成的,前期又做了那么多铺垫工作,他有预感,一旦改革成功,将会改变无数下层人的命运。

    大干朝将会实现真正的国富民强!

    休息了三个月,可以了,活着就得干活儿!

    永和帝习惯了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找周二郎,晾着周二郎的这段时间让他极不习惯,徐庚私心重,且不可信;高弘倒是有忠心,但是现在岁数大了离老糊涂也不远了;端王最拿手的就是踢皮球,万事儿不想沾身;算来算去,身边竟无一个真正可用之人。

    忍耐了三个月,已经是他的极限,正想着找个什么由头恢复周二郎的官职,周二郎上折子了。

    永和帝脸上露出自得的笑,品尝了从巅峰坠落谷底的滋味以后,他相信周凤青会学乖的。

    很快,一道圣旨下到了翰林院,周凤青升任翰林学士兼南书房行走兼户部侍郎。

    这道圣旨的信息量简直巨大,周凤青他不是官复原职,他是升官了,不但升官了,他还有了实权!

    户部侍郎可是户部的二把手,正正经经的三品大员!

    这道圣旨对于翰林院诸人来讲简直如晴天霹雳,他们原来那般挤兑周凤青,但是现在周凤青掌握着他们所有人的考核。